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交易投诉规则

若雨若水

普通会员
200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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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规则简介

注意:此规则仅限于通过蓝色中介进行的交易,如交易是通过淘宝或者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请不要在蓝色投诉,谢谢!
为维护蓝色的交易秩序,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现针对交易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而专门制订本投诉规则。整个投诉体系由投诉、申诉和处罚三部分组成。对于网上交易产生的纠纷,用户可以在网上成交3~5天内就当笔交易投诉交易对方。被投诉方在得到投诉后的7个工作日内应进行解释,并尽量与投诉方达成共识。蓝色会在对方解释的基础上进行协调并处理。用户提交上述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投诉请按本规则进行,如用户不遵守本规则的规定进行投诉,发生谩骂、诋毁,报复、诽谤等恶意行为的,蓝色有权对当事方进行处理并且保留是否受理投诉的权利。
卖家和买家就物品交易谈妥后,在蓝色申请中介区发贴,即视为在蓝色成交并同意通过蓝色中介交易,关于通过蓝色中介进行的交易所产生的纠纷问题,如买家希望退款,同时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考虑到对买家钱款的及时和妥善的处置,我们强烈建议买家以提起退款的方式处理该纠纷。一旦买家提起退款申请,即视为买家已对卖家按本投诉规则提起了投诉(或者申诉),买家无需再通过投诉渠道单独就该纠纷再提起投诉,买家的退款申请将会按照蓝色交易纠纷处理的有关规则予以处理,同时蓝色将会根据用户在退款处理过程中提交的有关证据,按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违规一方予以处罚。

投诉情况分类

一、网上成交不买
定义:
指买、卖双方在蓝色成交后,买家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购买;或买家有非正常出价行为,有意扰乱网站交易秩序的。即为“网上成交不买”。

二、网上成交不卖

定义:
买、卖双方在蓝色上成交后,卖家无正当理由(如无货、调价等)拒绝出售,即为“网上成交不卖”。


三、卖家要求先款或诱导买家收货
定义:
卖家不通过蓝色中介或其他网络交易平台,要求买家先付款后发货,为“卖家要求先款”;买、卖双方成交并申请中介后,卖家在实际并未发货或买家并未收到货的情况下,让买家先去操作确认收货,为"卖家诱导买家收货"。

四、收款不发货
定义:
买、卖双方在蓝色上成交后,卖家已确认发货状态,但实际并未履行发货义务,且又拒绝发货或者退款的。即为"收款不发货"。

五、商品与网上描述不符
定义:
指买、卖双方在蓝色上成交后,买家收到的商品与网上描述存在不符情况,并影响正常使用。即为“商品与网上描述不符”。

六、恶意评价
定义:
指评价人以造成被评价会员损害为目的,恶意利用本人、他人的名义对蓝色网会员做出“差评”或“中评”的评价。

投诉与申诉的规则:

蓝色鼓励买卖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有好解决交易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买卖双方应按照蓝色投诉规则来进行投诉;如投诉一方的投诉类型错误,也请您及时联系我们,以便核实情况。对于投诉我们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结果。

1. 网上成交不买、网上成交不卖以及卖家拒绝使用支付宝或中介诱导买家收货
投诉方应写明您的投诉理由,提供相应的凭证来证实自己投诉的内容,比如蓝色站内短消息记录等内容。该投诉我们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结果。
被投诉方的申诉和提供的凭证将作为判断事实的依据,如果希望和对方交易,请和对方联系协商,投诉自动取消;如认为对方投诉无理,请说明合理的理由,或者提供相应的截图证明。

2. 收款不发货

投诉方在投诉中应在投诉页面注明具体情况,如:卖家说已发货但买家没有收到。投诉期内收到货物,请撤消投诉。
被投诉方如已发货,请提供发货凭证,并在投诉页面注明:请您到承运方查询货物的去向。

3. 商品与网上描述不符
投诉方请提供相关的图片证明:如果货物已经退回,请提供退货凭证。
被投诉方请积极和投诉方取得协调,针对买家提出的相关不符内容,请说明情况;如果该商品的证明文件,请您上传到投诉页面; 如果您愿意退换货,请您在投诉页面说明,并及时联系买家;

4. 恶意评价
蓝色网有权对评价人做出的评价进行判断,蓝色网有权直接删除评价,删除恶意评价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在评价中有污言秽语、色情、辱骂、违反“和谐社会”精神风貌的言语;涉嫌同行业的恶意评价;在交易过程中,评价方利用中评或差评,对被评价方进行威胁,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不退货退款、降价等);由物流而引起的中差评(如周一卖家发货,由于物流公司原因周日到货造成到货时间晚等等情况)。蓝色网删除恶意评价后,保留对评价方处罚的权利。

处罚规则:

1. 如果买、卖双方协商成功,投诉作"撤销"处理。

2. 如果买卖一方在收到投诉起7个工作日,没有任何申诉的记录或通过任何其它方式申诉,投诉系统自动作"公示警告90天"处理,并限制进入交易区7天。
3. 如果买卖一方在收到投诉起7个工作日,虽做出申诉,但无正当理由支持申诉,如:(买家) 价格贵;已经买好了;已经不需要了等等理由,(卖家) 货物坏了;价格太便宜了;以麻烦、希望资金周转快等借口拒绝使用蓝色中介或其他交易平台等等理由。蓝色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做出警告、公示、限制/禁止交易、冻结、关闭所有交易帖(卖家)、封ID等处理。如果卖家(买家)被多次投诉成立,且情节严重,投诉作冻结永久,限制网站登陆。
4. 投诉处理中如果与卖家(买家)的固定电话、手机均联系不上的,投诉作"公示警告3个月"处理,并且限制进入交易区1个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