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来过,只是又走了

甄心

社区贡献者
200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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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认识他的时候,她仅仅只是一个18岁的毛丫头,在一条流氓巷道的隔壁卖服装。那是一个很大的农贸批发市场,卖一些从广州、厦门过来的潮流衣服,质量很差,款式新颖,来这里买衣服的男男女女说白了都没什么品味,素质也差。她也好不到哪去,高中只念了半年因为选择性失忆过再也读不下去,被表姐叫过来当衣模导购。
她是个不动声色的女子,骄傲的眼神里一切与己无关的样子,空闲的时候她只喜欢捧一本过期杂志躲在角落里掩盖弥散而过的喧哗。这沉默像一张网,困住了来来往往的喧嚣。
可是,她有很好的身材,172的个头,垂到腰际的长发,细碎的刘海遮住半边脸,若隐若现下嘴角浮动出诱人的小酒窝。转过身走路的时候,水一样泻到腰际的长发在玲珑的翘臀上面来回荡漾。这样子让路过的所有男子倾倒,还要流下一地口水。
他就是其中一个。
他在她面前停下了脚步。她回头望他,表情很诧异。这一次她的目光终于停顿了,因为他的不同。
是的,他与别的男子不同。他在她面前停下了脚步没错,可是他抛给她一个不屑的眼神,满眼一池冷冰冰的死水足够将她淹没。她冷,她的左胸哆嗦了一下,随后她给了他一个很甜蜜的微笑。 都说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没有理由,这话不假。
从此,她在这一秒钟里开始沦陷,像一只诡异而又无处遁逃的女妖,在他的一滩死水里只能下陷。
可她不说,毕竟她还是个孩子,她仅仅18岁而已。虽然她读书很少,可是她很矜持。
他就那样用一个骄傲而冰冷的眼神俘虏了她,那天,他一副事不关己的摸样从她身边张扬而过,掀起的风里有股太阳般清香的味道。
后来,他没有再出现过。都是同样骄傲的人呢。
她想,生命中的过客太多了,算了吧!反正自己也是个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她情愿选择爱自己的男人。就像买保险一样,和是否拥有俊秀美丽的面孔无关,尽管她很怀念他那张英俊到一塌糊涂的脸,冰凉的眼神和那健硕的三角体背影。
一年过去了,她是真的忘了他。她交了男朋友,她的初恋。
是男人主动的,男人费尽心思才追到她,她想男人有足够的热情。答应做男人女朋友的那天,她刚满19岁,情窦初开的年纪。男人很包容她,包容到让你觉得他不在乎你,可她不然,以为这热情能燃烧一生。
然而,她错了,这热情只持续了四个月,烟花般瞬间熄灭。
她在一个下着暴雨的夜晚看见男人怀里拥着另一个女人。他们那么亲热,男人的吻密密麻麻的落在那个女人的唇上,这欺骗和背叛叫她怎能不相信,叫她如何不心碎。
那场暴雨彻底浇醒了她的天真,同时也带走了她对爱情的信任。她想,不过如此,不过如此,还有什么比爱情更虚伪的。
她病了,躺在床上鼻涕眼泪,三天没有吃一口饭,她想死了也就这样。同屋的女孩吓坏了,时时盯着她,连同剪刀、水果刀一并丢进楼下的垃圾桶。
最后她说,你们这是干吗?我只是不想吃饭而已。
第4天,她终于下床了。她对女孩说,帮我做饭,花生猪蹄汤,油焖大虾,红烧茄子。
吃饱之后,她对自己说,结束了,爱情再也不会来了,再也不会。
可是,冬天还没有过完,爱情它又来了。
那天,她正拿起手提包,准备下班。他出现在了她身后,没有任何预料。
她用错愕的眼神盯着他,一动不动,仿佛看一个刚从动物园跑出来的猴子。那样子,惊异。
他笑了,拉起她的手跑出了市场。
南方的冬天并不冷,可是因为有海的缘故,夜晚的风带着寒气可以穿透皮肤,渗进骨头里。她却不冷。
他说,你可以不在这里工作吗?
她问,为什么?
他回答,我不想让我的女人做这样的工作,在男人的欲望下招摇过市。
她惊呆了,她想起一年前那个死水般阴冷的眼神。她说,不。转身的时候,她又回头,说,你来晚了,我不再相信爱情了。

然,他已经下定决心要她了,不管她信与不信,他都要她。
他暗恋了她四年,15岁那年,他救起落水的她,送进医院。她的家人赶来医院时,她还在昏迷,他没来得及等她的家人说完“谢谢”转身便消失了。
那以后,他便记住了她。而她,再也不认识他,由于脑袋撞到水底的石头,加上惊吓过度,她选择性失忆。
这并不影响他四年来积累的一腔热血,这一次他再也不放手了。
他将满腹的爱意化作万般绕指柔,争分夺秒的温暖她,追随她,关怀她,保护她。到底她是一个柔弱的女子,注定是为爱情而生的。终究她抵挡不住了,她想,再信一次吧,最后一次,多少她也为他薄凉的眼神怦然心动过。
这样想着,最后她终究瘫软在他温暖宽厚的怀抱里做了他的女人。
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最真实的感动不过是把她当女儿一样对待。他就是。
她离开了农贸市场,在他朋友的公司做一份商务接待的工作,清闲又优雅。她每天面色红润,神采奕奕,幸福的神情感染着周围的每一个人。
她终于开始习惯有他的一切,觉得有他陪在身边很踏实,很安逸。工作之余看书、休闲,为他挖空心思变着花样美食,人们常说,心疼一个男人就是心疼他的胃,她小心翼翼的这么做,日复一日的满足在这相濡以沫的感情里。她信。她说,爱情真的又来了,来了幸福。
一个女人一旦依赖于一个男人,那么她的爱已经开始像疯草一样狂妄的生长了。渐渐,一年,两年,三年,四年过去了。那疯草已经势不可当,穿越天际。
可他不曾想过,她的爱是那么缓慢且绵长。
四年,她习惯了他,她开始为他付出,包括生命。而40天他习惯了另外一个陌生女人,他们在他出差的飞机上偶然相识,然后在一个北方城市里共同度过了40天。
呵!爱情的天平就是这样的不公;爱情的天平就是这样的不能长久的保持平衡;爱情的天平里一头轻就必有一头重。
是的,她成了重的那一头。于是,他开始对她百般挑剔,冰冷的双眸下简直就是换了一颗心。他怎么可以这样呢?!她是那么缺乏安全感而又任性小脾气的一个人,她怎么能容的下他突如其来的冷漠和尖刻。
她变得歇斯底里,无端的争吵越来越多,他们的爱情就这样像患上了一场瘟疫,突然病入膏肓,一惊一乍便能将他们折腾的死去活来。
最后,她哭,气若游丝,或者汹涌澎湃,或者淋漓尽致。可他在笑。笑的很冷很冷,笑的她心绞痛。痛又怎样,他无动于衷啊!
即便这样,她仍不死心,她宁可绞痛而死也不愿相信他是不爱自己了。
可是,不爱就是不爱了,他说。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怎么可能呢!当初他的爱来的势不可当,她是鼓了多么大的勇气才肯再信一次啊,然而四年了,当她爱上的时候他却说不爱了。他那么疼她的一个人,他说过他们要相爱一辈子,他说过她是他唯一想娶的女人,他说过除了她没有哪个女人可以让他心生忧怜万般宠爱。现在,他都忘了,忘了,全忘了。
听说,相爱的人是前世欠下的债,谁爱谁多一些谁就是前世的债权人,现在他就是债主。她背负着他的债,拖着沉重的脚镣拼死前行,死死不肯相信他是不爱她了,他怎么可能不爱了呢?!
终于他按捺不住了,争吵再一次爆发,他抓起她的行李扔出门外,说,滚。
她笑了,他说滚。这一次她平静的异常,她想也就这样了。但,她不放手。
于是,他走。他一个月没有回家,她在诺大的房子里孤零零的犹如野鬼,蓬头污面。
第31天他回来了,是收拾衣物来的。她求他,别走。她的冷静让他脊背发凉。她端了洗脚水给他,说,就今晚别走。他燃了一支烟,望着她幽怨的眼神,脱掉自己的外衣换上了睡衣。
他们相拥着在浴室里沐浴,一股渴望已久的快乐从她身体油然而生,她兴奋极了。就在她将自己圆润的唇贴在他耳际的时候,她停住了,他的耳朵下面分明有女人的唇印,紫红色,像一张无形的网瞬间罩住她,勒的她喘不过气来。
她又开始了,他已经没有耐心再面对她了,他在走出浴室的一刻,她抓起洗面台上的玻璃杯敲碎….
鲜红的液体自她的手腕奔涌而出,她没有丝毫的惊恐与害怕,死死的盯着他那张熟悉的脸,试图找到往日的心疼与恐慌。他眼看着滴滴血珠在她苍白的皮肤上争先恐后,汇成一条线落进白色泡沫的浴缸里,晕染出来的大片红像一朵激烈盛开的莲。
他就这样看着她。而她等着他。
呵,她等什么呢!即使一个陌生人在生死关头想不开,他也应该救一把啊。可是他的面色在瞬间苍白之后转为平静,转身时鄙夷的发出一声“呵”。
门关上了,她听见他的声音回旋在房间里,渐渐放大,放大,涨的她脑袋生疼。他说,无理取闹。
原来,他是真的不爱了呢。这一秒,她总算是清醒过来了,这个代价值还是不值?
她是爬着回到客厅的,然后奋力抓起电话…
听到这儿,我笑了,相互伤害不如相忘于江湖。
我说,爱一个人就是在卑微的尘土里迷失,然后自以为是的说,那是爱情。
苏眉,你信吗?人死了之后还有灵魂,会在奈何桥上喝迷魂汤,我喝,我一定要喝。
我发了个亲亲的表情。我的两行泪终于流了下来,砸在键盘上轰然一声。

再见到她的时候,已是第2年春天,四月柳絮飞扬,她立在太阳下,明媚了很多,眼里也多了几分坚毅,愉悦而肯定,不是那么飘忽。我轻笑着走过去,她穿素白的棉罩衫,双手插在牛仔裤兜里,赤脚穿一双球鞋。这镜头让我想到安妮笔下的素白女子,慵懒的神情给人无限遐想。
她握了我的手,白净的手臂上伤疤清晰可见。我轻轻的拥抱了她。
被风吹乱的长发胡乱张贴在她脸上,两片红唇张了又合,粉嫩的双颊有若隐若现的小酒窝。我又笑了,没有轻易牵手,亦不会轻易放手的女子。
苏眉,爱情它真的来过,只是又走了。
苏眉,那一刻我想死了也就这样,可是我想活,为了自己,幸福的好好的活着。
世上有很多这样的女子,我要告诉她们,你的伤痛对于一个已经不在乎你的人来说,就像他踩在脚下的尘土一样微不足道。
所以,爱情走了又走了,它还会来,来了也许还会走。但请你放手,请你坚强的活,请你幸福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