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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关于男人与男人之间的爱——生命,死亡,漂泊,金钱,性,欺骗,人性的黑暗,一个22岁男孩对人生的感悟……
齐官永亮著QQ228358443
第一部情色年代
Track1lifeisarollercoaster
谁说孤独是可耻的?
我就享受孤独与寂寞。孤独只不过是生活方式的一种,大凡有所作为,又成就的强者,都是在孤独中努力学习和艰辛工作的。真正的强者才懂得什么是孤独,也只有真正的强者才懂得从孤独中取胜。
这一刻时星期五的早上八点三十七分零八秒,我早在半个钟头之前就醒来了。没有什么可以比起被窝让我更觉得有安全感。金色的阳光将整个房间照得白晃晃,室内的温度是十七度,但外面却是溽热的六月天。我还感到有点冷,多在丝棉被里卷得像个蚕蛹。这种秋风瑟瑟的感觉让我有几分陶醉。
伸个懒腰,跳下床,倦怠的走进浴室,看着镜子里的我发呆~~~~油光满脸,深浅不一的暗疮印,像是刚刚被狂风吹过的头发。其实,在我这个年纪的男人中我算是很不错的了,好多男人已经是挺着个大肚子,一脸肥肉耸拉下来活像一头老虎狗,走起路来慢慢吞吞的,眼皮上的脂肪快压得睁不开眼,眯成一条缝,露出猥琐的目光。我没有自恋,也许可能有那么一点点,但我从来不认为自己长得酷或者长得帅。即使有人这么说,我也认为他的话很怀疑,可是在这一点上我很自信!我依然和十几年前没有什么两样,只是发型变了,穿得更时髦,外表成熟了。
换上一条灰色的绵质内裤,吃完早餐,泡壶铁观音。我不喜欢喝咖啡。坐在书房的电脑前,打开邮箱,有五封信邮件。两封是国外的出版商寄来的约稿信,另外三封是新认识的网友寄来的。一一回复后,又接到两个电话,其中一个是文打来的,她正赶去公司上班,约我今晚到“八零八”见面。这个月她已经有十几次迟到的记录,早就有准备被炒。
我的骨子里与生俱来就有股懒散,所以不适合当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大学毕业后曾经在银行,广告公司,外贸,电视台干过。四年前的某个早晨,不知是何种力量驱使我突然放弃高薪的工作,从未上过一节作文补习班的我竟提起笔写文章,当个自由撰稿人。最令那群权威的文学前辈们愤愤不平的是,我平均每年出一本小说,每一本都是畅销书,就连港台也有出版!他们写了一辈子文章,能在大陆的几本低劣的故事月刊发表几篇连载就感慨万千!在大陆当一名作家,付出与收入是不成正比的,有的真的还不如去当一名民工。我的第一本书仅收到七千块人民币的版权费,过去,我一个月的薪水都不止这些!所以,写作不是我的主要的收入来源,写作只不过是我对生活感受的记录。我更奉劝那些还在做白日梦的文学青年还是别较劲,乖乖打上领带过着上班的生活。
在旁人的眼中,我好像是个不务正业,吊儿浪当的青年。刚开始时,我还真的很介意别人的眼光。想想看,一个男人在上午的十点钟出现在超市里,推着货架车,像个主妇一样在购物,是多么地引人注目。她们肯定认为我是个失业者,是个穷光蛋!真想走过去大声对她们喊道,我一个月的收入至少是你们一年的收入,我穿得一条的ck内裤是你一个月收入的一半,我的旅行箱全是lv的!
一个人的生活,是孤独的,但也是自由的。只要你自己去慢慢发掘,感受,一个人的生活是可以丰富多彩的!也许我太自私了,太自我了。我决不要和其他男人一样,谈恋爱,结婚,生小孩,过着死板枯燥的平庸生活。我希望生活中的每一分钟都充满惊喜,冒险,刺激。
一个人的生活,想干什么就去干,不会有太多的考虑。想什么时候睡觉,吃饭,洗澡,回家,都不会有人唠叨,更重要的是想和谁上床就和谁上床。彼此都不必害怕谁辜负了谁!我不相信美丽的童话,无知的少男少女才会相信美丽的公主醒来后,与梦中的王子过着幸福的生活!童话是写给孩子看的。只有孩子单纯的心才会受骗。这四年来,我没有拥有过一段稳定的性关系,虽然过着放浪形骸的生活,但有时又自我节制。我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双重人格的人。和我有亲密关系的人多不胜数,以至于我不得不用一本笔记本记录每个和我有性关系的的人。不过也有几个是例外的。除了性之外,我们互相欣赏,发乎情,止乎礼。爱情再怎么美好,也会有烦恼,痛苦,我是个唯美主义者,不能忍受缺陷,所以我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
讲完第二个电话,走到靠窗的沙发坐下。头发干了,我对着玻璃的倒影拨弄。刚刚答应那个出版商写一本书,小说,散文集什么都好,字数一定不能少于二十万。他开出的条件很优厚,内容自定,每字一块钱,再抽百分之三十的版权税,再版另算。不过,我很讨厌这些港台的出版商,不可一世,总以为内地的人都是穷鬼。如今大陆的有钱人多的是,分分钟还可能超过福布斯那些黄毛。
十二点了。
不知不觉,一个上午又这样过去。整整三个月,每个星期只给TW的“z报”写专栏,这段时间闲的让我发愁。早上在家上网,下午又是出去走走,逛逛商店,上茶楼,看电影。后来干脆每个下午都去“溢香茶坊”点上一壶大红袍,自个偷着乐!上网聊天或看书。时间就这样被打发完。
我只在下午才去“溢香茶坊”。晚上,这里太吵了,与其说是茶坊,不如说像是酒吧多一些。猜拳,打牌,甩骰子,唱卡拉ok,歌舞表演``````茶坊应该是个安静,幽雅,令人身心松弛的地方。喝茶是一种品味艺术,修身养性,古人云:喝七碗茶能羽化升仙得道。
第一次去溢香是某个周末。震耳欲聋的流行音乐,我和朋友谈话时都是扯红脖子张开大嘴。客人可以自点自唱,并且有几个驻唱歌手。其中一人与我有过一段邂逅。他像是东北人,光头,三十多岁,皮肤很白净细致,但看出已有点松弛。他是个同性恋,我非常肯定。并不是他很妖,而是半年前我在百盛的boss专柜台前试香水时,他刚好和一个朋友在我身旁。我俩不经意的肩碰肩,但我认为他是故意的,是在试探我是不是也是同性恋。我们从未说过一句话,我也很少正眼看他。反而每次巧遇,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制造各种机会故作姿态惹我注意。到“溢香”喝茶我不得不承认是有种虚荣心在作崇,想看看一个男人为我痴狂,疯癫,失态,干尽傻事。这点让我很得意。因为我也是一个男性!
你好,聊吗?
从屏幕跳出一行字来。
你好,说吧。
我漫不经心地回答。
他;你在哪?不用工作?上学?
你不也一样!
他;我是搞电脑的。
我也是。
他;呵呵。公司在哪里?
我是自由职业者。
他;多大?
我年年十五岁。
他;多高?多重?
干嘛呢?
他;想见你。
我很丑。
他;那我更想看你有多丑。
不用了,看八两金就一样。
他;呵呵`````````
怎么不说你自己!
他;有朋友吗?
现在没有。
他;以前那个是什么原因分开的?
你问得太多了。
他;因为我想了解你~~~~~~~~~
我要下了。
他;怎样和你联系?
Coolmen1997@`163com
他;记下了,88。
886
我从不相信网上那些人说的话。任何人都可以隐藏在这里,像一条变色龙。将他们自己心里所有隐晦,丑陋的一面尽情释放。反正,谁也不认识谁,也许和你聊得正火辣的妹妹是个大男人,也许在倾听你唠叨的温柔男人是个小男孩。很多人从来都不留下自己的联络电话或是其它的联系方式,不停更换手机号码和qq,就是为了不让别人找到他们。我不期待有人会爱上我,我也不会轻易爱上一个人。我很清楚就是一对有正式注册的合法夫妻也不可能一生一世,更何况是两个男人,是没有结局。我懂得现实与虚拟,精神与肉体需要清楚的分开。有些人只能和他做爱,决不能谈感情。在我寂寞无聊时,会毫不犹豫地查翻电话本,一个一个的打去,直到有一个傻瓜以为我当真在想念他而上当。其实,他只不过是我孤独是附属物,性高潮的工具。
爱情是一种距离美。爱一个人,事实是爱他的形象。任何人只要扮成你心目中喜欢的那个形象,你也会爱上他的。当爱情结束时,证明两个人都太了解对方。世间所有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最终都以悲剧收场。我不要相爱,我只要做爱。女人爱男人是因为他的金钱,地位,权力可以满足他的虚荣心;男人爱上女人是因为她的服从,卑贱令他狂傲自大。如果两个人能走在一起靠的决不是爱情,而是头脑。和打牌一样需要对手。一个人离开另一个人,肯定一方不是另一方的对手。想找个陪伴你走完人生路一定要找个势均力敌的对手。
关上手提电脑,付完帐走上回家的路。
我喜欢傍晚回家半倚在沙发上,一边看夕阳一边遐想。有个广告说看夕阳越看越落寞。
生活是需要领悟,快乐的生活更需要经营。
我住在三十楼,站在落地窗前,能欣赏到大半个城市。很多年前我曾对熙说过,将来有钱一定要住在最高的地方。他说,有理想不错,但要付诸行动,不然只会变成一句空话。十多年来,我一直照他说的话去做。
两年前我才搬到这里,为了买这套房子花掉我的积蓄的三分之二。这小区的楼价是全市最贵之一。有三间卧室,两个客厅,一个书房,一个休闲间和一个餐厅,共有四百多平方米。我喜欢大房子。家居是以冷色调为主,白色沙发,白色床单,白色地毯。墙壁是淡淡的天蓝色,挂着玛丽莲梦露的超大幅黑白照片,她一头微卷的长发,身穿一条白色雪纺绸的礼服,双唇很性感的略微张开。排成一行的木质相框。精致的洛可可式烛台。颜色眩目的陶罐,插着康乃馨和满天星。奶白色的台灯下是玻璃缸,一条硕大的狮子头金鱼在水草中穿梭。天花板斜排着一排大灯笼,皱褶灯罩是国画渲染,红的,黄的,绿的,蓝的,紫的,白的,灰的。檀香木的折叠屏风。走廊的壁台上放着密密麻麻的瓷器。墙柜从上到下堆满各种唱片和影碟。
书房挂着几幅山水画,五年前去北京,在大观园里买的。是不知名的二,三流的画家创作的,但笔墨流畅,画工精湛,不逊色于名家,于是买下来。也许十年,二十年,五十年后升值万倍,变成绝世佳作。漆成酒红色的仿唐书桌和椅子,上面纹理清晰可见,光滑如卵。花架上是君子兰,垂吊着洁白的小花。黄铜的三脚香炉氤氲缭绕。
床头的阁板上放着各种平时喜欢的小东西,memobook,电话,书籍,童年的照片,小型的望远镜,佛像,小盆栽,香水,熏衣草,蜡烛,干花,数码相机,随身听``````
印花麻布帘将浴室隔开,梳妆台上放有香味的沐浴盐。每周会有两个钟点工来帮我清理房子,跟其他的单身汉比较我的房子还算是整洁。
还有一个钟头,文约我在“808”见面。打开衣帽间,挑了一件黑色的三骨裤,白色的细带背心,套上一件卡其色的短袖。我不喜欢颜色太过鲜艳,款式太过嬉皮的衣服。毕竟我也不小了,今天是我三十四岁的生日。没有庆祝,没有蛋糕,没有贺卡,没有礼物,也没有人知道。四年来的生日都是如此。最后度过的那个生日是在医院,熙病得很重,但坚持要护士给我买了个蛋糕。
就在那个晚上,他永远也没有醒过来。十点四十七分。我的表永远停在那一刻,十点四十七分``````
这是一个关于男人与男人之间的爱——生命,死亡,漂泊,金钱,性,欺骗,人性的黑暗,一个22岁男孩对人生的感悟……
齐官永亮著QQ228358443
第一部情色年代
Track1lifeisarollercoaster
谁说孤独是可耻的?
我就享受孤独与寂寞。孤独只不过是生活方式的一种,大凡有所作为,又成就的强者,都是在孤独中努力学习和艰辛工作的。真正的强者才懂得什么是孤独,也只有真正的强者才懂得从孤独中取胜。
这一刻时星期五的早上八点三十七分零八秒,我早在半个钟头之前就醒来了。没有什么可以比起被窝让我更觉得有安全感。金色的阳光将整个房间照得白晃晃,室内的温度是十七度,但外面却是溽热的六月天。我还感到有点冷,多在丝棉被里卷得像个蚕蛹。这种秋风瑟瑟的感觉让我有几分陶醉。
伸个懒腰,跳下床,倦怠的走进浴室,看着镜子里的我发呆~~~~油光满脸,深浅不一的暗疮印,像是刚刚被狂风吹过的头发。其实,在我这个年纪的男人中我算是很不错的了,好多男人已经是挺着个大肚子,一脸肥肉耸拉下来活像一头老虎狗,走起路来慢慢吞吞的,眼皮上的脂肪快压得睁不开眼,眯成一条缝,露出猥琐的目光。我没有自恋,也许可能有那么一点点,但我从来不认为自己长得酷或者长得帅。即使有人这么说,我也认为他的话很怀疑,可是在这一点上我很自信!我依然和十几年前没有什么两样,只是发型变了,穿得更时髦,外表成熟了。
换上一条灰色的绵质内裤,吃完早餐,泡壶铁观音。我不喜欢喝咖啡。坐在书房的电脑前,打开邮箱,有五封信邮件。两封是国外的出版商寄来的约稿信,另外三封是新认识的网友寄来的。一一回复后,又接到两个电话,其中一个是文打来的,她正赶去公司上班,约我今晚到“八零八”见面。这个月她已经有十几次迟到的记录,早就有准备被炒。
我的骨子里与生俱来就有股懒散,所以不适合当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大学毕业后曾经在银行,广告公司,外贸,电视台干过。四年前的某个早晨,不知是何种力量驱使我突然放弃高薪的工作,从未上过一节作文补习班的我竟提起笔写文章,当个自由撰稿人。最令那群权威的文学前辈们愤愤不平的是,我平均每年出一本小说,每一本都是畅销书,就连港台也有出版!他们写了一辈子文章,能在大陆的几本低劣的故事月刊发表几篇连载就感慨万千!在大陆当一名作家,付出与收入是不成正比的,有的真的还不如去当一名民工。我的第一本书仅收到七千块人民币的版权费,过去,我一个月的薪水都不止这些!所以,写作不是我的主要的收入来源,写作只不过是我对生活感受的记录。我更奉劝那些还在做白日梦的文学青年还是别较劲,乖乖打上领带过着上班的生活。
在旁人的眼中,我好像是个不务正业,吊儿浪当的青年。刚开始时,我还真的很介意别人的眼光。想想看,一个男人在上午的十点钟出现在超市里,推着货架车,像个主妇一样在购物,是多么地引人注目。她们肯定认为我是个失业者,是个穷光蛋!真想走过去大声对她们喊道,我一个月的收入至少是你们一年的收入,我穿得一条的ck内裤是你一个月收入的一半,我的旅行箱全是lv的!
一个人的生活,是孤独的,但也是自由的。只要你自己去慢慢发掘,感受,一个人的生活是可以丰富多彩的!也许我太自私了,太自我了。我决不要和其他男人一样,谈恋爱,结婚,生小孩,过着死板枯燥的平庸生活。我希望生活中的每一分钟都充满惊喜,冒险,刺激。
一个人的生活,想干什么就去干,不会有太多的考虑。想什么时候睡觉,吃饭,洗澡,回家,都不会有人唠叨,更重要的是想和谁上床就和谁上床。彼此都不必害怕谁辜负了谁!我不相信美丽的童话,无知的少男少女才会相信美丽的公主醒来后,与梦中的王子过着幸福的生活!童话是写给孩子看的。只有孩子单纯的心才会受骗。这四年来,我没有拥有过一段稳定的性关系,虽然过着放浪形骸的生活,但有时又自我节制。我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双重人格的人。和我有亲密关系的人多不胜数,以至于我不得不用一本笔记本记录每个和我有性关系的的人。不过也有几个是例外的。除了性之外,我们互相欣赏,发乎情,止乎礼。爱情再怎么美好,也会有烦恼,痛苦,我是个唯美主义者,不能忍受缺陷,所以我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
讲完第二个电话,走到靠窗的沙发坐下。头发干了,我对着玻璃的倒影拨弄。刚刚答应那个出版商写一本书,小说,散文集什么都好,字数一定不能少于二十万。他开出的条件很优厚,内容自定,每字一块钱,再抽百分之三十的版权税,再版另算。不过,我很讨厌这些港台的出版商,不可一世,总以为内地的人都是穷鬼。如今大陆的有钱人多的是,分分钟还可能超过福布斯那些黄毛。
十二点了。
不知不觉,一个上午又这样过去。整整三个月,每个星期只给TW的“z报”写专栏,这段时间闲的让我发愁。早上在家上网,下午又是出去走走,逛逛商店,上茶楼,看电影。后来干脆每个下午都去“溢香茶坊”点上一壶大红袍,自个偷着乐!上网聊天或看书。时间就这样被打发完。
我只在下午才去“溢香茶坊”。晚上,这里太吵了,与其说是茶坊,不如说像是酒吧多一些。猜拳,打牌,甩骰子,唱卡拉ok,歌舞表演``````茶坊应该是个安静,幽雅,令人身心松弛的地方。喝茶是一种品味艺术,修身养性,古人云:喝七碗茶能羽化升仙得道。
第一次去溢香是某个周末。震耳欲聋的流行音乐,我和朋友谈话时都是扯红脖子张开大嘴。客人可以自点自唱,并且有几个驻唱歌手。其中一人与我有过一段邂逅。他像是东北人,光头,三十多岁,皮肤很白净细致,但看出已有点松弛。他是个同性恋,我非常肯定。并不是他很妖,而是半年前我在百盛的boss专柜台前试香水时,他刚好和一个朋友在我身旁。我俩不经意的肩碰肩,但我认为他是故意的,是在试探我是不是也是同性恋。我们从未说过一句话,我也很少正眼看他。反而每次巧遇,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制造各种机会故作姿态惹我注意。到“溢香”喝茶我不得不承认是有种虚荣心在作崇,想看看一个男人为我痴狂,疯癫,失态,干尽傻事。这点让我很得意。因为我也是一个男性!
你好,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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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说吧。
我漫不经心地回答。
他;你在哪?不用工作?上学?
你不也一样!
他;我是搞电脑的。
我也是。
他;呵呵。公司在哪里?
我是自由职业者。
他;多大?
我年年十五岁。
他;多高?多重?
干嘛呢?
他;想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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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我更想看你有多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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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说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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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得太多了。
他;因为我想了解你~~~~~~~~~
我要下了。
他;怎样和你联系?
Coolmen1997@`163com
他;记下了,88。
886
我从不相信网上那些人说的话。任何人都可以隐藏在这里,像一条变色龙。将他们自己心里所有隐晦,丑陋的一面尽情释放。反正,谁也不认识谁,也许和你聊得正火辣的妹妹是个大男人,也许在倾听你唠叨的温柔男人是个小男孩。很多人从来都不留下自己的联络电话或是其它的联系方式,不停更换手机号码和qq,就是为了不让别人找到他们。我不期待有人会爱上我,我也不会轻易爱上一个人。我很清楚就是一对有正式注册的合法夫妻也不可能一生一世,更何况是两个男人,是没有结局。我懂得现实与虚拟,精神与肉体需要清楚的分开。有些人只能和他做爱,决不能谈感情。在我寂寞无聊时,会毫不犹豫地查翻电话本,一个一个的打去,直到有一个傻瓜以为我当真在想念他而上当。其实,他只不过是我孤独是附属物,性高潮的工具。
爱情是一种距离美。爱一个人,事实是爱他的形象。任何人只要扮成你心目中喜欢的那个形象,你也会爱上他的。当爱情结束时,证明两个人都太了解对方。世间所有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最终都以悲剧收场。我不要相爱,我只要做爱。女人爱男人是因为他的金钱,地位,权力可以满足他的虚荣心;男人爱上女人是因为她的服从,卑贱令他狂傲自大。如果两个人能走在一起靠的决不是爱情,而是头脑。和打牌一样需要对手。一个人离开另一个人,肯定一方不是另一方的对手。想找个陪伴你走完人生路一定要找个势均力敌的对手。
关上手提电脑,付完帐走上回家的路。
我喜欢傍晚回家半倚在沙发上,一边看夕阳一边遐想。有个广告说看夕阳越看越落寞。
生活是需要领悟,快乐的生活更需要经营。
我住在三十楼,站在落地窗前,能欣赏到大半个城市。很多年前我曾对熙说过,将来有钱一定要住在最高的地方。他说,有理想不错,但要付诸行动,不然只会变成一句空话。十多年来,我一直照他说的话去做。
两年前我才搬到这里,为了买这套房子花掉我的积蓄的三分之二。这小区的楼价是全市最贵之一。有三间卧室,两个客厅,一个书房,一个休闲间和一个餐厅,共有四百多平方米。我喜欢大房子。家居是以冷色调为主,白色沙发,白色床单,白色地毯。墙壁是淡淡的天蓝色,挂着玛丽莲梦露的超大幅黑白照片,她一头微卷的长发,身穿一条白色雪纺绸的礼服,双唇很性感的略微张开。排成一行的木质相框。精致的洛可可式烛台。颜色眩目的陶罐,插着康乃馨和满天星。奶白色的台灯下是玻璃缸,一条硕大的狮子头金鱼在水草中穿梭。天花板斜排着一排大灯笼,皱褶灯罩是国画渲染,红的,黄的,绿的,蓝的,紫的,白的,灰的。檀香木的折叠屏风。走廊的壁台上放着密密麻麻的瓷器。墙柜从上到下堆满各种唱片和影碟。
书房挂着几幅山水画,五年前去北京,在大观园里买的。是不知名的二,三流的画家创作的,但笔墨流畅,画工精湛,不逊色于名家,于是买下来。也许十年,二十年,五十年后升值万倍,变成绝世佳作。漆成酒红色的仿唐书桌和椅子,上面纹理清晰可见,光滑如卵。花架上是君子兰,垂吊着洁白的小花。黄铜的三脚香炉氤氲缭绕。
床头的阁板上放着各种平时喜欢的小东西,memobook,电话,书籍,童年的照片,小型的望远镜,佛像,小盆栽,香水,熏衣草,蜡烛,干花,数码相机,随身听``````
印花麻布帘将浴室隔开,梳妆台上放有香味的沐浴盐。每周会有两个钟点工来帮我清理房子,跟其他的单身汉比较我的房子还算是整洁。
还有一个钟头,文约我在“808”见面。打开衣帽间,挑了一件黑色的三骨裤,白色的细带背心,套上一件卡其色的短袖。我不喜欢颜色太过鲜艳,款式太过嬉皮的衣服。毕竟我也不小了,今天是我三十四岁的生日。没有庆祝,没有蛋糕,没有贺卡,没有礼物,也没有人知道。四年来的生日都是如此。最后度过的那个生日是在医院,熙病得很重,但坚持要护士给我买了个蛋糕。
就在那个晚上,他永远也没有醒过来。十点四十七分。我的表永远停在那一刻,十点四十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