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新在用户手机里设黄色声讯号每年至少骗6亿
夏新近几年的发展大家有目共睹,国产电子业除了面对国际社会的技术壁垒,倾销歧视外,一直在艰难的前行,我们希望他们可以做的更好,但是如果shenshenbu网友描写的情况是真实的话,我宁愿厦新(更多隐藏着的夏新)可以暂缓你们的欺诈行为,因为这样下去,你们毁掉的不只是一家企业,我们的整个民族产业都将会受到惩罚。失掉诚信的企业是注定不会有未来的。
同时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对shenshenbu网友的反映予以重视,派专人、调查联合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则对厦新进行处罚,如果不属实,也可以还夏新一个清白。
编者按 200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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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部手机“夏新M650”,在这部手机的“娱音地带”里有很多带诱惑的文字,比如“秘密花园”、“恋爱百分百”、“谈婚论嫁”等。如果你选择查看该功能,即接通对方声讯台,开始扣取费用,每分钟1元!且该功能设定为不可删除,不管你查看亦或删除都会接通!使用说明书没有说会收取费用,手机也根本没有任何提示!
我曾请求夏新公司帮我解除此功能,因为我在无意中查看功能时被扣取很多声讯话费,可夏新回答我说手机已经上市,无法帮我解决,以后就不理不睬。后来我选择了法律途径,以为法律会给我一个公道!想不到的是法律不但没有给我公道,法院还成为夏新公司的打手!
在我起诉夏新期间,夏新的丁姓负责人曾找我,要求我和解,他说如果我不和解他将让宝安区法院把案子转去深圳市中院,拖两年再转到厦门去审理。我原本以为他们只是说说而已!可深圳宝安区法院开庭通知我们时就没有按正规开庭时间通知我们!宝安区法院开庭的头天下午通知我们,要求我们把时间签在三天前!在质证时审判长多次制止我们发言并要求我和夏新和解!在没有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判我败诉!
判我败诉的理由是(1):夏新生产的手机有“入网许可证”,所以是合法的!(2):法院的判决完全夏新辩护律师的口吻,夏新公司没有收取我任何通话费!(3):我是有“完全民事行为”的人!我为什么要去查看这些功能!
我想说的是(1):市场上允许卖刀,不代表用刀杀人就具有合法性。(2):法院判决书上说夏新没有收我的声讯费,为何夏新会设那么多高额声讯号码?难道他们不知道声讯号码会收费吗?设置这些号码不但没有任何警示,而且无法删除!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夏新会做吗?夏新为什么没有在用户的手机里面设我的电话号码或其它SP的声讯号码?请各位想想,夏新的市场占有率为6.8﹪,中国有4亿人用手机,我们就算3﹪使用夏新手机的人都有这种功能,那使用量也有1200万人。我查过夏新很多款手机都有设这种期骗性的声讯号码,如果每位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打掉50元话费,那1200万人一年就被骗6亿元话费!有的人可能还不止打50元声讯话费呢!(3):法院说我是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成人,而且我不该去查看这些功能!我想问:我是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成人,那未成年人使用手机怎么办?我还不能放到小孩看得见的地方吗?我买部手机除了通话我就不能查看功能吗?我有义务时刻提防不按到这些号码吗?假如我买套房子,地产商在一间房里关一只老虎,也没有任何警示,那我不小心打开了这间房,被老虎咬死了就活该吗?
我曾经也打电话给“中国信息产业部”,可他们要我去告中国移动,他们说我告夏新告不赢!而且也有朋友给过我同样建议!我在想这些声讯号码并不是“移动”公司设进我手机里面的,是手机自带功能,那我用同样一部手机使用“联通”的号码那我不得去告“联通”吗?如果两家都不是,如果设置为普通用户的号码我还得把普通用户告上法庭吗?一审败诉后,在我上诉阶段,我曾打电话给夏新,我说要把他们的事公之于众,想不到的是“深圳宝安区法院”把这件事用完全失实的方式让报纸整版刊登出来,还搞了一个专家说法以误导大众!如果说这件事由夏新公司给报社还情有可原,因为我还在上诉阶段。为什么会是法院给报社?而且是把我诉夏新的真实情况一笔带过,把我以极其负面的形象呈现给大众!而且法院也有我的联系方式,他们也没联系过我!报社也没有采访过我!我不知道宝安区法院基于那方面的压力要做这件事!专家的说法是:“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前一定要看清所有的说明书,掌握所有的操作技能,不能把消费者的操作失误让生产商来承担”。我在想不知道中国这么多手机用户,在购机之前销售商会把说明书给你看明白?有多少人在购机之前就按说明书完全掌握手机的所有操作技能?而且夏新手机的说明书里还没有说明选择这些功能会扣取高额声讯话费!
一审我败诉了,我还在上诉,终审判我败诉的可能性也很大,如果终审败诉我就没权力再起诉了!我在想到时别的手机生产商看到法院这样判决,到那时所有手机生产商全部手机里面都设不同SP的声讯号码,收费也可能每分钟5元,全国4亿人使用手机,也许到那时手机量达到7-8亿也很难说,反正消费者靠法律途径是行不通,如果全国几亿人每人被骗50元,这些手机生产商和SP一年就会骗几百亿甚至几仟亿!中国又有多少品牌是外国品牌,到时有多少钱通过这种期骗方式流向外国!这时我们的立法者在那里呢?如果要打官司,我们在普遍人心中属于公平的法院会不会也和现在一样充当手机企业的打手呢?
为了打这场官司,我花了不少物力和精力,不管胜诉或败诉对我来说都得不偿失!虽然我一个人的声音很微弱,但我已经发出了一个微弱的声音,也许我的声音就止沉没!难道就让肮脏的罪恶勾当践踏人们心中的公平吗?我不期待我们的法律有太多的改善,也不期待执法者有多公平,但我希望这种明目张胆抢劫式的掠夺能有更多的人出来谴责,不要让他们觉得骗我们可以理直气壮。虽然我们把手机生产商没办法,但我们还可以让他们知道我们的不满!这并不表示我们愚蠢和无知!
夏新近几年的发展大家有目共睹,国产电子业除了面对国际社会的技术壁垒,倾销歧视外,一直在艰难的前行,我们希望他们可以做的更好,但是如果shenshenbu网友描写的情况是真实的话,我宁愿厦新(更多隐藏着的夏新)可以暂缓你们的欺诈行为,因为这样下去,你们毁掉的不只是一家企业,我们的整个民族产业都将会受到惩罚。失掉诚信的企业是注定不会有未来的。
同时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对shenshenbu网友的反映予以重视,派专人、调查联合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则对厦新进行处罚,如果不属实,也可以还夏新一个清白。
编者按 200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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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部手机“夏新M650”,在这部手机的“娱音地带”里有很多带诱惑的文字,比如“秘密花园”、“恋爱百分百”、“谈婚论嫁”等。如果你选择查看该功能,即接通对方声讯台,开始扣取费用,每分钟1元!且该功能设定为不可删除,不管你查看亦或删除都会接通!使用说明书没有说会收取费用,手机也根本没有任何提示!
我曾请求夏新公司帮我解除此功能,因为我在无意中查看功能时被扣取很多声讯话费,可夏新回答我说手机已经上市,无法帮我解决,以后就不理不睬。后来我选择了法律途径,以为法律会给我一个公道!想不到的是法律不但没有给我公道,法院还成为夏新公司的打手!
在我起诉夏新期间,夏新的丁姓负责人曾找我,要求我和解,他说如果我不和解他将让宝安区法院把案子转去深圳市中院,拖两年再转到厦门去审理。我原本以为他们只是说说而已!可深圳宝安区法院开庭通知我们时就没有按正规开庭时间通知我们!宝安区法院开庭的头天下午通知我们,要求我们把时间签在三天前!在质证时审判长多次制止我们发言并要求我和夏新和解!在没有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判我败诉!
判我败诉的理由是(1):夏新生产的手机有“入网许可证”,所以是合法的!(2):法院的判决完全夏新辩护律师的口吻,夏新公司没有收取我任何通话费!(3):我是有“完全民事行为”的人!我为什么要去查看这些功能!
我想说的是(1):市场上允许卖刀,不代表用刀杀人就具有合法性。(2):法院判决书上说夏新没有收我的声讯费,为何夏新会设那么多高额声讯号码?难道他们不知道声讯号码会收费吗?设置这些号码不但没有任何警示,而且无法删除!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夏新会做吗?夏新为什么没有在用户的手机里面设我的电话号码或其它SP的声讯号码?请各位想想,夏新的市场占有率为6.8﹪,中国有4亿人用手机,我们就算3﹪使用夏新手机的人都有这种功能,那使用量也有1200万人。我查过夏新很多款手机都有设这种期骗性的声讯号码,如果每位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打掉50元话费,那1200万人一年就被骗6亿元话费!有的人可能还不止打50元声讯话费呢!(3):法院说我是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成人,而且我不该去查看这些功能!我想问:我是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成人,那未成年人使用手机怎么办?我还不能放到小孩看得见的地方吗?我买部手机除了通话我就不能查看功能吗?我有义务时刻提防不按到这些号码吗?假如我买套房子,地产商在一间房里关一只老虎,也没有任何警示,那我不小心打开了这间房,被老虎咬死了就活该吗?
我曾经也打电话给“中国信息产业部”,可他们要我去告中国移动,他们说我告夏新告不赢!而且也有朋友给过我同样建议!我在想这些声讯号码并不是“移动”公司设进我手机里面的,是手机自带功能,那我用同样一部手机使用“联通”的号码那我不得去告“联通”吗?如果两家都不是,如果设置为普通用户的号码我还得把普通用户告上法庭吗?一审败诉后,在我上诉阶段,我曾打电话给夏新,我说要把他们的事公之于众,想不到的是“深圳宝安区法院”把这件事用完全失实的方式让报纸整版刊登出来,还搞了一个专家说法以误导大众!如果说这件事由夏新公司给报社还情有可原,因为我还在上诉阶段。为什么会是法院给报社?而且是把我诉夏新的真实情况一笔带过,把我以极其负面的形象呈现给大众!而且法院也有我的联系方式,他们也没联系过我!报社也没有采访过我!我不知道宝安区法院基于那方面的压力要做这件事!专家的说法是:“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前一定要看清所有的说明书,掌握所有的操作技能,不能把消费者的操作失误让生产商来承担”。我在想不知道中国这么多手机用户,在购机之前销售商会把说明书给你看明白?有多少人在购机之前就按说明书完全掌握手机的所有操作技能?而且夏新手机的说明书里还没有说明选择这些功能会扣取高额声讯话费!
一审我败诉了,我还在上诉,终审判我败诉的可能性也很大,如果终审败诉我就没权力再起诉了!我在想到时别的手机生产商看到法院这样判决,到那时所有手机生产商全部手机里面都设不同SP的声讯号码,收费也可能每分钟5元,全国4亿人使用手机,也许到那时手机量达到7-8亿也很难说,反正消费者靠法律途径是行不通,如果全国几亿人每人被骗50元,这些手机生产商和SP一年就会骗几百亿甚至几仟亿!中国又有多少品牌是外国品牌,到时有多少钱通过这种期骗方式流向外国!这时我们的立法者在那里呢?如果要打官司,我们在普遍人心中属于公平的法院会不会也和现在一样充当手机企业的打手呢?
为了打这场官司,我花了不少物力和精力,不管胜诉或败诉对我来说都得不偿失!虽然我一个人的声音很微弱,但我已经发出了一个微弱的声音,也许我的声音就止沉没!难道就让肮脏的罪恶勾当践踏人们心中的公平吗?我不期待我们的法律有太多的改善,也不期待执法者有多公平,但我希望这种明目张胆抢劫式的掠夺能有更多的人出来谴责,不要让他们觉得骗我们可以理直气壮。虽然我们把手机生产商没办法,但我们还可以让他们知道我们的不满!这并不表示我们愚蠢和无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