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楷体_GB2312]一边消费男色,一边独孤求败(转载)[/font]
没有白马王子的爱情只能漫无目的地流浪,因为一停泊就受伤。
“让我们一起消费男色吧,”新女权主义者说,“因为男人都是易耗品。”
男人为什么会成为“易耗品”?因为他们总是见一个爱一个,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他们把爱情看着一种征服游戏,以自己动心开始,以女人心动结束。当女人下定决心开始一段新的感情时,男人的感情大幕已经悄悄降下。他或者在伺机寻找下一个浪漫情人,或者正忙着给老婆和孩子采购圣诞礼物。
人生是一场爱的流水席,是一套爱与被爱、伤与被伤的组合拳。女人在找到自己最后的归宿前,她的爱情总是游走在好男人与坏男人之间。坏男人让她受伤,好男人给她疗伤,然后她再去坏男人那里受伤。当女人历经挫折,仍然找不到她的Mr. Right时,经常感慨,“喜欢的人不出现,出现的人不喜欢。”
怎么办?既然爱情常常错位,为了不被男人消费,那就主动消费男人吧。当爱成为一种纯粹的游戏时,它就是一个与情感无关的猎艳过程。要把自己塑造成像男人一样的猎手,女人首先必须在内心深处先把自己想象成一个男人,模仿他引诱和征服女人的言行举止。在摔了几次爱情跟头后,她终于大彻大悟,盛妆出没酒吧和写字楼。她优雅地抽着雪茄,有意无意地展露她性感的美腿,无需太多周折,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一次欲擒故纵的羞涩,男人就乖乖投降了。
一个美丽的单身女人是一颗定时炸弹,是一个修炼“吸星大法”的情场大侠,她可以瞬间吸干男人的灵魂,分分钟拆散男人的家庭。要怪就怪男人犯贱,他们内心深处的完美女人形象,或者是一个有着风尘气息的良家女子,或者是一个外表清纯的风月女人。
越是经历太多爱情沧桑、看透男人的女人,越让男人觉得高不可攀,因而越能激发他的征服欲。男人征服女人的标志,在形式上是与她上床,但深层的表现却是她对他的依赖和在乎。如果女人与某个男人上床,但同时又对他的爱不屑一顾,那简直就是对他的蔑视。如果她还历数自己过去的风流韵事,诚恳地征求他对历史男友的意见,“我是该嫁给那个最帅的,还是那个最有钱的”,那就几乎就已上升到侮辱——它仿佛在提醒这个男人,你得到的性只不过是女人的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而并非征服的结果。
为了充分体现自己对这场游戏的主动权,女人必须在男人拜倒在她石榴裙下之后、彻底清醒之前跟他说“拜拜”,这是整个“消费”过程中最令人快意恩仇的一个环节。当男人一脸深情地说“做我的女朋友吧”,女人淡淡地整理一下她的睡衣,神秘莫测地笑道,“难道我们现在不是朋友吗?”
或许这正是女人需要的。消费男色是一种“采阳补阴”,“阅男无数”的她因为见识的男人足够多,经历足够精彩,已经变得刀枪不入。在一次次诱惑的实践中,她了解身体每一部分对男人的致命诱惑,了解每一种眼神和香水适合哪种男人。男人的滋润使她越来越像个女人,她有着狐狸一样的妖媚,人妖般的性感,她越来越让男人失魂落魄,越来越让男人感觉遥不可及。她开始相信,感情这种事还是保持距离最好——与其在情人肩膀上痛哭一晚,不如在情场自由地穿梭千年。
一个消费男色的女人,其内心是否像她诱惑男人时那样从容和精彩呢?她那颗曾经坚信男人和憧憬爱情的心难道真的死了吗?不,它只是被无数次的失望暂时冰冻罢了。为了这种纯理性和肉体的性游戏,她在消费男色之前,已经把感情之闸彻底关闭,其痛苦的程度远胜过观棋不语,胜过女人逛街不购物,胜过男人围赌不下注。当女人陶醉于对男人的轻松征服时,发现自己越来越成为“寂寞高手”时,偶尔她也会半夜的噩梦惊醒,发出独孤求败的感慨:这是我要的生活吗?我为什么总是这么清醒?什么时候我才能被更强大的男人打败?
“由于她对被爱的需要和欲望、她近乎绝望的无能,使她多年之后变得更有观察力、更加危险……她需要一个理解她、甚至能‘镇’住她的人,这就像一缕摇曳不定的希望之光。”莎朗?斯通这样描述《本能2》的女主人公、一个常跟男色大玩危险游戏的性感女人凯瑟琳。消费男色的女人与消费女色的男人的最大区别,是男人在游戏感情时,往往出于“博爱”,他可以有稳定的感情和婚姻作后盾,而女人的游戏感情,往往出于对爱情的绝望。没有白马王子的爱情只能漫无目的地流浪,因为一停泊就受伤。感情固然是毒药,隐忍自己的感情则是更大的毒,男色之于女人,是越消费越孤单。
无论女人怎样强大,无论她消费过多少男人,她心中期待的还是真正把她“镇”住的白马王子。莎朗?斯通之所以如此适合《本能》和《本能2》,很大程度上因为她就是凯瑟琳的化身,她魔鬼般的身材和令人销魂的容貌,尤其是高达154的智商,意味着很少有男人能与她近距离过招。其实感情这种事,从来就没有什么“消费”与“被消费”,无非是谁征服谁。如果男人还没出招,就被女人一眼看穿,他哪里还有什么资格继续“消费”?
然而,凡事总讲究坚持。《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里那个“阅男无数”的美国女人凯莉,在与查尔斯一见钟情,又数次擦肩而过之后,最终还是与这位一直对婚姻怀有恐惧的英国小男人走到了一起。这是所谓的缘分,还是——非常之爱必待非常之人?
没有白马王子的爱情只能漫无目的地流浪,因为一停泊就受伤。
“让我们一起消费男色吧,”新女权主义者说,“因为男人都是易耗品。”
男人为什么会成为“易耗品”?因为他们总是见一个爱一个,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他们把爱情看着一种征服游戏,以自己动心开始,以女人心动结束。当女人下定决心开始一段新的感情时,男人的感情大幕已经悄悄降下。他或者在伺机寻找下一个浪漫情人,或者正忙着给老婆和孩子采购圣诞礼物。
人生是一场爱的流水席,是一套爱与被爱、伤与被伤的组合拳。女人在找到自己最后的归宿前,她的爱情总是游走在好男人与坏男人之间。坏男人让她受伤,好男人给她疗伤,然后她再去坏男人那里受伤。当女人历经挫折,仍然找不到她的Mr. Right时,经常感慨,“喜欢的人不出现,出现的人不喜欢。”
怎么办?既然爱情常常错位,为了不被男人消费,那就主动消费男人吧。当爱成为一种纯粹的游戏时,它就是一个与情感无关的猎艳过程。要把自己塑造成像男人一样的猎手,女人首先必须在内心深处先把自己想象成一个男人,模仿他引诱和征服女人的言行举止。在摔了几次爱情跟头后,她终于大彻大悟,盛妆出没酒吧和写字楼。她优雅地抽着雪茄,有意无意地展露她性感的美腿,无需太多周折,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一次欲擒故纵的羞涩,男人就乖乖投降了。
一个美丽的单身女人是一颗定时炸弹,是一个修炼“吸星大法”的情场大侠,她可以瞬间吸干男人的灵魂,分分钟拆散男人的家庭。要怪就怪男人犯贱,他们内心深处的完美女人形象,或者是一个有着风尘气息的良家女子,或者是一个外表清纯的风月女人。
越是经历太多爱情沧桑、看透男人的女人,越让男人觉得高不可攀,因而越能激发他的征服欲。男人征服女人的标志,在形式上是与她上床,但深层的表现却是她对他的依赖和在乎。如果女人与某个男人上床,但同时又对他的爱不屑一顾,那简直就是对他的蔑视。如果她还历数自己过去的风流韵事,诚恳地征求他对历史男友的意见,“我是该嫁给那个最帅的,还是那个最有钱的”,那就几乎就已上升到侮辱——它仿佛在提醒这个男人,你得到的性只不过是女人的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而并非征服的结果。
为了充分体现自己对这场游戏的主动权,女人必须在男人拜倒在她石榴裙下之后、彻底清醒之前跟他说“拜拜”,这是整个“消费”过程中最令人快意恩仇的一个环节。当男人一脸深情地说“做我的女朋友吧”,女人淡淡地整理一下她的睡衣,神秘莫测地笑道,“难道我们现在不是朋友吗?”
或许这正是女人需要的。消费男色是一种“采阳补阴”,“阅男无数”的她因为见识的男人足够多,经历足够精彩,已经变得刀枪不入。在一次次诱惑的实践中,她了解身体每一部分对男人的致命诱惑,了解每一种眼神和香水适合哪种男人。男人的滋润使她越来越像个女人,她有着狐狸一样的妖媚,人妖般的性感,她越来越让男人失魂落魄,越来越让男人感觉遥不可及。她开始相信,感情这种事还是保持距离最好——与其在情人肩膀上痛哭一晚,不如在情场自由地穿梭千年。
一个消费男色的女人,其内心是否像她诱惑男人时那样从容和精彩呢?她那颗曾经坚信男人和憧憬爱情的心难道真的死了吗?不,它只是被无数次的失望暂时冰冻罢了。为了这种纯理性和肉体的性游戏,她在消费男色之前,已经把感情之闸彻底关闭,其痛苦的程度远胜过观棋不语,胜过女人逛街不购物,胜过男人围赌不下注。当女人陶醉于对男人的轻松征服时,发现自己越来越成为“寂寞高手”时,偶尔她也会半夜的噩梦惊醒,发出独孤求败的感慨:这是我要的生活吗?我为什么总是这么清醒?什么时候我才能被更强大的男人打败?
“由于她对被爱的需要和欲望、她近乎绝望的无能,使她多年之后变得更有观察力、更加危险……她需要一个理解她、甚至能‘镇’住她的人,这就像一缕摇曳不定的希望之光。”莎朗?斯通这样描述《本能2》的女主人公、一个常跟男色大玩危险游戏的性感女人凯瑟琳。消费男色的女人与消费女色的男人的最大区别,是男人在游戏感情时,往往出于“博爱”,他可以有稳定的感情和婚姻作后盾,而女人的游戏感情,往往出于对爱情的绝望。没有白马王子的爱情只能漫无目的地流浪,因为一停泊就受伤。感情固然是毒药,隐忍自己的感情则是更大的毒,男色之于女人,是越消费越孤单。
无论女人怎样强大,无论她消费过多少男人,她心中期待的还是真正把她“镇”住的白马王子。莎朗?斯通之所以如此适合《本能》和《本能2》,很大程度上因为她就是凯瑟琳的化身,她魔鬼般的身材和令人销魂的容貌,尤其是高达154的智商,意味着很少有男人能与她近距离过招。其实感情这种事,从来就没有什么“消费”与“被消费”,无非是谁征服谁。如果男人还没出招,就被女人一眼看穿,他哪里还有什么资格继续“消费”?
然而,凡事总讲究坚持。《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里那个“阅男无数”的美国女人凯莉,在与查尔斯一见钟情,又数次擦肩而过之后,最终还是与这位一直对婚姻怀有恐惧的英国小男人走到了一起。这是所谓的缘分,还是——非常之爱必待非常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