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她和他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
刚来到繁华的大都市,他们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同学流利地说英语,他们会自卑,看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许久,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只能去花钱不多的地方。大多时候,她和他泡在图书馆里,用小纸条传情达意。人虽然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却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轰轰烈烈地爱了。
因为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许多花前月下的浪漫。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七块,于是只好尴尬地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做了家教,教几个小孩子数学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的时候,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了钱了一定会买给你。那是条银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颈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这条项链之后显得非常美。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目礼物他送给了她那条项链,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处女之身。
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说,我一辈子会对你好的,一辈子,我们都不要分离。
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一定会实现他的诺言。
两个月之后,她恶心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反应,她怀孕了。
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
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
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的手续,然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刚刚能裹腹,她在等他毕业,然后一起过幸福生活。
可他没有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这个诺言,他没有兑现。
可事实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那样难看,碎乱的头发,又黄又瘦的脸,穿的衣服极邋遢,上面还有奶渍,小孩子不停地哭闹着。和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他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要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他说,混的不好,你再等等。他是撒了谎的,那时,他已经是公司的部门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而她只有几百块钱,分别时她还拿了一千块塞到他手里,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他的眼泪要流了出来,知道自己辜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攒了好多零钱才凑出来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这笔感情的帐。
不久,他给她寄去了两万块钱,写了一封信,信上只说,我太忙了,可能现在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
而她不久就把两万块钱寄了回来,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是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的婚啊,这也是为了让她自己死心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把爱情也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她一眼,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他更适合她呢。
那时,他身边有一个美丽时尚的女子追求他,因了她的离去,他决定,重新开始自己的爱情。何况,这女孩子家在上海,有权有势,对他是极有帮助的。
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很多的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实现了,可生命中却没有了她。为了爱情的那粒种子,她选择了放弃,但放弃的结果却是男人嫌她是块过时的布料,根本不想做成衣服来穿了。
他知道自己是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年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了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她。
而她那时已是家乡一个中学的老师了,快四十岁了,有了半白的头发,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一刹那,他们都呆了!他没想到她变得这么厉害,从前还有年轻的踪影,现在,却老成了这个样子!而他却更英俊挺拔,好像二十多岁的样子,那样迷人那样有风度,开着宝马车,穿着几千元一套的衣服!
他们愣了很久,这就是岁月啊,几十年过去了,她年已老色已衰,而他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桑,给他增加却是无穷的魅力。
他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一个十七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学习非常好,已经保送到北京上大学。他想说谢谢她,却觉得语言那样苍白无力,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连这个资格都没有。
在她简陋的办公室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平静地说:我,一直都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下来,内心的洪水决了堤,如天地间有什么东西炸裂开来。原来,她一直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你傻死了啊你!
她眼睛中是泪光,身体有些发抖:你说过的,要相爱一辈子的,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
他蒙住脸,然后缓缓地跪下,这一跪,是他心甘情愿!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
而此时他不能离婚,他的娇妻爱女,他的事业家庭,他所有的一切,再也容下这样的一个女人。可他知道,她是他心底的一粒珍珠,价值连城。
他看见她颈间的项链,便呆了。银项链褪了色,黑黑的一圈挂在她的颈间。这是当年他买给她的,曾经最动人最明亮的项链都这样黯淡了,如他和她的爱情,自是花自飘零水自流。
他问她有什么要求,因为他知道钱并不能弥补她付出的一切,何况,她看重的并不是钱。
她笑了,如果你想帮助我,就捐建个希望中学吧,孩子们学习的环境太差了。
这是他惟一能做的事情,却与她无关。她眼神里是风过千山的宁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她说,那是我一个人的爱情与忠贞,与你无关。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和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一样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一句誓言。
刚来到繁华的大都市,他们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同学流利地说英语,他们会自卑,看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许久,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只能去花钱不多的地方。大多时候,她和他泡在图书馆里,用小纸条传情达意。人虽然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却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轰轰烈烈地爱了。
因为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许多花前月下的浪漫。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七块,于是只好尴尬地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做了家教,教几个小孩子数学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的时候,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了钱了一定会买给你。那是条银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颈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这条项链之后显得非常美。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目礼物他送给了她那条项链,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处女之身。
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说,我一辈子会对你好的,一辈子,我们都不要分离。
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一定会实现他的诺言。
两个月之后,她恶心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反应,她怀孕了。
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
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
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的手续,然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刚刚能裹腹,她在等他毕业,然后一起过幸福生活。
可他没有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这个诺言,他没有兑现。
可事实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那样难看,碎乱的头发,又黄又瘦的脸,穿的衣服极邋遢,上面还有奶渍,小孩子不停地哭闹着。和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他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要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他说,混的不好,你再等等。他是撒了谎的,那时,他已经是公司的部门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而她只有几百块钱,分别时她还拿了一千块塞到他手里,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他的眼泪要流了出来,知道自己辜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攒了好多零钱才凑出来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这笔感情的帐。
不久,他给她寄去了两万块钱,写了一封信,信上只说,我太忙了,可能现在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
而她不久就把两万块钱寄了回来,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是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的婚啊,这也是为了让她自己死心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把爱情也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她一眼,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他更适合她呢。
那时,他身边有一个美丽时尚的女子追求他,因了她的离去,他决定,重新开始自己的爱情。何况,这女孩子家在上海,有权有势,对他是极有帮助的。
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很多的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实现了,可生命中却没有了她。为了爱情的那粒种子,她选择了放弃,但放弃的结果却是男人嫌她是块过时的布料,根本不想做成衣服来穿了。
他知道自己是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年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了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她。
而她那时已是家乡一个中学的老师了,快四十岁了,有了半白的头发,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一刹那,他们都呆了!他没想到她变得这么厉害,从前还有年轻的踪影,现在,却老成了这个样子!而他却更英俊挺拔,好像二十多岁的样子,那样迷人那样有风度,开着宝马车,穿着几千元一套的衣服!
他们愣了很久,这就是岁月啊,几十年过去了,她年已老色已衰,而他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桑,给他增加却是无穷的魅力。
他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一个十七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学习非常好,已经保送到北京上大学。他想说谢谢她,却觉得语言那样苍白无力,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连这个资格都没有。
在她简陋的办公室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平静地说:我,一直都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下来,内心的洪水决了堤,如天地间有什么东西炸裂开来。原来,她一直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你傻死了啊你!
她眼睛中是泪光,身体有些发抖:你说过的,要相爱一辈子的,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
他蒙住脸,然后缓缓地跪下,这一跪,是他心甘情愿!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
而此时他不能离婚,他的娇妻爱女,他的事业家庭,他所有的一切,再也容下这样的一个女人。可他知道,她是他心底的一粒珍珠,价值连城。
他看见她颈间的项链,便呆了。银项链褪了色,黑黑的一圈挂在她的颈间。这是当年他买给她的,曾经最动人最明亮的项链都这样黯淡了,如他和她的爱情,自是花自飘零水自流。
他问她有什么要求,因为他知道钱并不能弥补她付出的一切,何况,她看重的并不是钱。
她笑了,如果你想帮助我,就捐建个希望中学吧,孩子们学习的环境太差了。
这是他惟一能做的事情,却与她无关。她眼神里是风过千山的宁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她说,那是我一个人的爱情与忠贞,与你无关。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和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一样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一句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