18岁少女产下女婴从六楼抛下致其死亡

dancer

普通会员
200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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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刚满18周岁的少女妈妈一人独自在卫生间产下一名女婴后,将其抛出窗口致其死亡。2月28日,嘉定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小梅有期徒刑3年。

1987年出生的小梅2005年4月来到上海打工,母亲陪同女儿一起来到上海照顾她的生活。两人共同生活在一起近半年,母亲竟然没有发现年仅18岁的女儿已经有孕在身,还认为女儿身体发胖,不停地督促小梅减肥。而小梅也由于年少无知、害怕父母责怪没有及时向父母说明情况。

2005年10月29日上午,已经怀孕的小梅在位于嘉定区的暂住地卫生间内独自一人瞒着母亲产下一名女婴。因害怕父母知情,在慌乱、不知所措的情况下,拉断女婴的脐带后将女婴从位于6楼的卫生间窗口扔出摔至楼下草坪上,被群众发现后报警。小梅及女婴分别被送往医院救治。女婴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尸体检验报告认定,女婴系生前颅脑损伤而死亡。事后据小梅自己说是在自己老家工作时遭人强奸才导致怀孕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梅主观上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将婴儿从六楼摔下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小梅实施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时刚满18周岁以及能够自愿认罪,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李杰

普通会员
200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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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半条鱼鱼于2006-03-03 17:23发表的:
法盲啊,可怕、、、




.......
这个不是法律不法律的问题,这是基本道德观和良知问题。动物都有的骨肉之情在此泯灭,那再是法律博士也就那么回事,法律不也就是建立在道德约束的基础之上么
 

xtjatuem

普通会员
200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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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养不了,留给别人养也可以啊


为啥一时想不开,硬是要摔死她呢?挺可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