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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eyue9
游客
[i=s] 本帖最后由 yueyue9 于 2009-4-8 19:50 编辑 [/i]
红白玫瑰与青白蛇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白蛇和青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只是,当他得到白蛇,她渐渐成了朱门旁惨白的余灰;那青蛇,却是树顶青翠欲滴爽脆刮辣的嫩叶子。到他得了青蛇,她反是百子柜中闷绿的山草药;而白蛇,抬尽了头方见天际皑皑飘飞柔情万缕新雪花。
每个女人,也希望她生命中有两个男人: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他偶一欢心的金漆神像,生世静候他稍假词色,仰之弥高;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年,给你讲最好听的话语来熨帖心灵--但只因到手了,他没一句话说得准,没一个动作硬朗。万一法海肯臣服呢,又嫌他刚强怠慢,不解温柔,枉费心机。
李碧华与张爱玲关于男人对爱情的心理的见解不谋而合,但她们又是两条平行的直线,都分别向着相同的方向各自延伸,没有尽头。
张爱玲是属于二三十年代旧上海的那种格调,带着闷闷的脂粉气 息。有点儿奢靡,有点儿神秘,又有点儿颓废。象是即便没有人看到,也仍然坚持怒放在暗夜中的夜来香。
她也有梦,有幻想,不过不张扬,充满属于她的独特色彩。就好象她想象中的英格兰是晴朗蓝天下的红房子,而法国却笼罩着雾一般 的潮湿气息。
她的不沾世俗色彩的爱情,她太过沉默的结局,皆独特而富戏剧性。她的美就在于那份神秘,那份骄矜,那份藏在执意坚持背后的不断渴盼与失望。
而李碧华,她干脆,简洁,一点儿不拖泥带水,有种港人特有的精明,慧洁。她没有普通女性的温柔敦厚,却能扑面感觉到其狡黠聪慧,迷离惝恍。她历练,世故,看得破,却并没有放弃这扰攘红尘,也不可能放 弃。在她冷然的文字背后始终都藏着几分如刚做出的泡沫红茶般的浪漫温馨,只是藏得深,几乎看不出。
张爱玲的文字 描写相当出众,一双开水烫过的筷子,一张沾满油污的桌面,乃至窗帘帏帐,胭脂水粉,无不写得精细,低头却看到一根根灰色的毒丝,从每一个细微处附到你的皮肤上来,于是那孤独寂寞,凄惨悲凉的情绪便象附骨之蛆,挥之不去,直钻进身体里的各个角落。翻开她的书,便有一个张爱玲,穿着旗袍,微微昂首,烟视媚行的走过来,站在你面前,把你的灵魂握在手中,很平淡的把所有阴暗的部分指给你看,然后转身便走,任由你蜷在那里发抖。 又仿佛她和自己所写的一切都有不共戴天之仇似的,总在里面隐藏着极大的嘲弄,如同一个高贵的公主,转身却发现背后一片肮脏狼籍,一名英俊的少年,睁开眼却只有两只浊白的眼珠,无神而又绝望。她的笔下没有李碧华那样血淋淋的镜头,却能让你一阵阵背脊发冷。
她说人生是一袭华丽的长袍,里面爬满了虱子。
她说上天创造出人,就是要让你看看,这个世界可以残忍到什么地步。
她说最痛苦的是,消失了的东西,它就永远地不见了,永远地不会再回来,却偏还要留下一根细而尖的针,一直插在你心头,一直拔不去,它想让你疼你就得疼
她说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们永远它到底有多远,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我们不再相信天长地久的诺言,岁月将遗忘刻进我们的手掌,眼睛望不到,流水滴不穿,过去过不去,明天不会远。
她说一个女人,倘若得不到异性的爱,就也得不到同性的尊重,女人就是这点贱。一个女人自己不爱自己,是不会有人愿意爱她的。
她说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 ,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
她说我常常在思索我们的青春,它真是一个奇形怪状的玩艺儿,短短的身子偏偏拖了一个长长的尾巴,像翅膀一样的招摇着,久久不肯离去。 我没有勇气折断我的翅膀,却也飞不到任何地方。
她说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李碧华的文字 绮丽诡异但很犀利,带着无比的刻薄和尖酸。待到她撕下那些薄薄面纱后,她突然又会来一句,知道又如何呢?人性就是这样。让人看了心下喟然,又没有办 法不认同。让你不面对现实都不行,因为她根本不做梦给你看。她的爱情故 事里充满了痛苦,无奈,背叛,别离。风花雪月,悱恻缠绵少得几乎不存在。而那些凡人苦苦追求的东西在她的文字里最终也都虚无得好 象根本没发生过。
李碧华的作品,读来总有几分嗜血的快感,有股妖气,如果午夜翻开她的书页,搞不好每个铅字都会像妖精一般在你面前飞舞。比如那个把丈夫肢解了放进锅中熬成老卤的老板娘,女儿临出嫁前,她体贴的装了一小桶卤汁交给女儿,拉着女儿的手说:“你爸爸在里面啊。”。再比如那些为了青春美貌而到小巷子里争吃人胚胎的阔太太们,把胎盘或者几个月大的胎儿剁碎了,加上些新鲜的大白菜,包成饺子吃,那个女人一开始难免觉得有点恶心,可后来也就习惯了,看到保温筒里装着几个胚胎,还挑挑拣拣,最后一指,说:“对,就是这个,赶紧给我包了!”俨然在逛菜市场一样……
她说人生似一场感冒,一阵寒一阵热,没治好的灵药,但也不致命。人人都经历过,不觉又完了。
她说人那么壮大,权位、生死、爱恨、名利却动摇它。 权位、生死、爱恨、名利那么壮大,时间却消磨它。
她说人一穷,连最细致的感情都粗糙。
她说世上之所以有矢志不渝的爱情,忠肝义胆的气概,皆因为时间相当短暂,方支撑得了。久病床前无孝子,旷日持久不容易,一切事物之美好在于“没时间变坏”。
她说一切都是比较。爱人的戏语,比不爱人的诺言好。魔鬼的戒律,比上帝的放任好。淫妇的矜持,比节妇的幻想好。
她说没有所谓‘矢志不渝’,——只因找不到更好的。没有所谓‘难舍难离’——是外界诱惑不够大,若真大到足够叫你离去,统统拨归‘缘尽’。没有所谓头也不回,——不回顾,当然是马上有了填补,无心恋战……万事都在'衡量'二字。.
她说当心空无一物,它便无边无涯。
她说女人最大的误会:她以为是“爱情”,他只是“调戏”.。每个男人最终目的都是“不走”,只看他支撑到什么地步。每个女人最终目的都是男人“不走”,只看她矜持到什么地步。 男人骂女人忘恩负义,是他的供应最终不能满足她。女人骂男人忘恩负义,多半是她栽培过他,后来他去栽培另一个女人
她说这便是爱情:大概一千万人之中,才有一双梁祝,才可以化蝶,其他的只能化为蛾、蚊蚋、蟑螂、苍蝇、金龟子……就是化不成蝶。并不想像中美丽。
她说甜蜜的回忆,无法长期营养一个人。
那么不得不说还有个才女三毛。一直觉得三毛其实是个梦想者,一个认真地活着并总让人以为那就是现实的梦想者。
撒哈拉沙漠白手成家的苦中作乐;西班牙小城中挥洒的风情万种,故乡教书日子里散发的亲和力;加纳利群岛家居生活的恬淡适意;迢 迢旅途中流露的吸引力与感悟力…… 她是每个人年少时在心里追求的不羁形象。她的美是因为她浪迹天涯时那份过客的心情与风尘仆仆的倦容。她是最最温情的了,带你去憧憬去幻想去做梦去流浪。直到你碰见艳鬼张爱玲碰见蛇妖李碧华,直到她们冰凉冰凉的手抚上你的脸颊。
红白玫瑰与青白蛇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白蛇和青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只是,当他得到白蛇,她渐渐成了朱门旁惨白的余灰;那青蛇,却是树顶青翠欲滴爽脆刮辣的嫩叶子。到他得了青蛇,她反是百子柜中闷绿的山草药;而白蛇,抬尽了头方见天际皑皑飘飞柔情万缕新雪花。
每个女人,也希望她生命中有两个男人: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他偶一欢心的金漆神像,生世静候他稍假词色,仰之弥高;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年,给你讲最好听的话语来熨帖心灵--但只因到手了,他没一句话说得准,没一个动作硬朗。万一法海肯臣服呢,又嫌他刚强怠慢,不解温柔,枉费心机。
李碧华与张爱玲关于男人对爱情的心理的见解不谋而合,但她们又是两条平行的直线,都分别向着相同的方向各自延伸,没有尽头。
张爱玲是属于二三十年代旧上海的那种格调,带着闷闷的脂粉气 息。有点儿奢靡,有点儿神秘,又有点儿颓废。象是即便没有人看到,也仍然坚持怒放在暗夜中的夜来香。
她也有梦,有幻想,不过不张扬,充满属于她的独特色彩。就好象她想象中的英格兰是晴朗蓝天下的红房子,而法国却笼罩着雾一般 的潮湿气息。
她的不沾世俗色彩的爱情,她太过沉默的结局,皆独特而富戏剧性。她的美就在于那份神秘,那份骄矜,那份藏在执意坚持背后的不断渴盼与失望。
而李碧华,她干脆,简洁,一点儿不拖泥带水,有种港人特有的精明,慧洁。她没有普通女性的温柔敦厚,却能扑面感觉到其狡黠聪慧,迷离惝恍。她历练,世故,看得破,却并没有放弃这扰攘红尘,也不可能放 弃。在她冷然的文字背后始终都藏着几分如刚做出的泡沫红茶般的浪漫温馨,只是藏得深,几乎看不出。
张爱玲的文字 描写相当出众,一双开水烫过的筷子,一张沾满油污的桌面,乃至窗帘帏帐,胭脂水粉,无不写得精细,低头却看到一根根灰色的毒丝,从每一个细微处附到你的皮肤上来,于是那孤独寂寞,凄惨悲凉的情绪便象附骨之蛆,挥之不去,直钻进身体里的各个角落。翻开她的书,便有一个张爱玲,穿着旗袍,微微昂首,烟视媚行的走过来,站在你面前,把你的灵魂握在手中,很平淡的把所有阴暗的部分指给你看,然后转身便走,任由你蜷在那里发抖。 又仿佛她和自己所写的一切都有不共戴天之仇似的,总在里面隐藏着极大的嘲弄,如同一个高贵的公主,转身却发现背后一片肮脏狼籍,一名英俊的少年,睁开眼却只有两只浊白的眼珠,无神而又绝望。她的笔下没有李碧华那样血淋淋的镜头,却能让你一阵阵背脊发冷。
她说人生是一袭华丽的长袍,里面爬满了虱子。
她说上天创造出人,就是要让你看看,这个世界可以残忍到什么地步。
她说最痛苦的是,消失了的东西,它就永远地不见了,永远地不会再回来,却偏还要留下一根细而尖的针,一直插在你心头,一直拔不去,它想让你疼你就得疼
她说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们永远它到底有多远,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我们不再相信天长地久的诺言,岁月将遗忘刻进我们的手掌,眼睛望不到,流水滴不穿,过去过不去,明天不会远。
她说一个女人,倘若得不到异性的爱,就也得不到同性的尊重,女人就是这点贱。一个女人自己不爱自己,是不会有人愿意爱她的。
她说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 ,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
她说我常常在思索我们的青春,它真是一个奇形怪状的玩艺儿,短短的身子偏偏拖了一个长长的尾巴,像翅膀一样的招摇着,久久不肯离去。 我没有勇气折断我的翅膀,却也飞不到任何地方。
她说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李碧华的文字 绮丽诡异但很犀利,带着无比的刻薄和尖酸。待到她撕下那些薄薄面纱后,她突然又会来一句,知道又如何呢?人性就是这样。让人看了心下喟然,又没有办 法不认同。让你不面对现实都不行,因为她根本不做梦给你看。她的爱情故 事里充满了痛苦,无奈,背叛,别离。风花雪月,悱恻缠绵少得几乎不存在。而那些凡人苦苦追求的东西在她的文字里最终也都虚无得好 象根本没发生过。
李碧华的作品,读来总有几分嗜血的快感,有股妖气,如果午夜翻开她的书页,搞不好每个铅字都会像妖精一般在你面前飞舞。比如那个把丈夫肢解了放进锅中熬成老卤的老板娘,女儿临出嫁前,她体贴的装了一小桶卤汁交给女儿,拉着女儿的手说:“你爸爸在里面啊。”。再比如那些为了青春美貌而到小巷子里争吃人胚胎的阔太太们,把胎盘或者几个月大的胎儿剁碎了,加上些新鲜的大白菜,包成饺子吃,那个女人一开始难免觉得有点恶心,可后来也就习惯了,看到保温筒里装着几个胚胎,还挑挑拣拣,最后一指,说:“对,就是这个,赶紧给我包了!”俨然在逛菜市场一样……
她说人生似一场感冒,一阵寒一阵热,没治好的灵药,但也不致命。人人都经历过,不觉又完了。
她说人那么壮大,权位、生死、爱恨、名利却动摇它。 权位、生死、爱恨、名利那么壮大,时间却消磨它。
她说人一穷,连最细致的感情都粗糙。
她说世上之所以有矢志不渝的爱情,忠肝义胆的气概,皆因为时间相当短暂,方支撑得了。久病床前无孝子,旷日持久不容易,一切事物之美好在于“没时间变坏”。
她说一切都是比较。爱人的戏语,比不爱人的诺言好。魔鬼的戒律,比上帝的放任好。淫妇的矜持,比节妇的幻想好。
她说没有所谓‘矢志不渝’,——只因找不到更好的。没有所谓‘难舍难离’——是外界诱惑不够大,若真大到足够叫你离去,统统拨归‘缘尽’。没有所谓头也不回,——不回顾,当然是马上有了填补,无心恋战……万事都在'衡量'二字。.
她说当心空无一物,它便无边无涯。
她说女人最大的误会:她以为是“爱情”,他只是“调戏”.。每个男人最终目的都是“不走”,只看他支撑到什么地步。每个女人最终目的都是男人“不走”,只看她矜持到什么地步。 男人骂女人忘恩负义,是他的供应最终不能满足她。女人骂男人忘恩负义,多半是她栽培过他,后来他去栽培另一个女人
她说这便是爱情:大概一千万人之中,才有一双梁祝,才可以化蝶,其他的只能化为蛾、蚊蚋、蟑螂、苍蝇、金龟子……就是化不成蝶。并不想像中美丽。
她说甜蜜的回忆,无法长期营养一个人。
那么不得不说还有个才女三毛。一直觉得三毛其实是个梦想者,一个认真地活着并总让人以为那就是现实的梦想者。
撒哈拉沙漠白手成家的苦中作乐;西班牙小城中挥洒的风情万种,故乡教书日子里散发的亲和力;加纳利群岛家居生活的恬淡适意;迢 迢旅途中流露的吸引力与感悟力…… 她是每个人年少时在心里追求的不羁形象。她的美是因为她浪迹天涯时那份过客的心情与风尘仆仆的倦容。她是最最温情的了,带你去憧憬去幻想去做梦去流浪。直到你碰见艳鬼张爱玲碰见蛇妖李碧华,直到她们冰凉冰凉的手抚上你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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