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头台
前言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死刑的历史也一样悠久,在某些时候,死刑逐渐发展成为一门技巧甚至艺术,把了解的一些知识,拿来和大家探讨。有的方面,我参考了法国人马丁。莫内斯蒂的资料,但大多是从中国的书籍上找来的。
一、斩刑
砍头砍头是中国最经典的处决方式,甚至可作为死刑的代名词。一下砍掉人最重要的器官,可以叫人当场致命,保险,快捷,还可以把头示众。正规的叫法是“斩“,严颜被张飞俘虏后说:“剁头便剁头。“反正也是这意思。上古时代,斩的刑具往往是斧,那是因为青铜毕竟软些,不够锋利,得做成斧,砍下去才有力度。铁器普及后,刀渐渐在斩刑中唱起了主角,不过刀虽然锋利,却也容易磨损,用起来更需要技巧,一些职业祖传的刽子手也应运而生。所谓技巧,就是要瞄准犯人颈部的脊椎骨空隙,一刀下去,身首分离,要是砍得不准,就不一定一下子砍断,砍得半死的犯人挣扎呼号,场面自然显得尴尬,有时围观的人群会嘲笑刽子手的。有一种传说,讲清代要求对官位较高的犯人用钝刀,让其多受痛苦,那是不确切的。
历史上谁最早被砍头,恐怕无法考证了,被砍头的知名历史人物,也枚不胜举,《聊斋》里讲到一个即将砍头的犯人,听说某刽子手的刀特别锋利,千方百计要由他来执行,一刀下去,人头飞起,在空中还喝彩道:“好快刀!”话又说回来,身首分离,没有了呼吸器官,光一颗人头是没法说话,蒲松龄的《聊斋》本是讲些狐仙鬼怪故事,做不得数的。但真正行刑时,有时因为人的神经还有反应,飞出去的人头把某个看客一口咬住的事也有发生,挨上这种事,那就自认晦气吧。进入清朝之后,男人留了辫子,给行刑带来了方便,那时一般让犯人跪下,一人按住他身体,一人揪着辫子使劲拉,尽可能使犯人的脖子伸长,方便刽子手执行。另外,一名侵华日军士兵记载说,他们在无数次杀头后发现,原来跪着的死囚在被斩下脑袋的一瞬间,两脚自然伸直,身体会向前跳跃,所以他们故意让被杀的人面向河流,好让他们“自己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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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斩斩刑中还有一类,那是腰斩,反正也是切断主要器官使人丧命,比较起来,腰斩死得慢一些,更痛苦一些。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先秦秦汉时,所谓的斩都是专指腰斩,斩首在当时叫做枭首。传说清朝的张廷璐,因科场舞弊被腰斩,临死前蘸着自己的血,在地上写了十三个“惨”字,写到最后,字已难以辨认。因张廷璐写了七个惨字,腰斩死刑从此被雍正废除。有人说金圣叹也是腰斩的,甚至说那是他腰斩《水浒传》的报应,但金贪叹临刑前又说:“杀头,至痛也,而圣叹于无意中得之,岂不快哉?”如果这句话是真的,那么他是给砍头而不是腰斩的。
除了刀、斧可以使用在斩刑中,铡刀也是很顺手的工具,不仅刃利背厚,不易磨损,而且对技术要求比较低,可古代除了包龙图那著名的三口铡刀,很少有这样的记载和传闻,想必是铡刀操作起来太简单,又没有人头飞起的轰动效应,在讲究艺术和唯美的古代官员和观众看来,既是很不过瘾的,也难体现杀一儆百的宗旨。
死刑进入工业化时代,出现了断头台,那是法国人的发明,也成为法国的一个象征,尽管其他国家也有采用。我上大学时,碰到一个法国电影周,一场电影夜市看了四部法国片,结果其中三部出现了断头台,一部是反映大革命的,一部是讲拿破仑的,还有一部干脆片名就叫《走向断头台》。一个通宵看下来,回到宿舍看着门框也象断头台。不过话说回来,法国人发明断头台,一个目的是让人死得不那么痛苦,另一个目的是普及斩刑,因为法国在君主专制时代,只有贵族犯了死罪才可以享受斩首的待遇,而平民百姓只能绞死,现在不分贵贱都是上断头台,也是平等精神的一种体现。后来,断头台同三色旗、马赛曲一起,成了法国大革命的象征,路易十六及皇后、丹东、夏洛蒂、罗兰夫人,一个个走上短头台,一度主张废除死刑的罗伯斯庇尔,在他执政的四十七天里,有1373颗脑袋“象瓦片一样落下”,在这四十七天结束后不久,他也加入了走上断头台的行列。
二、绞刑
绞刑有好几种,有的是吊死,有的是勒死,大多数是用绳索或类似的东西来阻止人的呼吸,让其窒息而死。其中吊死是指把绳套在犯人脖子上,让犯人两脚悬空,以自己的重量让自己死亡。而勒死则不需要让脚悬空,主要是通过外力收紧绳圈,以达到窒息的目的。
中国古代的绞刑,以勒死为多,上吊大多是一种自杀手段。当然赐死也是一种体面一些的死刑,但一般都可以有自选项目,很多人选择上吊,好听一点叫做“投寰”。中国古代绞刑的正规做法是把犯人跪着绑在一根柱子上,将一个绳套套住颈部,两边各有一个刽子手,把木棍插在绳套里,然后反方向转动,使绳套越来越紧,最后把犯人勒死。
按中国传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必须珍惜,能留一个全尸,也是不幸中的大幸,所以绞刑相对斩刑,不流血,能保持尸体完整,明显是一种优惠待遇。同样是死刑,绞刑的处罚要轻一点。隋炀帝被宇文化及等害死时,说:“天子死自有法。”他本来想喝毒酒,一时找不到,就自解练巾,由令狐行达等将他坐着勒死了。此外如前秦的苻坚、金的完颜亮、明的桂王等,都是被勒死的,而杨贵妃则是上吊死的。
古代白绫赐死
中国还有一种勒人的办法,是把绳套在脖子上后,背着就跑,跑出一段路,人就死了,北方管这叫“套白狼”,上海一带叫“背娘舅”,那些是近现代的叫法,但这手法的历史很悠久。南北朝的北齐有个宫廷杀手兼保镖队长,名叫刘桃枝,就是套白狼背娘舅的的行家。
跟中国的传统相反,西欧各国古代把杀头当作王公贵族的特权,绞死是针对平民百姓的。英国的查理一世、苏格兰的玛丽女王、法国的路易十六,都是被砍头,如果贵族被处以绞刑,那不仅是他个人,也是整个家族的奇耻大辱。十八世纪初的意大利,曾有一个伯爵因谋杀而被叛绞刑,他是摄政王的亲戚,于是他的家人去求情,要求至少该杀头不是绞死,摄政王说了一句话,后来成为名言:“可耻的是罪行,而不是绞架。”
西欧的绞刑,其实是吊死,有的是提起绳子而死,有的是在脚下有支撑物,执行时去掉,两脚就自然悬空。如果说断头台是法国的特产,那么英国人就对脚下有活动踏板的绞架情有独钟,而且他们对绳子的长度也作了精确的计算,绞死一个54公斤体重的犯人,绳子长度为2.46米,54.6公斤则为2.40米,95.1公斤为1.55米。这张表太详细,我不一一罗列了。1833年,英国最后一次对一名少年犯判处绞刑,该少年9岁,罪名是偷了一瓶墨水。
需要补充的是,中国古代有一种刑罚叫立枷,就是让犯人站在一个囚笼里,脖子被枷住,脚可以悬空也可以不悬空。悬空的话可以在一个时辰左右死去,要是脚上拴块石头,死得还能快些,如果脚是站稳的,那至少一天内不会死,时间再久,脚无力支撑了,也会死,《老残游记》里曾详细记载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翻翻。这也是一种阻止人呼吸以至死亡的办法,可以算绞刑的变种,原理相通,只是工具不同。一些古装片里的囚车,让犯人站在里面,其实这不合押运的要求,当时的囚车是让犯人坐在里面的,当然坐着虽不致命,也很不舒服的。
立枷
三、毒药
毒药因为其隐蔽性,经常被用在暗杀或自杀的场合,如果用它来执行死刑,应该说比绞刑更体面也更人道些,在中国,一般都是皇帝赐死才有得享受。吕不韦是叫秦始皇逼死的,他就是喝了鸩酒,据说鸩是一种鸟,羽毛有毒,足以致命,所以文言文里下毒常叫做“鸩”。但现在的生物学里似乎没见过鸩这种鸟的记载。
除了所谓的鸩,常见的毒药有孔雀胆、鹤顶红等等,仿佛这些美丽的鸟儿都有毒,其实砒霜倒是古今中外常用的毒药。唐朝的韦皇后派酷吏周利用害死曾推翻武则天的五王,其中袁恕己“素服黄金,利用逼之使饮野葛汁,尽数升不死,不胜毒愤,棓地,爪甲殆尽,乃捶杀之。”我对里面服黄金这词不太懂,或许他服的是药石一类吧,但野葛汁虽然痛苦万状,一时却又死不了,最后是用别的方式弄死的,看来不够灵。
另外见于记载的一种是金隙酒,贾南风就是给用这害死的,不过这不能算毒药,一种可能这是属于吞金而死的,只是这两者有类似之处,姑且也列进去,也有学者说吞金未必能致死,过去的吞金是指水银,如果金隙酒是水银的话,那水银倒的确有毒性。
在西方,被毒药处死的最知名人士莫过于苏格拉底了,他被判决喝一种毒芹汁而死,据说只是人感到昏昏欲睡,失去知觉后就进入死亡。这是希腊时代的一种死刑,在世界各地挖空心思设计如何让人死得更恐怖更痛苦的年代里,这是一盏难得的人道之灯,虽然苏格拉底被控的罪名在今人看来很可笑。
在毒药方面,有很多误解,虽然好多人死于谋杀或自杀,我还是想拿他们做例子,做几点澄清:第一,孔雀胆、鹤顶红都是毒药的名称,并不是实物,而且都是传说中的毒药;第二,《汉姆雷特》里把水银灌进耳朵致死的说法是荒唐的,这样做能损坏耳膜,但不会致人死命,因为水银会从鼻腔流出,水银进入食道会造成汞中毒,而不是人们传说的把肠子坠穿;第三,大仲马的小说里说到常服少量砒霜能增强抗毒性也是瞎说,长期少量服砒霜会造成慢性中毒而死亡,拿破仑就是这样被英国人不动声色地害死了。
四、溺刑
溺,说白了是把人抛进水里淹死,一方面这么做简单易行,另一方面,许多民族都认为水能洗涤人的罪恶,所以这种刑罚在世界各地都有记载。
例如,北魏胡太后就是被尔朱荣扔进河里淹死的;唐朝末年朱温杀死唐的大臣,也是把他们扔进黄河,他还说:“你们自命清流,今天我要让你们变成浊流。”蒙古的贵由死后,皇后海迷失执政两年,被蒙哥夺取宝座。蒙哥等人在审讯中,下令剥光了海迷失的衣服,海迷失斥责他们说:“我的肉体,只有先帝看过,你们算什么东西?”最后海迷失被装在毡做的袋子里,扔进河中。至于清末的珍妃,到现在还留下一口井供人凭吊。还有一个有名的故事,西门豹以向河伯提要求的借口,把谋财害命的巫婆及徒弟扔到河里,其实也是在实行溺刑。
西门豹下令把谋财害命的巫婆及徒弟扔到河里
明朝的才子解缙,得罪永乐皇帝后被投入监狱,过了很久,成祖偶然在囚犯名单上看见他的名字,于是随口问了句:“解缙还没死啊?”这句也许出于无心的话给解缙带来杀身之祸,他被倒插在雪堆里而死。这样死介于活埋和溺死之间,因为雪是水的固化物,我也把他算在被处以溺刑的人里面了。
后来,上海的黑社会在谋杀时,常采用把受害者绑上石头扔到河里淹死的做法,他们还想出了一个富有诗意的名称:种荷花。说句题外话,看上去文质彬彬甚至有点娘娘腔的上海人,在这方面很有创意,除了前面提到的“背娘舅”、“种荷花”,还有把扒人衣服抢劫钱财叫做“剥”,如果被扒的是男人,叫“剥猪猡”,女的叫“剥绵羊”,小孩叫“剥猢狲”。除了诗意,还有几分幽默感。
继续关于溺型的话题,世界上有些民族,不光把水当作死刑的执行者,还把水看成是审判官,古希腊的阿尔戈英雄传说中,达娜安和她的孩子被抛进大海,结果波浪把母子俩推上了岸,因此被认为是无辜的,得到了赦免。
象这么幸运的事很少,很多死囚是要么被装进口袋,要么给缚住手脚,要么绑一块石头,然后才被扔到水里。英国人有一种特殊的溺刑,就是把犯人绑在海边,等待涨潮时,海水一点一点把人淹没。俄国人则在江东六十四屯惨案中把中国平民的辫子拴在一起赶进黑龙江。溺刑在法国大革命时发展到极点,共和国特派员富歇在保王党叛乱的旺代制造了一种有活动底板的船只,可以让一百人同时掉到水里,他还把小孩也集体溺死,理由是“别让狼崽子长大成狼”。后来他做了拿破仑皇帝的秘密警察头目,再后来拿破仑失败,他参与了逼迫拿破仑退位的阴谋,最后他还干老本行,替复辟的波旁王朝搜捕和处死拿破仑党人。
五、活埋
在中国古代,活埋的文雅名称是“坑”,秦国在长平屠杀四十万赵军的方法是“坑”,秦始皇对付敢于议论朝政的儒生也是“坑”,秦灭亡前夕,楚霸王项羽处置章邯手下二十万降兵又是“坑”,似乎秦王朝的兴起、鼎盛、灭亡,都跟“坑”字有着不解之缘。
活埋,就是把活人埋葬在土里,厚实的泥土塞住了呼吸系统,使人窒息而死,在今天看来,真是很残酷。话说回来,活埋也有活埋的好处,一是可以大批量操作,工序比较简单;二是可以强迫被杀者自己挖,反正挖个坑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技能,中国本来就是个农业国,会挖坑的人有的是;三是不象溺刑那样,大规模执行起来有污染环境和泄露真相的顾虑,换可以保证没有人逃脱;四是成本绝对低;五是很少有人能够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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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为:美军活埋被怀疑为间谍的朝鲜青年
正因为有那么多有利之处,在秦始皇以前和以后的漫长岁月里,活埋一直得到重视。从一些商代出土的墓穴里,人们可以看到上百上千的殉葬者尸骨,有的摆放的很整齐,估计是杀死后放进去的,有的却极度扭曲,可想而知是被活活扔下去的。北魏拓跋氏兴起时,在参合坡一战后大量屠杀后燕战俘,其实他们都是鲜卑人。
活埋并不是中国的国粹,罗马历史就是从活埋开始的。据传说,一位侍奉神的圣女怀了战神玛尔斯的一对双胞胎,违背了圣女必须守身如玉的法规,这位名叫西尔维亚的圣女被处以活埋,她的两个孩子被扔在荒野里,靠一只母狼抚养长大,这对兄弟一个叫罗姆洛斯。一个叫雷姆斯,后来他们在一个晚上建起了罗马城。在美洲的印加王国,侍奉太阳神的圣女如果不贞,也会被活埋。在中世纪的欧洲,女犯有时不是被绞死而是被活埋,因为从道德家的眼光看来,一个女人在绞架上晃荡是不合礼仪的事情。
中国清朝有一种类似活埋的死刑方式,就是把浸湿的桑皮纸蒙住口鼻,以达到窒息的目的。这是很体面的死法,只有皇室人员和高官贵族才有权享受,小老百姓,就等着砍头或者绞死吧。
听说红色高棉还发明了一种类似的处决方式,那就是把一个塑料袋套在人头上,也能起到桑皮纸的作用,杀人的凶器真是五花八门,原来我们买菜用的最普通不过的塑料袋,也还有另一种功能。
六、饿死
人的生存,除了呼吸,最要紧的就是饮食了。所以一旦不吃不喝,或者吃喝得太多,就会死亡,这个道理不言自明,很自然用在对人生命的剥夺过程之中。
把人活活饿死,最早是在原始社会,人们把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或无力抚养的小孩抛弃在野外。在中国古代,饿死往往也是一种仁慈,例如武则天的女婿薛绍家族参与了反对女皇的密谋,结果全家都被处死,薛绍因为是太平公主丈夫的缘故,被关在牢里活活饿死,得了一个全尸。
被当作刑罚来实施的饿死常常使用在贵族身上,史书上多有记载。西汉吕后把赵王友处死,就是把他绝食,刘友饿得半死不活时还饶有兴致地作了一首詩,最后几句是:“于嗟不可悔兮宁早自裁,为王而饿死兮谁者怜之?吕氏绝理兮托天报仇!”《史记》里称他的死为“幽死”。
汉献帝的伏皇后被曹操派人从宫中拖出来,她披发赤脚,哭着对献帝说:“难道不能帮我活命吗?”可怜的汉献帝只能说:“我也不知道命在何时?”伏皇后被送到暴室幽死,也是饿死。
最令人发指的是贾南风,她下令将至少是名义上的婆婆杨太后废为庶人,把杨太后的母亲庞氏从太后身边强行拉去处死,把杨太后饿了八天才饿死,因为怕杨太后的亡魂向晋武帝诉冤,把杨太后面朝下埋葬,并放了符咒、药物等镇压。好在天道有还,贾南风最后也在关押杨太后的金墉城被毒死。
外国历史上也有许多把人饿死的处置方式,中世纪有一种叫“恐怖梨”的刑具,用铜铁一类制成,几块金属片合起来呈梨状,里面有弹簧和螺丝,塞进嘴巴后启动开关就能象花朵一样开放,使人无法叫喊,当然也不能吃喝。在那时,“恐怖梨”用途很广,不光可以塞进嘴巴,还可以塞进肛门或阴道。
跟饿死对应,吃喝太多也可以致命,古罗马曾有人想出给犯人喝足了水,再把他的阴茎扎紧的绝招,而波斯人则是把犯人填饱肚子后塞住肛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西班牙内战中,有人发明了用水泥塞进直肠的处死方法。
七、钝击
任何一种有点分量的钝器打击都可能致死,例如皮鞭、棍棒、铁锤、石头,还有犯人自身的体重。中国古代一般把用鞭子、棍棒之类把人活活打死的刑法叫做“扑杀”,有时把人高高举起后摔在地上摔死也叫“扑杀”。
皇帝是享有生杀予夺大权的最高元首,他兴之所致,有时会下令把臣下扑杀。档次高一点的是金瓜击顶,当然结果还是脑袋开花。少数皇帝甚至会亲自动手,赵匡胤曾用木棍追打一个大臣,那大臣边逃跑边捡起被打落的牙齿,刘秀觉得奇怪,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大臣说:“好让史官记录天子殴打臣子的历史时有个凭据。”赵匡胤哈哈大笑,停止了这场君臣追打的闹剧。
从刚才的例子看,刘秀似乎并没有将手下置之死地的念头,只是一时间草莽英雄的本性发作,而大臣也敢于逃跑并以记入史书相威胁,这件事跟死刑没多大关系。但做大臣的要是碰到另一个草莽英雄朱元璋,那就大不相同了。朱元璋设置了一种刑罚叫“庭杖”,大臣如果触犯了龙颜,皇帝可以当场下令打几十大板,由司礼监监督,锦衣卫执行,不可能逃跑,运气不好就可能命丧朝堂。当然打手会使巧劲,既能辟啪作响而几乎不伤皮毛,也能几下结果人的性命。这时候行刑的人是看司礼监大太监的站姿行事的,如果两个脚尖外张,就是手下留情,如果两个脚尖向内,就是置之死地。
在地方官眼里,大板除了得到口供和进行治安处罚外,还可以达到摆脱司法程序将犯人处死的目的。据说朱熹曾抓来一名妓女,用刑罚逼迫她承认与某官员的私情,并以杖死为威胁,但那名妓女宁死不从,这段故事的细节我忘了,只记得朱熹打算牵连进去的官员也是一位儒学家,他的对孔孟之道某些理解与朱熹不同。这段资料我从高罗佩的一本书上看到,细节记不清了,希望网友们有空找找,对朱熹这位崇尚“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称为人过于迂阔的道德化身有更多的理解。
用鞭子、棍棒把人打死的刑罚在世界各地都有过,不一一细说了。《圣经》上说,有人把一名犯了淫戒的妇女带到耶稣面前,询问是否该把她乱石击毙,耶稣的回答成了一句名言:“让从没犯过罪的人扔出第一块石头。”
八、火刑
高温可以夺取生命,最简单的手段就是火烧。在许多民族的宗教理念中,火是驱除污秽和罪恶的圣物,当然也是惩罚犯罪的良好工具。巴比伦人、赫梯人、希腊人、罗马人、印加人、日本人,都有使用烈火烧死罪犯的法律,但最有名的莫过于中世纪欧洲的宗教裁判所了。
为科学家献身的意大利科学家布鲁诺
宗教裁判所是罗马教皇为了反对异端,也就是怀疑教皇权威的思想和建立的,最早的通谕出现在1184年,由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的修道士组成,直属教皇。修道院里有监狱和刑讯室,但最终的判决由世俗政权执行,因为教会是宣扬仁爱的祥和之处。教会的判决常建议对犯人实行必要的措施,但不要流血,这句话一般意味着火刑。
死在活刑柱上的最知名人物要数法国的民族英雄贞德了,英国人相信她是一个巫婆,宗教法庭也希望她承认自己和魔鬼有交易,经过一年的拷打,她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罪,结果在卢昂被推上火刑柱。
一个匿名的编年史作者(有人考证他是一名巴黎圣母院的教士,与英军关系密切)记载说:英国人搭起了一个高高的柴堆,让贞德只穿了一件浸过硫的衬衫,绑在木桩上,柴堆烧着后不久,刽子手挑开了木柴,让每个人都能从下面看到她的身体,一个女人所有的并且应该保持的秘密暴露无遗,进行了这样一番展览后,刽子手又在贞德的身旁重新加上燃烧的木柴。英国人之所以这么做,除了对贞德的仇视,也是因为民间有这样的传说:贞洁的女人,性器官是不会在烈火中烧伤的。
另外被火刑烧死的著名人士还有捷克的宗教改革家胡斯、意大利的科学家布鲁诺,迦里略如果不肯宣布放弃他的学说,等待他的也是火刑。罗马教会曾坚持:教会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直至永远都不会犯错误,但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终于决定为迦里略平反,这时候,人类早已登上了月球。西班牙同欧洲其他国家不同,它的宗教法庭是由国王领导的,十六世纪初,罗马教皇宣布把西班牙宗教法庭逐出教会,但他们依然在国王的支持下烧人。
天主教徒烧人,新教徒也用火刑对付天主教徒。法国的胡格诺派发明一种办法,把一口锅反扣在犯人肚子上,里面放进老鼠,在锅上点火,烫得要命的老鼠惊惶乱窜,会咬开犯人的皮肤钻进体内。
中国人很少把人用明火烧死,商纣王用的是炮烙,那是一根烧红的巨大铜柱,有人说是把人绑上去,也有人说横着让人在上面走。
项羽比较喜欢烹,就是大锅的水煮或油炸,他想尝尝刘邦老爸的味道,可刘邦还厚了脸皮要分一杯羮,项羽舍不得别人分享,就没把老头下锅。孙权也拿大锅吓唬邓芝,最后也没真下手。可惜能说会道的郦生就不那么运气,让田横给烹了。武则天比楚霸王慷慨,她曾经烹了一个官员让文武百官都来吃,好多人吃不下去,可也有人为了表忠心,吃得饱饱的。除此而外,董卓曾将俘虏裹上涂了猪油的布用小火烧,太平天国进一步发扬光大,把人倒吊起来再烧,美其名曰“点天灯”。
看到这里,大家是否有压抑的感觉?那就来两则轻松点的片段吧。
在古代西班牙,火刑经常为庆贺国王一家的生日、婚礼、新生儿洗礼而举行,叫做“王家柴堆”,上面披金戴银,装饰了鲜花和绸带,这种场合点火是一种殊荣,一般由寿星、新郎新娘或新生儿的父母抱着婴儿来点。
另一则也发生在贞德被烧死的法国卢昂,也是一名女犯,因为下毒被判火刑。那时是大冬天,围观的贫民愤怒了:“我们冷得发抖,你们还拿这么多的好木料烧人?”他们推倒了柴堆,争先恐后地把木头搬回家,连维持秩序的士兵也加入了哄抢的行列。混乱中,女囚挣脱了绳子,逃得无影无踪。
九、穿刺
穿刺是个大概念,可以用矛、箭、木桩等好多工具。让我们从矛说起。
矛本身就是致命的武器,在要害部位一下就可以结束,在当作死刑来执行的过程中,许多刽子手为显示自己技艺高超,常把犯人扔到空中,再用矛挑住,特别是对付小孩。矛进化成刺刀之后,发挥着同样的作用,特别是日本人,还把人体当成了训练新兵的靶子。
说到用弓箭把人乱箭射死,人们可能首先联想到杨七郎。杨再兴也被乱箭射死,但他是在战场上。隋朝杨素的儿子杨玄感起兵反对炀帝,失败后,他的弟弟杨积善、谋士韦福嗣、李密等被押往东都。途中李密灌醉押送者翻墙逃跑,他劝韦福嗣一起逃跑,韦福嗣觉得自己在炀帝那里很得宠,拒绝了,结果他和杨积善等被用车轮套住脖子,所有九品以上官员都要向他们射箭,射得刺猥一样。武则天对投靠突厥的阎知微也采用了同样的刑罚。从上述两个例子看,乱箭射死更多的是体现了广泛的参与性和深刻的教育性。
古代迦太基人有一种刑罚,是在圆桶里布满尖刺,把犯人塞在里面,让圆桶从高处滚下,把犯人扎死。欧洲有一种死刑,做一个箱子,箱子的前门后门都有较长的刺,把人关进去,要几天才死。在心脏等主要部位没有刺。这个刑法叫做"铁处女的拥抱"
还有就是著名的十字架了,这既是一个古老帝国的象征,也是一个神圣宗教的象征。但人们经常看到耶稣受难像上钉子从掌心穿过,其实这样一来容易撕裂手掌而使犯人的手解脱,正确的钉法是钉在手腕两根骨头的缝隙里。小小的几根钉子不足以丧命,关键是双臂张开到极限,钉子是每一次呼吸都伴随着剧烈的疼痛,以至妨碍了胸腔的扩张而使人窒息。
穿刺----“木桩自然下坠杀人”,此图是西方记者在非洲吃人部落真实拍摄
穿刺中最恐怖的刑罚,莫过于木桩刑。波斯人、亚述人、土耳其人、俄罗斯人,对木桩颇有偏爱,拿破伦在埃及学会了这种刑罚,并推广到欧洲。一般的做法是把木桩一头削尖,插入犯人的肛门,如果是女犯人,也可以插在另一个部位。木桩要插得尽可能深,并使用锤子,然后把木桩的另一头插在预先打好的洞里,让犯人在自身体重的作用下慢慢下沉,木桩逐渐深入,直到从某处穿出。有的木桩削得很尖,犯人死得快些,有的削成圆头,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刺穿内脏,死得慢些。灵巧的刽子手可以保证让木桩从嘴巴里伸出来。据说犯人在木桩上一般可以活十二小时以上,圆头的木桩如果插得得法,犯人要经历三天的痛苦才死。
中国也有木桩刑的一个变种--木驴,那是一具横放的鞍马样的小车,上面突出一根尺把长、寸把粗的木笋,车轮与木笋是连带机械原理,车轮每前进转动就带动木笋上下窜动,把妇女赤身绑在木驴上,脚蹬子处有死扣,木笋插入阴道。。。。。。(对不起,此处删除100字)直到妇女气绝身亡为止。不过在中国,木驴更多的是发挥羞辱的功能,凌迟犯人常骑在木驴上被推上刑场,有时骑木驴是对淫荡女人的惩罚,把人钉死在木驴上的事也有,但很少。
遍览中国野史,死于木驴的中国女性有姓名可考者不下百人。这不能不说是一门处心积虑的刑罚,为了寻找这种“伟大”刑罚的发明者,几乎沦为“寻章摘句老雕虫”,终于在一个夏日的午后,寻到了这位在中国历史上口碑极好的神判——施公施世纶。《施公案》中,这位老爷子洋洋得意地将自己的发明展示给看客,看客们快感十足——谁让那女子淫荡,这下,做鬼也是做爱的姿势!
明朝末年还有一种类似木驴的“木柱”杀人: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中国历史上对女人使用凌迟也是极少的,主要用于谋杀亲夫、忤逆以及政治犯。由于受刑前要脱掉衣服,原来与皇帝有过关系的,有身份的嫔妃就可以免受此刑。
十、剥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中国人骂人的辞典里有一句“抽筋剥皮”,是为了表达强烈的愤怒和复仇欲望,有时侯,这种可怕的欲望会变成现实。三国时的孙皓就喜欢剥人的面皮,他投降晋朝后,贾充曾问他:“听说你在南方挖人眼睛,剥人面皮,这是何等的酷刑啊?”孙皓回答说:“臣子犯上弑君,奸回不忠,就实行这等刑罚。”贾充大概被触到了杀害曹髦的痛处,默不作声,面露愧意,而孙皓则神色不改,说不定还有些得意。
剥皮在明朝最为盛行,朱元璋曾下令把贪污的官员剥皮,经过揎制后填上草挂起来,或者铺在椅子上,作为对后任的警示。明成祖夺取皇位后也对忠于建文帝的官员实施这种刑罚。魏忠贤也用剥皮对付东林党人,忘了是谁对他说:“反正我就一张皮。”结果魏忠贤把他剥下皮后用盐淹了一遍,结了一层壳,好再剥第二张皮。这个故事还有别的版本,主角换成了明成祖或严嵩,究竟是谁或许并不重要了。
比中国的孙皓要早得多,亚述的一个国王剥了好多人皮来包宫殿的柱子。波斯人在剥皮方面颇有研究,其中把贪赃枉法的官员人皮剥下来铺在后任的座位上是他们发明的。除了完整地剥下,也能剥成一块长方形、细柳型、小圆片,这种艺术发展到最高水平是把皮切成狭长的环行细带,摩尼就是被用这种方式剥皮的。他是摩尼教的创始人,摩尼教传到中国后曾被方腊作为鼓动造反的思想武器,因为屡遭禁止,后来又改叫明教、白莲教、天理教、弥勒教,义和拳和一贯道也是它的变种。在中亚,摩尼教俗称拜火教,《一千零一夜》里不止一次提起过。
摩尼的教义宣扬造反,结果被波斯国王活剥,这一次行刑中,刽子手把他的皮呈环状切割,形成一个个一寸宽的圆环,最长的是腹部和臀部的皮肤,割下后落在犯人的脚下。
古代罗马有剥皮的刑罚,但一般只剥脸皮或头皮,北美的印第安人也崇尚剥头皮,大概剥头皮和面皮比较简单易行,流行的程度也要广一些。
人皮也是珍贵的收藏品,特别是生前纹上图案的,业务水平高的鉴别者能区分人皮上的纹身是不是死后刻上去的。据说西藏有人皮蒙的鼓,用人的大腿骨做鼓棰。纳粹德国有收集人皮做灯罩、书皮甚至沙发的,但他们一般是剥死人皮,不是活剥。
十一、肢解
肢解的俗称就是大卸八块。古代欧洲常有把犯人的头和手脚剁下拿到各个去示众,秦始皇曾把二十七个劝阻他囚禁太后的人砍断四肢,扔在阙下,茅焦不知道真是能说会道,还是侥幸遇到大王心情好,才没去凑齐二十八宿。吕后、武则天同秦始皇比,也巾帼不让须眉。另外有拿四匹马或马车分别拴住四肢,把人撕裂,这个办法中国也有,那就是车裂,也叫五马分尸。但我对五马分尸的说法有些怀疑,除了四肢,第五匹马应该绑在头部比如脖子处,一勒下来犯人肯定很快断气,那就失去了酷刑的意义。
让我们看一段详细的描写。1757年,一个叫达眠的刺客企图刺杀法王路易十五未遂,两个月后,他被带到广场。
执行的刽子手叫桑松,当时才十九岁,出生于一个著名的刽子手世家。在围观者的欢呼声中,桑松穿着绿裤子、红上衣、兽皮短裙,戴浅红的三角帽,挂着佩剑,前面有四匹强壮的马开道,后面有十五个助手跟随,他们把达眠绑在一张刑台上,用烧红的钳子一块一块夹下他的肉,并在伤口浇上滚烫的硫、蜡、油和熔铅的混合物。整个广场上弥漫着烧焦的臭味。
这之后,刽子手又把犯人固定在一张小些的刑台上,四匹马各拴住四肢,桑松一声令下,四个助手各赶着一匹马,向不同的方向出发,四肢被拉扯得不成样子,犯人发出了声嘶力竭的嗥叫。半个小时过去了,四肢还没有被扯断,桑松又叫助手们把捆在腿上的两匹掉转方向,把两条腿往身体上端提升。股股终于开裂了,但四肢还连在身体上犯人还活着。
一个小时过去了,被抽打的马精疲力尽,其中一匹倒下了,人们花了好大的劲帮它重新站起来,人群中发出一阵阵嘘声,桑松满头大汗,焦躁不安。最后,桑松让一名医生请示市政府,得到允许后,一个助手用斧子砍断了四肢和躯干连接处的经脉和肌肉,鲜血溅了助手一身,人们大声叫喊以表示不满。
助手们再次驱赶马匹,这一次,犯人的两条手臂和一条腿被拉断,在马后甩来甩去,鲜血从断口处喷出。只剩下一条腿的犯人头发在几分钟内全部变白,身体抽搐,但仍有呼吸,嘴巴也在嚅动,最后犯人被投到火堆上烧死。
因为行刑的表现不佳,桑松被关进监狱,几个小时后获释。后来他成长为法国最著名的刽子手,先后把国王、王后、丹东、罗伯斯庇尔等一批风云人物送上断头台。
这次行刑吸引了十万观众,租一个广场周围楼房的窗户需要四十个金路易,即八百法郎,而那时,六十法郎可以买到一匹马。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人的四肢比我们想象的坚韧得多,如果不拿出斧头,肢解可能无法收场。相对而言,两匹甚至四匹马拉的战车一定要强劲得多,所以中国人常用车裂。其中商鞅、苏秦等都是给车裂的。
古代法兰克有个奥斯塔西亚王朝的布鲁奥娜女王,她被诺斯特里亚王国俘虏后也被四马分尸而死,也有人说她是被奔马拖死的。欧洲人至今流传着许多表现布鲁奥娜被处死场面的艺术品,我看到过几幅,在艺术家笔下,罹难的女王基本是裸体,年轻美丽性感。曾有人考证说她死时已经年过八十,但这种说法被世人斥为煞风景。
十二、凌迟
最后,让我们推出压台大戏,完全国粹,艺压群芳的死刑方式--凌迟。虽然外国也有把人一刀刀碎割的做法,但聪明睿智的中国人通过深入研究,逐步发展成为一门独特的艺术。
凌迟是辽开始正式写进法律的,在此之前,唐朝就屡有剐的记录,周利用害死敬晖、安禄山害死颜杲卿,都是剐,所谓剐,就是把身上的肉一小片一小片割下来。《宋史》刑法志上说:凌迟是“先断其肢体,乃绝其亢。”亢是指咽喉,这样看来宋朝的凌迟是一种肢解刑,而不是脔割。
世界上最残忍的死刑方式--凌迟
蛇蝎心肠的妲己是始作俑者,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袁崇焕临刑前作诗:
一生事业总成空,举世功名在梦中,
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守辽东。
虽然是肢解,也同上一篇说到的不同,作为凌迟的肢解可以从脚趾头、手指头开始,一点点地割掉,比如《水浒传》里梁山好汉李逵凌迟黄文炳,就是这种方式。至于杨雄割自己偷和尚的老婆,先割舌头,“一刀从心窝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又将这妇人七事件分开了。”这也是凌迟的一种,杨雄是刽子手出身,所以操刀很老练,对付老婆居然也下得了手。
凌迟发展到明朝,终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人们发现一片片脔割皮肉,比连筋带骨割更省力,时间也更久,大太监刘瑾被剐,按例该剐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喝,第一天割357刀,暂时结束时给他喝点粥维持生命,总共剐了三天。后来郑曼被剐,闻宣读圣旨,应剐3600刀,可见刀数并不绝对固定,但这两例都在3000刀以上。如果刽子手技艺不高,可能犯人老早就死去了,或者犯人家属给刽子手一些好处,刽子手也会让他死得痛快些,清代散文家方苞就记录过刽子手索要贿赂的事情。
凌迟一般从胸部开始,依此为上臂、大腿,再到身体各部位,有的直接用小刀脔割,有的把一张鱼网紧紧蒙在犯人身上,用刀削割突出的皮肉。最精致的是用小钩子把皮肉钩起来,每次割指甲大小的一片,有些讲究的刽子手,行刑时有徒弟端着一个托盘,一把小刀和一个钩子组成一对工具,每对对应胸、腹、背、腰、臂、大腿、小腿等不同部位,比外科医生动手术还要复杂。明嘉靖时,有一群宫女勒死皇帝未遂,这当然是弥天大罪,结果就全部凌迟处死了,皇后趁嘉靖昏迷不醒,趁机把一名宠妃也送上了凌迟的刑场。嘉靖苏醒后心中痛恨不已,两年后皇后在一场火灾中神秘死亡。
清朝又把凌迟叫做“寸殛”,但似乎没有行刑几天的记载,大概他们觉得时间太长,监刑官、刽子手、士兵、观众一直守在那里实在太累,同时也不安全,所以倾向于一天内解决问题。到1905年,清政府从法律上废止了凌迟、戮尸、枭首等刑罚,但实际上还有实施。
文明古国的凌迟固然精妙绝伦,礼仪之邦的教化更是入骨三分。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里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明末战乱饥荒,公然屠宰买卖人肉,一个客人在饭店午餐,看到一名少妇赤身裸体,被绑在案板上瑟瑟发抖,于是动了恻隐之心,愿意出双倍的价钱把那少妇赎出来。松绑穿衣时,客人有意无意地触到了她的乳房,少妇正色道:“你救我的命,我终身做牛做马都情愿,但做奴婢可以,决不做你的小老婆!我就是因为不肯事二夫,才被卖到这里,你怎么可以来轻薄我?”说着,她解下衣服,仍裸体躺在案板上,闭着眼等待宰割。屠夫见就要到手的赎身钱又没了,恨得要命,活生生地从她腿上割肉。那少妇哀号而已,终无悔意。
死刑的补充
其实有一些死刑在前面十二篇里尚未录入,有的不大多见,有的出现在现代,有的难以归类,再罗列几条:
割喉:古罗马人比较爱好,杀法同杀鸡有点象。中国古代都有于自杀。
开膛:日本人叫切腹,是一种高贵的死法。波斯人喜欢切开肚子,把肠子缠在绞盘上抽出来。中国比较喜欢挖心。
蒸:妖怪好想这么吃唐僧,后来也有人实践过。
用钩子吊死:比套脖子更痛苦。纳粹用过钢丝。也有用细绳吊住生<!-->殖器、乳房、脚趾等致死的记载。
从高处摔死:除了行刑,也是一种可以伪装成以外或自杀的解决方案。
让动物吃掉:从老虎、狮子、大象、鸟、狼、狗、鳄鱼直到蚂蚁、蛇、蜈蚣应有尽有。
碾压:古代波斯有专门的石磨磨人,罗马用车子轧,中国有用布袋装了沙土压死人。
灌水:古代欧洲用往肚子里灌水的刑罚,从嘴、鼻、肛门和阴道灌都可以。古代叙利亚人则给罗马大将克拉苏嘴里灌熔化的金子,因为克拉苏级别高,处死成本也高,一般是用铅水。刘文彩的故事里我看到过把水换成打气筒。
用两块板夹死:后来就进步到复杂的机械了。
锯:德川幕府把天主教徒的头锯下来,这是比较人道的,因为中亚有横着或竖着锯的,竖的还分从上到下和从往上。法国宗教战争时新教徒发明把绳子绷紧,把人放在上面来回拉,这时候绳子也发挥了锯子的作用。
耙:古代波斯一带一度流行用一个类似猪八戒的铁耙,把人的肉一条条耙下来。传到欧洲,则是把人绑在车轮上,下面放块钉板,轮子一转,钉板可以把肉撕下来。
晒:欧洲中世纪有一种车轮刑,把活生生的人绕在车轮上,暴晒而死。
烟花:在中国土匪盛行那段时间,有一种刑罚是把囚犯被埋在土里只剩一个脑袋,执行的人骑马奔过去,犯人脑袋被马蹄踏裂,血浆脑浆迸裂,美其名曰:烟花。欧洲也有一种类似的死刑,是把犯人埋在土里只露出脑袋,然后在头皮上开个洞,再往里头灌水银,犯人就会觉得奇痒无比,然后就死命扭动身躯,扭呀扭的,最后就会把整个皮给脱下来,然后人就只剩一具没有皮的身体了,最后才慢慢死去。
<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后来的电刑、枪决就不说了,这些是后来才有,也比较人道。
另外,许多死刑是一系列套餐,把几种组合起来。例如凌迟往往先叫犯人骑木驴,再碎割,再肢解,再开膛,最后还要砍头。
<烹 煮>
即「请君入瓮」唐朝武则天当皇帝的时,朝中酷吏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商鞅像
车裂是古代一种残酷的死刑,民间称为五马分尸。人们认为,此刑的执行方法,是将受刑人的头与四肢分别系于五车之上,然后以五马驾车,同时分驰,将肢体撕裂。我们知道,古人总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容受到残害或割裂,许多人一旦获罪,常苦苦哀求“赏个全尸“,而杀人者一个”赏他个全尸的许诺,已是极大的恩惠。但这“五马分尸”,不仅让人“身首异处”,连四肢都各在一方,难怪一些罪犯想起这一刑名,都会不寒而栗,因为这酷刑不仅让死者的最后一刻肉体异常痛苦,精神也倍受煎熬。一般情况下,它专用于谋反、篡逆等大逆不道的人。战国中期的政治家商鞅曾助秦孝公两次变法,奠定秦国兵强国富的基础,却激起旧贵族势力的愤恨,孝公死后,太子秦惠王上台,曾被商鞅割去鼻子的公子虔(太子的老师)诬陷商鞅谋反,秦惠王以车裂之刑杀之。秦王赢政时,宦官嫪毐得宠于太后,结党营私,又因酒后失言,道出他于太后的关系,事后自知罪不可赦,便起兵叛乱。秦王对其恨之入骨,逮获后也处以车裂,夷其三族。此外,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组织者之一马元义、隋朝礼部尚书杨玄感等,都死于此刑。
那么,“五马分尸”之说从何而来呢?有人指出,自汉景帝改革刑法后,景帝以前一些死刑的真相慢慢使人淡忘,最终失传。一些古书几经后人妄改,如《南燕录》中有“车裂嵩于东门之外”一句,在《太平御览》中已被改为“五车裂之”,中华书局的影印本中又成了“以五车裂之”,读者以今视古,难免产生种种误解。此外,民间文学、古典小说对这一刑罚的描绘,起了直接传播作用,如《东周列国志》说商鞅被“五牛分尸”,这是五马分尸俗说的近源,什么时候五牛被五马取代更不可考。但至少在近代,“五马说”已广为流传,以至于洪秀全将“五马分尸”刑当作太平天国正式刑名颁于天下,这是中国法制史上独一无二之例。
农奴主剥下的农奴皮
中国历史上,此刑虽未列入正典,使用率却非常之高。方法也是各式各样,最正宗的仍是用刀。
蹒跚地挪着孤寂的脚步,又一次走到案板前。
今天这是第三次了。
这次是蓝玉——大明朝的开国元勋,鼎鼎有名的凉国公,驰骋南北的大将军。
这次是死剥——也是皇上朱元璋对蓝玉的大恩典了。
兔死狗烹,适得其所,也算是一种归属吧。
一个人活到这个份上,是否也该满足了?
太阳正当顶。冬日的太阳再当顶,也跟凡人一样怕冷,总是哆嗦着躲进云里,迫不得已才露出脸来,况且,即使露出脸,大多也是冷冰冰的,几乎没有一点热气。
口里有点涩,嘴角也发干,伸出舌尖舔了一下,然后扭转整个颈部,示意尸体抬上来。
他为自己感到悲哀。他知颈部这么一转,颏下的皮肉便会因此马上显出几条皱折。他虽看不到这些皱折,却像看到了一模一样。很多年龄相仿的男女,颏下的皮肉都是这样,可怜他们竟浑然不觉。
今天,他满五十岁,他想皱折定会更深。
今天,要剥五张皮,这是天意还是巧合?
五十岁,五张皮!
上午已经剥了两张,都是活生生地剥下,此刻已经绷好,张开,迎着清清淡淡的日光,金黄的,透明的,挂在松梅两树之间,就像两张柔软的乳汁一样的豆腐皮。
松梅之间的那块空地,是他歇气养神的地方。
红梅正绽开,青松也水汪。
空地边上一片竹林, 根根竹皆粗过杯口,根根竹的梢头竿尖栖着一只墨黑的乌鸦。
看着卧在手心的刀。
这刀或许不能叫刀,只能算是一块刀片,薄薄的,桃子形,巴掌大。
这刀,是父亲传给他的,父亲是祖父传给他的,祖祖辈辈,一代一代。
这刀,每天同他睡去,然后一同睁眼醒来。
刚刚接刀的那些岁月,无论春秋还是冬夏,他的屋后悬挂着的总是一些蛙肉鼠肉。
蛙肉是白里透红的。鼠肉是红里透白的。每天望着那些肉串,心里真不是个滋味。
直到那天,他的窗前,晾的是皮而不是肉,这刀才完全归属于他,真正传到他的手上。
直到那时,他才觉得一种淬过火的刀味已从刀尖沁入心脾,使他每次动刀之时,自然而然,神清气定。
尸体摆好了:面向下,背朝上,臂伸展,脚叉开。
不愧是将军,身胚确实大,死了依旧脸色红润,胖得简直是头肥猪。
皮肉也未硬,轻轻拍一拍,微微直颤动,每个部位都充满弹性。
此人真是名不副实:姓蓝名玉,该是秀气!任谁一想这个名字,心里都会浮起一种温润美丽的感觉吧。他却如此五大三粗!
是被勒死的,用的是绸缎,颈皮一点也未勒坏。
想那绞手放下绞索,用绸缎勒这条汉子,心里不免有点滑稽。
皇上要的是整块人皮,而且一点不能损坏!
当然是不会损坏的。他喜欢皇上的这个要求。
皇上的要求使他觉得自己确实不同一般,并非人们平时看他,目光里面含的那样。
人们如何看他的呢?他也不能完全说出。厌恶?惧怕?蔑视?很多。总之,他是一个异类。平时,他也远离他人,一人枯坐梅树之下,或者枯坐松树之下。人的目光使他孤寂,他也觉得人很生疏。
只有逢到剥皮之日,他的心才动了起来,血也随之开始流动。
其他时候,只有孤寂,除了松树,就是梅树,还有竹梢那些乌鸦。
那些乌鸦喜欢吃肉。那些乌鸦需要吃肉。那些乌鸦必须吃肉。
为了保证乌鸦吃肉,他又去捉老鼠青蛙,然后再像儿时那样,开膛,破肚,剔肉,去皮。久而久之,这种活动,也就变成一种乐趣,仰望残月,亦不再孤寂。
孤寂的是无皮可剥,刀闲置着,成了废物。
刀至无用处,坐看云起时,他也像个废物了。
他将手中之刀立起,刀尖直指蓝玉颈部,这是最佳开刀之处。
皮肤无声地裂开了,血也跟着冒出来。一条直线沿着脊梁,一直拉到椎骨尾部,肛门立即分成两份,然后通过大腿内侧,小心转向大腿后面,再向小腿、脚跟延伸。
血竟异常多,剥的似乎不是死尸,而是一个鲜活之人。
这倒正中他的下怀:既可不听活剥惨叫,又像活剥一样痛快!
也有不叫的,叫也不惨叫,比如剥杨冰。
杨冰究竟犯了何罪,他也说不出来一二,但他觉得是个忠臣。
忠臣总惹皇上不快,结果也就死得更快。他们怎么就不明白?
他想,他的松、梅、竹、鸦,已经看得太多太多,一定都是明白的,而人,尤其那些聪明人,反倒一点不明白,他不知道为什么?
杨冰绑到时,见那松树下,放着石灰和稻草,便问是作何用途。
监刑官笑,告诉他:“你的皮,剥下来,先用石灰渍干了,再用丝线密缝好,中间填上这些草后,就送到城门上挂起来。”
杨冰听了也笑道:“奴才,你是瞎了眼!那草——根根是文章,那草——节节是忠肠!”
到底是谁瞎了眼?杨冰还是监刑官?难道还有当今皇上?
他怎么敢这样想!
他想他也不明白。他也不想弄明白。弄明白了又如何?弄明白了就不剥了?对他又有什么好处?他只知道当他这刀割开杨冰的颈皮之后,杨冰开始大骂奸贼,边骂边叫“死得快活!”边骂边嚷“浑身清凉!”待皮剥到前胸之时,只有微弱的声音了,仍能听出在骂人,直到最后砍断脖子才瞪着一双眼睛死去。真是一个执拗之人!那个杨冰!那个杨冰!
血在往下流,流到案板上。
案板虽不高,仅只及阴部,却很厚,足三寸,六块尺宽木板拼成。
每条拼接处,留有一条缝,一共有五条。
血就从这缝中流下,流进案板下的血池。
血池自然小于案板,不过,小得也不太多,仅仅只小一个边缘。
顺着亮晃晃的日光,透过案板上的接缝,便能看清血池表面。
血池的表面呈现暗紫色。鲜血只要滴进池里,立即变成暗紫色了。他也不知为何这样?
血池里的血,不腥也不臭,更不会干涸,无论多么干旱的季节,都不干涸都不臭。
血池是祖辈传下来的,关于它有很多故事,一个更比一个阴森。每个故事的结尾都是血池下面通向地狱。通向地狱的什么地方?父亲说是地狱的血池。人间罪人的所有污血,全都流向那个血池。他很相信故事的结尾,因为案板下的血池,确实很深,深得无底。深得几个人丢下去,都不会冒一个血泡,而且永远不浮上来。那些人都到哪里去了?当然是下地狱去了。不然,定会浮上来的。
“浮上来的,会上天堂。”父亲曾这样告诉他。可惜一个都没有。
“也曾有一个,好险上来了,最后还是掉下去了。”
父亲还曾给他讲过一根蜘蛛丝的故事:
那是有一天,天堂的清晨,释迦牟尼在散步,踱到一个荷池边。池里荷花立即绽放,浮动清香,飘向四方。释迦牟尼停住脚,顺手拨动一片荷叶,荷叶上的晶莹露珠便欢跳着落入池中,溅开一圈一圈涟漪。释迦牟尼善目下垂,余光瞥了一下池底,池底恰好也下接着地狱中的那个血池。于是,无数千古罪人挣扎地狱血池的情形也就清晰地展现在释迦牟尼的眼中了。
罪人中有李姓男子,曾是杀人放火的大盗,却也做过一件善事。那是一次,他隐林中,打算抢劫路过之人,正好身旁一根草上,爬过一只小小蜘蛛。他,伸出手去,想捏死它,却又转念,缩回了手,放了那只蜘蛛一命。释迦牟尼想起这事,打算报偿这一善举。也是造化,他一侧头,正好瞧见一枝荷上有只极乐净土的蜘蛛刚在叶尖挂起银丝。释迦牟尼便伸出佛指轻轻勾起那根银丝,那根银丝也就随风飘向深邃莫测的地狱。
李姓大盗正绝望着,在血池里面咽着污血。无论左右还是上下,全都伸手不见五指。偶有物影暗中浮出,不是剑树,就是刀山,更是令他魂飞魄散。要不就是阵阵呻吟,时起时伏,绵绵不绝。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拼着性命,抬起了头,忽然看见自己头顶垂着一根微亮的蛛丝。他立即伸手一把抓住,使尽全力,往上攀爬。不知爬了好久好久,爬得实在爬不动了,才回转头去向下观望。这一望,他惊呆了。他看见数不清的罪人也在跟着向上攀爬,就像一串蚂蚁一样。
这还得了!一根蛛丝,怎能承受如此多人!
万一断了,自己又会重新坠入那个血池!
他声嘶力竭地大叫起来:“全部松手!全部松手!这根蛛丝是我的!谁也不准爬!”
话未落音,砰的一声,好端端的他的蛛丝就在他的头顶断了。他就像个陀螺似地轱辘辘地不停转着,一头栽进了黑暗的深渊。
他的蛛丝仍飘荡着,时隐时现,闪着微光,在那若有若无的太空。
释迦牟尼默默地看着这一全过程,直到大盗顽石般地沉入地狱血池底时才慢慢转身离开荷池,继续独自一人散步,他那慈祥无比的脸上又添了几丝无奈的愁容。
不在意的是那荷花,依旧绽放,浮动清香。
这时,天堂大概已是接近正午的时分了。
为何突然想起这个已经听过很久的故事?
父亲说了也就说了,他听过了也就忘了,从未如此仔细想过。
父亲是否仔细想过?
因为今天满五十?
五十知天命。他是什么命?杀人剥皮命!
岁月如梭,改朝换代,不知不觉,人已老态。
头发花白了,皱纹横生了,背脊变驼了,腰也弯曲了,没变的好像只有心,不,心也好像在变了,变得有点软弱了。有时,他也突然想这辈子这样度过了,是不是有点太那个。而以前他不想这类莫名的问题的。以前他只认为自己天生就是干这行的:杀人,剥皮,为皇上,为朝廷,与父亲做的没有两样,与祖父做的没有两样。他只是在重复祖辈做过的事情罢了。以后不想重复了?那他还能干什么?什么他都不能干!能干的只有杀人剥皮!有时,他还听人说,他也曾经这样想:杀人杀了就算了,何必还要剥人皮?但,当今皇上喜欢剥皮,就像他从儿时开始就爱剥那蛙皮一样。而,剥人皮,比剥蛙皮,或老鼠等等动物皮,是要更精的技巧的。那皮与肌肉撕开的感觉,不是谁都能体会的。这就是他为何用刀,而不像其他剥皮者用什么灰蠡水浸脱人皮,或者沥青粘脱人皮!他认为那根本就不是剥什么皮!
皇上会下地狱吗?唉,今天他是怎么回事?怎么又敢这样想?皇上怎么会下地狱?皇上不会下地狱!皇上不会下地狱,他只是为皇上做事,他就一定会下地狱?他也不会下地狱吧?
刀在蓝玉的背肋上非常满意地停下来。
背部的皮肉剔开了,现在要剥手臂了。
蓝玉的手臂真是粗,粗得就像两根石柱,肌肉一砣一砣的。
他,兴奋地舔舔上嘴唇,使劲地啐了一口唾沫,嘴唇立即变得血红。
刀从细嫩的腋窝经过,那种感觉就像新婚。
这时,他又觉得自己堂堂正正是一个人!
他是冤枉蓝玉了。蓝玉是名副其实的。
蓝玉的皮肤极为漂亮,又白又亮,又细又平,美得就像一个女人!
他开始是瞎了眼睛!
蓝玉的肌肉更是奇特,红中透出一种蓝色,这蓝不是别的蓝,这蓝正是那种玉蓝,那种隐隐荡漾着的水纹一样波动的玉蓝。那水纹,颤抖着,一忽儿无声地联成一线,一忽儿蝴蝶般呈现扇形,一忽儿又柳絮似地一点一点浸漫开去,眼看就要无边无际。
他,久久屏住一呼一吸,凝视着这玉蓝的神奇。
他,小心翼翼伸出手去,用那指尖,摁了一下,那蓝又圆润地弹了起来。
这是他未遇见过的。他曾剥过多少人,他自己都说不清了,但他从未遇见过蓝玉这般皮肉的。世上竟有这样的皮肉,这样妙不可言的皮肉,他连想都不敢想的。
他对这样美好的皮肉究竟应该如何下刀如何走刀如何收刀才算是没有辜负了呢?
他不知如何是好了。
他呆呆地站立着,愣在案板旁,直到监刑官叫他,问他出了什么事,才猛地一下醒过来。
手臂终于剥好了,松了一口气,后背可以撕皮了!
他将两手慢慢插进已经剔开的皮肉之间,顺着脊椎撕向两侧。
皮肉撕裂的那种声音,一般人是听不到的,他却听得清清楚楚。
每个汗毛孔的分离,撞在他的耳膜之上,响得就像轰隆的惊雷。
撕到关键处,心里更紧张,眼都不敢眨:肩、背、臂的相连之皮薄得真是如同蝉翼,一不小心,若弄破了,又如何向皇上交差?那时的情形不须多想,自然不是他剥皮了,而是人家来剥他了!
谁要来剥他的皮,定看不到几丝肉。他的个子这样矮,而且瘦得皮包骨。
他也不会让人剥!
从小到大,他就明白只有他去剥人家的!
不论王侯还是将相或者各式各样的奴才有朝一日都有可能成为他要剥的对象!
他,慢条斯理地细细撕着,两臂之皮摊在案上,两只蝙蝠翅膀似的。
该剥前面了,双手一转动,蓝玉翻了一个身。
前面要从头皮剥起,然后顺着头皮下撕。
蓝玉的皮肉虽然漂亮,一张脸却有点吓人:暴出的眼,歪斜的嘴,瑟瑟发抖的眉毛,历历如画地写出了心头的恐怖和悲哀,就像他剥的那些青蛙。
他,突然觉得他好可怜,突然想起自己平时坐在梅下的那些时间。
兔死狗烹,鸟尽弓藏,一个人活到这个份上,还有什么意思呢?
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幸亏,幸亏,幸亏,幸亏……
不由自主地停住手,监刑官又叫起来。
继续往下撕,胸肌露出来。
继续往下撕,腹肌露出来。
继续往下撕,腿肌露出来。
最后像剥贝壳似的剥下一个个的指甲,一张十分完整的人皮精美绝伦地剥了下来。
清清淡淡的日影之中,看着案板上的生肉,血淋淋地闪着蓝光,他的眼睛有点倦涩。
他想坐回梅树之下,或者坐回松树之下,闭上双目,养一养神。
后面还有两张人皮正在等着他去剥呢!
五十岁,五张皮,这是天意还是巧合?
一个黑影飘了过来,飘到蓝玉歪斜的嘴上,将根树枝一样的东西准确地插进蓝玉的嘴里,然后,那么轻轻一拽,蓝玉那根可怜的舌头就像一根绳子一样缠到了翠竹的梢尖上。
不用看就知道是那鸦群的领头!
这个家伙爱嚼舌头,鸦群也总让它先吃。
今天还没吃个够吗?再吃就会胀死了!
他一跺脚,一甩手,鸦群哇地一声飞起,漫天飘舞黑色梅花。
美国的死刑电椅
我国的注射死刑执行车
古代刑具
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的68岁老汉王建华,及另外三名死刑犯执行注射死刑。这是西安市首次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第一个被执行注射死刑的执行时间约为1分钟,执行时间最长的为1分30秒,执行全过程历时45分钟。
四名死刑犯被验明正身,押赴注射死刑执行车执行死刑。执行前,法院工作人员向四名被执行罪犯说明注射死刑的过程,四名死刑犯均对注射死刑表示同意。实际执行过程中,四名被执行者表情没有异常。死刑犯被推进执行车,连接好心率测量仪器后,显示屏显示,只有一名罪犯心跳加速,其余三名心律正常。执行结束后,四名罪犯如同睡着一样静静地躺着,没有丝毫痛苦的表情。
从看守所提出罪犯到最后一人执行完毕,共耗时45分钟。据悉,由于设备有限等客观因素,目前每次仅能执行一人。
2种方式
车载方式 固定刑场
死刑执行车价值70万
目前,我国执行注射死刑的方式有两种:一种为车载方式,一种是在固定刑场执行。
3步行刑
打“通道” 注射药品 死亡确认
注射死刑过程全揭秘
开始对四名死刑犯执行注射死刑。首先被执行的罪犯是王建华。现年68岁的王建华表情镇静,执行法警将其固定在注射床上,从打开的后备舱门推上执行车。待注射车停稳,执行开始。
第一步:打“通道”。“专业通道人员”将针头扎入王建华的静脉血管,这与平常打吊针时进行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该过程在执行过程中被称为打“通道”,打“通道”的人即被称为“专业通道人员”,他们经专门培训上岗,基本保证万无一失。此步骤是整个执行中唯一采用人工操作的步骤。
第二步:注射药品。执行过程需要注射两针,采用的药品分别被称为“1号药”和“2号药”。启动注射泵,执行人员对其进行适当调节。待执行号令一发,执行人员的手指在“注射键”上向下用力,“1号药”即刻进入死刑犯体内,随着注射泵压力器的起伏,“2号药”也紧随其后注射进死刑犯体内。几秒钟后,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嘀———”紧接着,仪器里发出连续不断的电子声。此时,打印机开始工作,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
第三步:死亡确认。由法医根据心跳、呼吸等来确认罪犯死亡。执行结束后,死者的尸体被抬下执行车。执行王建华的时间约为1分钟。随后,被执行的三名罪犯中最长执行时间为1分3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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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死刑的历史也一样悠久,在某些时候,死刑逐渐发展成为一门技巧甚至艺术,把了解的一些知识,拿来和大家探讨。有的方面,我参考了法国人马丁。莫内斯蒂的资料,但大多是从中国的书籍上找来的。
一、斩刑
砍头砍头是中国最经典的处决方式,甚至可作为死刑的代名词。一下砍掉人最重要的器官,可以叫人当场致命,保险,快捷,还可以把头示众。正规的叫法是“斩“,严颜被张飞俘虏后说:“剁头便剁头。“反正也是这意思。上古时代,斩的刑具往往是斧,那是因为青铜毕竟软些,不够锋利,得做成斧,砍下去才有力度。铁器普及后,刀渐渐在斩刑中唱起了主角,不过刀虽然锋利,却也容易磨损,用起来更需要技巧,一些职业祖传的刽子手也应运而生。所谓技巧,就是要瞄准犯人颈部的脊椎骨空隙,一刀下去,身首分离,要是砍得不准,就不一定一下子砍断,砍得半死的犯人挣扎呼号,场面自然显得尴尬,有时围观的人群会嘲笑刽子手的。有一种传说,讲清代要求对官位较高的犯人用钝刀,让其多受痛苦,那是不确切的。
历史上谁最早被砍头,恐怕无法考证了,被砍头的知名历史人物,也枚不胜举,《聊斋》里讲到一个即将砍头的犯人,听说某刽子手的刀特别锋利,千方百计要由他来执行,一刀下去,人头飞起,在空中还喝彩道:“好快刀!”话又说回来,身首分离,没有了呼吸器官,光一颗人头是没法说话,蒲松龄的《聊斋》本是讲些狐仙鬼怪故事,做不得数的。但真正行刑时,有时因为人的神经还有反应,飞出去的人头把某个看客一口咬住的事也有发生,挨上这种事,那就自认晦气吧。进入清朝之后,男人留了辫子,给行刑带来了方便,那时一般让犯人跪下,一人按住他身体,一人揪着辫子使劲拉,尽可能使犯人的脖子伸长,方便刽子手执行。另外,一名侵华日军士兵记载说,他们在无数次杀头后发现,原来跪着的死囚在被斩下脑袋的一瞬间,两脚自然伸直,身体会向前跳跃,所以他们故意让被杀的人面向河流,好让他们“自己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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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斩斩刑中还有一类,那是腰斩,反正也是切断主要器官使人丧命,比较起来,腰斩死得慢一些,更痛苦一些。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先秦秦汉时,所谓的斩都是专指腰斩,斩首在当时叫做枭首。传说清朝的张廷璐,因科场舞弊被腰斩,临死前蘸着自己的血,在地上写了十三个“惨”字,写到最后,字已难以辨认。因张廷璐写了七个惨字,腰斩死刑从此被雍正废除。有人说金圣叹也是腰斩的,甚至说那是他腰斩《水浒传》的报应,但金贪叹临刑前又说:“杀头,至痛也,而圣叹于无意中得之,岂不快哉?”如果这句话是真的,那么他是给砍头而不是腰斩的。
除了刀、斧可以使用在斩刑中,铡刀也是很顺手的工具,不仅刃利背厚,不易磨损,而且对技术要求比较低,可古代除了包龙图那著名的三口铡刀,很少有这样的记载和传闻,想必是铡刀操作起来太简单,又没有人头飞起的轰动效应,在讲究艺术和唯美的古代官员和观众看来,既是很不过瘾的,也难体现杀一儆百的宗旨。
死刑进入工业化时代,出现了断头台,那是法国人的发明,也成为法国的一个象征,尽管其他国家也有采用。我上大学时,碰到一个法国电影周,一场电影夜市看了四部法国片,结果其中三部出现了断头台,一部是反映大革命的,一部是讲拿破仑的,还有一部干脆片名就叫《走向断头台》。一个通宵看下来,回到宿舍看着门框也象断头台。不过话说回来,法国人发明断头台,一个目的是让人死得不那么痛苦,另一个目的是普及斩刑,因为法国在君主专制时代,只有贵族犯了死罪才可以享受斩首的待遇,而平民百姓只能绞死,现在不分贵贱都是上断头台,也是平等精神的一种体现。后来,断头台同三色旗、马赛曲一起,成了法国大革命的象征,路易十六及皇后、丹东、夏洛蒂、罗兰夫人,一个个走上短头台,一度主张废除死刑的罗伯斯庇尔,在他执政的四十七天里,有1373颗脑袋“象瓦片一样落下”,在这四十七天结束后不久,他也加入了走上断头台的行列。
二、绞刑
绞刑有好几种,有的是吊死,有的是勒死,大多数是用绳索或类似的东西来阻止人的呼吸,让其窒息而死。其中吊死是指把绳套在犯人脖子上,让犯人两脚悬空,以自己的重量让自己死亡。而勒死则不需要让脚悬空,主要是通过外力收紧绳圈,以达到窒息的目的。
中国古代的绞刑,以勒死为多,上吊大多是一种自杀手段。当然赐死也是一种体面一些的死刑,但一般都可以有自选项目,很多人选择上吊,好听一点叫做“投寰”。中国古代绞刑的正规做法是把犯人跪着绑在一根柱子上,将一个绳套套住颈部,两边各有一个刽子手,把木棍插在绳套里,然后反方向转动,使绳套越来越紧,最后把犯人勒死。
按中国传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必须珍惜,能留一个全尸,也是不幸中的大幸,所以绞刑相对斩刑,不流血,能保持尸体完整,明显是一种优惠待遇。同样是死刑,绞刑的处罚要轻一点。隋炀帝被宇文化及等害死时,说:“天子死自有法。”他本来想喝毒酒,一时找不到,就自解练巾,由令狐行达等将他坐着勒死了。此外如前秦的苻坚、金的完颜亮、明的桂王等,都是被勒死的,而杨贵妃则是上吊死的。
古代白绫赐死
中国还有一种勒人的办法,是把绳套在脖子上后,背着就跑,跑出一段路,人就死了,北方管这叫“套白狼”,上海一带叫“背娘舅”,那些是近现代的叫法,但这手法的历史很悠久。南北朝的北齐有个宫廷杀手兼保镖队长,名叫刘桃枝,就是套白狼背娘舅的的行家。
跟中国的传统相反,西欧各国古代把杀头当作王公贵族的特权,绞死是针对平民百姓的。英国的查理一世、苏格兰的玛丽女王、法国的路易十六,都是被砍头,如果贵族被处以绞刑,那不仅是他个人,也是整个家族的奇耻大辱。十八世纪初的意大利,曾有一个伯爵因谋杀而被叛绞刑,他是摄政王的亲戚,于是他的家人去求情,要求至少该杀头不是绞死,摄政王说了一句话,后来成为名言:“可耻的是罪行,而不是绞架。”
西欧的绞刑,其实是吊死,有的是提起绳子而死,有的是在脚下有支撑物,执行时去掉,两脚就自然悬空。如果说断头台是法国的特产,那么英国人就对脚下有活动踏板的绞架情有独钟,而且他们对绳子的长度也作了精确的计算,绞死一个54公斤体重的犯人,绳子长度为2.46米,54.6公斤则为2.40米,95.1公斤为1.55米。这张表太详细,我不一一罗列了。1833年,英国最后一次对一名少年犯判处绞刑,该少年9岁,罪名是偷了一瓶墨水。
需要补充的是,中国古代有一种刑罚叫立枷,就是让犯人站在一个囚笼里,脖子被枷住,脚可以悬空也可以不悬空。悬空的话可以在一个时辰左右死去,要是脚上拴块石头,死得还能快些,如果脚是站稳的,那至少一天内不会死,时间再久,脚无力支撑了,也会死,《老残游记》里曾详细记载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翻翻。这也是一种阻止人呼吸以至死亡的办法,可以算绞刑的变种,原理相通,只是工具不同。一些古装片里的囚车,让犯人站在里面,其实这不合押运的要求,当时的囚车是让犯人坐在里面的,当然坐着虽不致命,也很不舒服的。
立枷
三、毒药
毒药因为其隐蔽性,经常被用在暗杀或自杀的场合,如果用它来执行死刑,应该说比绞刑更体面也更人道些,在中国,一般都是皇帝赐死才有得享受。吕不韦是叫秦始皇逼死的,他就是喝了鸩酒,据说鸩是一种鸟,羽毛有毒,足以致命,所以文言文里下毒常叫做“鸩”。但现在的生物学里似乎没见过鸩这种鸟的记载。
除了所谓的鸩,常见的毒药有孔雀胆、鹤顶红等等,仿佛这些美丽的鸟儿都有毒,其实砒霜倒是古今中外常用的毒药。唐朝的韦皇后派酷吏周利用害死曾推翻武则天的五王,其中袁恕己“素服黄金,利用逼之使饮野葛汁,尽数升不死,不胜毒愤,棓地,爪甲殆尽,乃捶杀之。”我对里面服黄金这词不太懂,或许他服的是药石一类吧,但野葛汁虽然痛苦万状,一时却又死不了,最后是用别的方式弄死的,看来不够灵。
另外见于记载的一种是金隙酒,贾南风就是给用这害死的,不过这不能算毒药,一种可能这是属于吞金而死的,只是这两者有类似之处,姑且也列进去,也有学者说吞金未必能致死,过去的吞金是指水银,如果金隙酒是水银的话,那水银倒的确有毒性。
在西方,被毒药处死的最知名人士莫过于苏格拉底了,他被判决喝一种毒芹汁而死,据说只是人感到昏昏欲睡,失去知觉后就进入死亡。这是希腊时代的一种死刑,在世界各地挖空心思设计如何让人死得更恐怖更痛苦的年代里,这是一盏难得的人道之灯,虽然苏格拉底被控的罪名在今人看来很可笑。
在毒药方面,有很多误解,虽然好多人死于谋杀或自杀,我还是想拿他们做例子,做几点澄清:第一,孔雀胆、鹤顶红都是毒药的名称,并不是实物,而且都是传说中的毒药;第二,《汉姆雷特》里把水银灌进耳朵致死的说法是荒唐的,这样做能损坏耳膜,但不会致人死命,因为水银会从鼻腔流出,水银进入食道会造成汞中毒,而不是人们传说的把肠子坠穿;第三,大仲马的小说里说到常服少量砒霜能增强抗毒性也是瞎说,长期少量服砒霜会造成慢性中毒而死亡,拿破仑就是这样被英国人不动声色地害死了。
四、溺刑
溺,说白了是把人抛进水里淹死,一方面这么做简单易行,另一方面,许多民族都认为水能洗涤人的罪恶,所以这种刑罚在世界各地都有记载。
例如,北魏胡太后就是被尔朱荣扔进河里淹死的;唐朝末年朱温杀死唐的大臣,也是把他们扔进黄河,他还说:“你们自命清流,今天我要让你们变成浊流。”蒙古的贵由死后,皇后海迷失执政两年,被蒙哥夺取宝座。蒙哥等人在审讯中,下令剥光了海迷失的衣服,海迷失斥责他们说:“我的肉体,只有先帝看过,你们算什么东西?”最后海迷失被装在毡做的袋子里,扔进河中。至于清末的珍妃,到现在还留下一口井供人凭吊。还有一个有名的故事,西门豹以向河伯提要求的借口,把谋财害命的巫婆及徒弟扔到河里,其实也是在实行溺刑。
西门豹下令把谋财害命的巫婆及徒弟扔到河里
明朝的才子解缙,得罪永乐皇帝后被投入监狱,过了很久,成祖偶然在囚犯名单上看见他的名字,于是随口问了句:“解缙还没死啊?”这句也许出于无心的话给解缙带来杀身之祸,他被倒插在雪堆里而死。这样死介于活埋和溺死之间,因为雪是水的固化物,我也把他算在被处以溺刑的人里面了。
后来,上海的黑社会在谋杀时,常采用把受害者绑上石头扔到河里淹死的做法,他们还想出了一个富有诗意的名称:种荷花。说句题外话,看上去文质彬彬甚至有点娘娘腔的上海人,在这方面很有创意,除了前面提到的“背娘舅”、“种荷花”,还有把扒人衣服抢劫钱财叫做“剥”,如果被扒的是男人,叫“剥猪猡”,女的叫“剥绵羊”,小孩叫“剥猢狲”。除了诗意,还有几分幽默感。
继续关于溺型的话题,世界上有些民族,不光把水当作死刑的执行者,还把水看成是审判官,古希腊的阿尔戈英雄传说中,达娜安和她的孩子被抛进大海,结果波浪把母子俩推上了岸,因此被认为是无辜的,得到了赦免。
象这么幸运的事很少,很多死囚是要么被装进口袋,要么给缚住手脚,要么绑一块石头,然后才被扔到水里。英国人有一种特殊的溺刑,就是把犯人绑在海边,等待涨潮时,海水一点一点把人淹没。俄国人则在江东六十四屯惨案中把中国平民的辫子拴在一起赶进黑龙江。溺刑在法国大革命时发展到极点,共和国特派员富歇在保王党叛乱的旺代制造了一种有活动底板的船只,可以让一百人同时掉到水里,他还把小孩也集体溺死,理由是“别让狼崽子长大成狼”。后来他做了拿破仑皇帝的秘密警察头目,再后来拿破仑失败,他参与了逼迫拿破仑退位的阴谋,最后他还干老本行,替复辟的波旁王朝搜捕和处死拿破仑党人。
五、活埋
在中国古代,活埋的文雅名称是“坑”,秦国在长平屠杀四十万赵军的方法是“坑”,秦始皇对付敢于议论朝政的儒生也是“坑”,秦灭亡前夕,楚霸王项羽处置章邯手下二十万降兵又是“坑”,似乎秦王朝的兴起、鼎盛、灭亡,都跟“坑”字有着不解之缘。
活埋,就是把活人埋葬在土里,厚实的泥土塞住了呼吸系统,使人窒息而死,在今天看来,真是很残酷。话说回来,活埋也有活埋的好处,一是可以大批量操作,工序比较简单;二是可以强迫被杀者自己挖,反正挖个坑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技能,中国本来就是个农业国,会挖坑的人有的是;三是不象溺刑那样,大规模执行起来有污染环境和泄露真相的顾虑,换可以保证没有人逃脱;四是成本绝对低;五是很少有人能够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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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为:美军活埋被怀疑为间谍的朝鲜青年
正因为有那么多有利之处,在秦始皇以前和以后的漫长岁月里,活埋一直得到重视。从一些商代出土的墓穴里,人们可以看到上百上千的殉葬者尸骨,有的摆放的很整齐,估计是杀死后放进去的,有的却极度扭曲,可想而知是被活活扔下去的。北魏拓跋氏兴起时,在参合坡一战后大量屠杀后燕战俘,其实他们都是鲜卑人。
活埋并不是中国的国粹,罗马历史就是从活埋开始的。据传说,一位侍奉神的圣女怀了战神玛尔斯的一对双胞胎,违背了圣女必须守身如玉的法规,这位名叫西尔维亚的圣女被处以活埋,她的两个孩子被扔在荒野里,靠一只母狼抚养长大,这对兄弟一个叫罗姆洛斯。一个叫雷姆斯,后来他们在一个晚上建起了罗马城。在美洲的印加王国,侍奉太阳神的圣女如果不贞,也会被活埋。在中世纪的欧洲,女犯有时不是被绞死而是被活埋,因为从道德家的眼光看来,一个女人在绞架上晃荡是不合礼仪的事情。
中国清朝有一种类似活埋的死刑方式,就是把浸湿的桑皮纸蒙住口鼻,以达到窒息的目的。这是很体面的死法,只有皇室人员和高官贵族才有权享受,小老百姓,就等着砍头或者绞死吧。
听说红色高棉还发明了一种类似的处决方式,那就是把一个塑料袋套在人头上,也能起到桑皮纸的作用,杀人的凶器真是五花八门,原来我们买菜用的最普通不过的塑料袋,也还有另一种功能。
六、饿死
人的生存,除了呼吸,最要紧的就是饮食了。所以一旦不吃不喝,或者吃喝得太多,就会死亡,这个道理不言自明,很自然用在对人生命的剥夺过程之中。
把人活活饿死,最早是在原始社会,人们把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或无力抚养的小孩抛弃在野外。在中国古代,饿死往往也是一种仁慈,例如武则天的女婿薛绍家族参与了反对女皇的密谋,结果全家都被处死,薛绍因为是太平公主丈夫的缘故,被关在牢里活活饿死,得了一个全尸。
被当作刑罚来实施的饿死常常使用在贵族身上,史书上多有记载。西汉吕后把赵王友处死,就是把他绝食,刘友饿得半死不活时还饶有兴致地作了一首詩,最后几句是:“于嗟不可悔兮宁早自裁,为王而饿死兮谁者怜之?吕氏绝理兮托天报仇!”《史记》里称他的死为“幽死”。
汉献帝的伏皇后被曹操派人从宫中拖出来,她披发赤脚,哭着对献帝说:“难道不能帮我活命吗?”可怜的汉献帝只能说:“我也不知道命在何时?”伏皇后被送到暴室幽死,也是饿死。
最令人发指的是贾南风,她下令将至少是名义上的婆婆杨太后废为庶人,把杨太后的母亲庞氏从太后身边强行拉去处死,把杨太后饿了八天才饿死,因为怕杨太后的亡魂向晋武帝诉冤,把杨太后面朝下埋葬,并放了符咒、药物等镇压。好在天道有还,贾南风最后也在关押杨太后的金墉城被毒死。
外国历史上也有许多把人饿死的处置方式,中世纪有一种叫“恐怖梨”的刑具,用铜铁一类制成,几块金属片合起来呈梨状,里面有弹簧和螺丝,塞进嘴巴后启动开关就能象花朵一样开放,使人无法叫喊,当然也不能吃喝。在那时,“恐怖梨”用途很广,不光可以塞进嘴巴,还可以塞进肛门或阴道。
跟饿死对应,吃喝太多也可以致命,古罗马曾有人想出给犯人喝足了水,再把他的阴茎扎紧的绝招,而波斯人则是把犯人填饱肚子后塞住肛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西班牙内战中,有人发明了用水泥塞进直肠的处死方法。
七、钝击
任何一种有点分量的钝器打击都可能致死,例如皮鞭、棍棒、铁锤、石头,还有犯人自身的体重。中国古代一般把用鞭子、棍棒之类把人活活打死的刑法叫做“扑杀”,有时把人高高举起后摔在地上摔死也叫“扑杀”。
皇帝是享有生杀予夺大权的最高元首,他兴之所致,有时会下令把臣下扑杀。档次高一点的是金瓜击顶,当然结果还是脑袋开花。少数皇帝甚至会亲自动手,赵匡胤曾用木棍追打一个大臣,那大臣边逃跑边捡起被打落的牙齿,刘秀觉得奇怪,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大臣说:“好让史官记录天子殴打臣子的历史时有个凭据。”赵匡胤哈哈大笑,停止了这场君臣追打的闹剧。
从刚才的例子看,刘秀似乎并没有将手下置之死地的念头,只是一时间草莽英雄的本性发作,而大臣也敢于逃跑并以记入史书相威胁,这件事跟死刑没多大关系。但做大臣的要是碰到另一个草莽英雄朱元璋,那就大不相同了。朱元璋设置了一种刑罚叫“庭杖”,大臣如果触犯了龙颜,皇帝可以当场下令打几十大板,由司礼监监督,锦衣卫执行,不可能逃跑,运气不好就可能命丧朝堂。当然打手会使巧劲,既能辟啪作响而几乎不伤皮毛,也能几下结果人的性命。这时候行刑的人是看司礼监大太监的站姿行事的,如果两个脚尖外张,就是手下留情,如果两个脚尖向内,就是置之死地。
在地方官眼里,大板除了得到口供和进行治安处罚外,还可以达到摆脱司法程序将犯人处死的目的。据说朱熹曾抓来一名妓女,用刑罚逼迫她承认与某官员的私情,并以杖死为威胁,但那名妓女宁死不从,这段故事的细节我忘了,只记得朱熹打算牵连进去的官员也是一位儒学家,他的对孔孟之道某些理解与朱熹不同。这段资料我从高罗佩的一本书上看到,细节记不清了,希望网友们有空找找,对朱熹这位崇尚“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称为人过于迂阔的道德化身有更多的理解。
用鞭子、棍棒把人打死的刑罚在世界各地都有过,不一一细说了。《圣经》上说,有人把一名犯了淫戒的妇女带到耶稣面前,询问是否该把她乱石击毙,耶稣的回答成了一句名言:“让从没犯过罪的人扔出第一块石头。”
八、火刑
高温可以夺取生命,最简单的手段就是火烧。在许多民族的宗教理念中,火是驱除污秽和罪恶的圣物,当然也是惩罚犯罪的良好工具。巴比伦人、赫梯人、希腊人、罗马人、印加人、日本人,都有使用烈火烧死罪犯的法律,但最有名的莫过于中世纪欧洲的宗教裁判所了。
为科学家献身的意大利科学家布鲁诺
宗教裁判所是罗马教皇为了反对异端,也就是怀疑教皇权威的思想和建立的,最早的通谕出现在1184年,由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的修道士组成,直属教皇。修道院里有监狱和刑讯室,但最终的判决由世俗政权执行,因为教会是宣扬仁爱的祥和之处。教会的判决常建议对犯人实行必要的措施,但不要流血,这句话一般意味着火刑。
死在活刑柱上的最知名人物要数法国的民族英雄贞德了,英国人相信她是一个巫婆,宗教法庭也希望她承认自己和魔鬼有交易,经过一年的拷打,她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罪,结果在卢昂被推上火刑柱。
一个匿名的编年史作者(有人考证他是一名巴黎圣母院的教士,与英军关系密切)记载说:英国人搭起了一个高高的柴堆,让贞德只穿了一件浸过硫的衬衫,绑在木桩上,柴堆烧着后不久,刽子手挑开了木柴,让每个人都能从下面看到她的身体,一个女人所有的并且应该保持的秘密暴露无遗,进行了这样一番展览后,刽子手又在贞德的身旁重新加上燃烧的木柴。英国人之所以这么做,除了对贞德的仇视,也是因为民间有这样的传说:贞洁的女人,性器官是不会在烈火中烧伤的。
另外被火刑烧死的著名人士还有捷克的宗教改革家胡斯、意大利的科学家布鲁诺,迦里略如果不肯宣布放弃他的学说,等待他的也是火刑。罗马教会曾坚持:教会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直至永远都不会犯错误,但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终于决定为迦里略平反,这时候,人类早已登上了月球。西班牙同欧洲其他国家不同,它的宗教法庭是由国王领导的,十六世纪初,罗马教皇宣布把西班牙宗教法庭逐出教会,但他们依然在国王的支持下烧人。
天主教徒烧人,新教徒也用火刑对付天主教徒。法国的胡格诺派发明一种办法,把一口锅反扣在犯人肚子上,里面放进老鼠,在锅上点火,烫得要命的老鼠惊惶乱窜,会咬开犯人的皮肤钻进体内。
中国人很少把人用明火烧死,商纣王用的是炮烙,那是一根烧红的巨大铜柱,有人说是把人绑上去,也有人说横着让人在上面走。
项羽比较喜欢烹,就是大锅的水煮或油炸,他想尝尝刘邦老爸的味道,可刘邦还厚了脸皮要分一杯羮,项羽舍不得别人分享,就没把老头下锅。孙权也拿大锅吓唬邓芝,最后也没真下手。可惜能说会道的郦生就不那么运气,让田横给烹了。武则天比楚霸王慷慨,她曾经烹了一个官员让文武百官都来吃,好多人吃不下去,可也有人为了表忠心,吃得饱饱的。除此而外,董卓曾将俘虏裹上涂了猪油的布用小火烧,太平天国进一步发扬光大,把人倒吊起来再烧,美其名曰“点天灯”。
看到这里,大家是否有压抑的感觉?那就来两则轻松点的片段吧。
在古代西班牙,火刑经常为庆贺国王一家的生日、婚礼、新生儿洗礼而举行,叫做“王家柴堆”,上面披金戴银,装饰了鲜花和绸带,这种场合点火是一种殊荣,一般由寿星、新郎新娘或新生儿的父母抱着婴儿来点。
另一则也发生在贞德被烧死的法国卢昂,也是一名女犯,因为下毒被判火刑。那时是大冬天,围观的贫民愤怒了:“我们冷得发抖,你们还拿这么多的好木料烧人?”他们推倒了柴堆,争先恐后地把木头搬回家,连维持秩序的士兵也加入了哄抢的行列。混乱中,女囚挣脱了绳子,逃得无影无踪。
九、穿刺
穿刺是个大概念,可以用矛、箭、木桩等好多工具。让我们从矛说起。
矛本身就是致命的武器,在要害部位一下就可以结束,在当作死刑来执行的过程中,许多刽子手为显示自己技艺高超,常把犯人扔到空中,再用矛挑住,特别是对付小孩。矛进化成刺刀之后,发挥着同样的作用,特别是日本人,还把人体当成了训练新兵的靶子。
说到用弓箭把人乱箭射死,人们可能首先联想到杨七郎。杨再兴也被乱箭射死,但他是在战场上。隋朝杨素的儿子杨玄感起兵反对炀帝,失败后,他的弟弟杨积善、谋士韦福嗣、李密等被押往东都。途中李密灌醉押送者翻墙逃跑,他劝韦福嗣一起逃跑,韦福嗣觉得自己在炀帝那里很得宠,拒绝了,结果他和杨积善等被用车轮套住脖子,所有九品以上官员都要向他们射箭,射得刺猥一样。武则天对投靠突厥的阎知微也采用了同样的刑罚。从上述两个例子看,乱箭射死更多的是体现了广泛的参与性和深刻的教育性。
古代迦太基人有一种刑罚,是在圆桶里布满尖刺,把犯人塞在里面,让圆桶从高处滚下,把犯人扎死。欧洲有一种死刑,做一个箱子,箱子的前门后门都有较长的刺,把人关进去,要几天才死。在心脏等主要部位没有刺。这个刑法叫做"铁处女的拥抱"
还有就是著名的十字架了,这既是一个古老帝国的象征,也是一个神圣宗教的象征。但人们经常看到耶稣受难像上钉子从掌心穿过,其实这样一来容易撕裂手掌而使犯人的手解脱,正确的钉法是钉在手腕两根骨头的缝隙里。小小的几根钉子不足以丧命,关键是双臂张开到极限,钉子是每一次呼吸都伴随着剧烈的疼痛,以至妨碍了胸腔的扩张而使人窒息。
穿刺----“木桩自然下坠杀人”,此图是西方记者在非洲吃人部落真实拍摄
穿刺中最恐怖的刑罚,莫过于木桩刑。波斯人、亚述人、土耳其人、俄罗斯人,对木桩颇有偏爱,拿破伦在埃及学会了这种刑罚,并推广到欧洲。一般的做法是把木桩一头削尖,插入犯人的肛门,如果是女犯人,也可以插在另一个部位。木桩要插得尽可能深,并使用锤子,然后把木桩的另一头插在预先打好的洞里,让犯人在自身体重的作用下慢慢下沉,木桩逐渐深入,直到从某处穿出。有的木桩削得很尖,犯人死得快些,有的削成圆头,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刺穿内脏,死得慢些。灵巧的刽子手可以保证让木桩从嘴巴里伸出来。据说犯人在木桩上一般可以活十二小时以上,圆头的木桩如果插得得法,犯人要经历三天的痛苦才死。
中国也有木桩刑的一个变种--木驴,那是一具横放的鞍马样的小车,上面突出一根尺把长、寸把粗的木笋,车轮与木笋是连带机械原理,车轮每前进转动就带动木笋上下窜动,把妇女赤身绑在木驴上,脚蹬子处有死扣,木笋插入阴道。。。。。。(对不起,此处删除100字)直到妇女气绝身亡为止。不过在中国,木驴更多的是发挥羞辱的功能,凌迟犯人常骑在木驴上被推上刑场,有时骑木驴是对淫荡女人的惩罚,把人钉死在木驴上的事也有,但很少。
遍览中国野史,死于木驴的中国女性有姓名可考者不下百人。这不能不说是一门处心积虑的刑罚,为了寻找这种“伟大”刑罚的发明者,几乎沦为“寻章摘句老雕虫”,终于在一个夏日的午后,寻到了这位在中国历史上口碑极好的神判——施公施世纶。《施公案》中,这位老爷子洋洋得意地将自己的发明展示给看客,看客们快感十足——谁让那女子淫荡,这下,做鬼也是做爱的姿势!
明朝末年还有一种类似木驴的“木柱”杀人: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中国历史上对女人使用凌迟也是极少的,主要用于谋杀亲夫、忤逆以及政治犯。由于受刑前要脱掉衣服,原来与皇帝有过关系的,有身份的嫔妃就可以免受此刑。
十、剥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中国人骂人的辞典里有一句“抽筋剥皮”,是为了表达强烈的愤怒和复仇欲望,有时侯,这种可怕的欲望会变成现实。三国时的孙皓就喜欢剥人的面皮,他投降晋朝后,贾充曾问他:“听说你在南方挖人眼睛,剥人面皮,这是何等的酷刑啊?”孙皓回答说:“臣子犯上弑君,奸回不忠,就实行这等刑罚。”贾充大概被触到了杀害曹髦的痛处,默不作声,面露愧意,而孙皓则神色不改,说不定还有些得意。
剥皮在明朝最为盛行,朱元璋曾下令把贪污的官员剥皮,经过揎制后填上草挂起来,或者铺在椅子上,作为对后任的警示。明成祖夺取皇位后也对忠于建文帝的官员实施这种刑罚。魏忠贤也用剥皮对付东林党人,忘了是谁对他说:“反正我就一张皮。”结果魏忠贤把他剥下皮后用盐淹了一遍,结了一层壳,好再剥第二张皮。这个故事还有别的版本,主角换成了明成祖或严嵩,究竟是谁或许并不重要了。
比中国的孙皓要早得多,亚述的一个国王剥了好多人皮来包宫殿的柱子。波斯人在剥皮方面颇有研究,其中把贪赃枉法的官员人皮剥下来铺在后任的座位上是他们发明的。除了完整地剥下,也能剥成一块长方形、细柳型、小圆片,这种艺术发展到最高水平是把皮切成狭长的环行细带,摩尼就是被用这种方式剥皮的。他是摩尼教的创始人,摩尼教传到中国后曾被方腊作为鼓动造反的思想武器,因为屡遭禁止,后来又改叫明教、白莲教、天理教、弥勒教,义和拳和一贯道也是它的变种。在中亚,摩尼教俗称拜火教,《一千零一夜》里不止一次提起过。
摩尼的教义宣扬造反,结果被波斯国王活剥,这一次行刑中,刽子手把他的皮呈环状切割,形成一个个一寸宽的圆环,最长的是腹部和臀部的皮肤,割下后落在犯人的脚下。
古代罗马有剥皮的刑罚,但一般只剥脸皮或头皮,北美的印第安人也崇尚剥头皮,大概剥头皮和面皮比较简单易行,流行的程度也要广一些。
人皮也是珍贵的收藏品,特别是生前纹上图案的,业务水平高的鉴别者能区分人皮上的纹身是不是死后刻上去的。据说西藏有人皮蒙的鼓,用人的大腿骨做鼓棰。纳粹德国有收集人皮做灯罩、书皮甚至沙发的,但他们一般是剥死人皮,不是活剥。
十一、肢解
肢解的俗称就是大卸八块。古代欧洲常有把犯人的头和手脚剁下拿到各个去示众,秦始皇曾把二十七个劝阻他囚禁太后的人砍断四肢,扔在阙下,茅焦不知道真是能说会道,还是侥幸遇到大王心情好,才没去凑齐二十八宿。吕后、武则天同秦始皇比,也巾帼不让须眉。另外有拿四匹马或马车分别拴住四肢,把人撕裂,这个办法中国也有,那就是车裂,也叫五马分尸。但我对五马分尸的说法有些怀疑,除了四肢,第五匹马应该绑在头部比如脖子处,一勒下来犯人肯定很快断气,那就失去了酷刑的意义。
让我们看一段详细的描写。1757年,一个叫达眠的刺客企图刺杀法王路易十五未遂,两个月后,他被带到广场。
执行的刽子手叫桑松,当时才十九岁,出生于一个著名的刽子手世家。在围观者的欢呼声中,桑松穿着绿裤子、红上衣、兽皮短裙,戴浅红的三角帽,挂着佩剑,前面有四匹强壮的马开道,后面有十五个助手跟随,他们把达眠绑在一张刑台上,用烧红的钳子一块一块夹下他的肉,并在伤口浇上滚烫的硫、蜡、油和熔铅的混合物。整个广场上弥漫着烧焦的臭味。
这之后,刽子手又把犯人固定在一张小些的刑台上,四匹马各拴住四肢,桑松一声令下,四个助手各赶着一匹马,向不同的方向出发,四肢被拉扯得不成样子,犯人发出了声嘶力竭的嗥叫。半个小时过去了,四肢还没有被扯断,桑松又叫助手们把捆在腿上的两匹掉转方向,把两条腿往身体上端提升。股股终于开裂了,但四肢还连在身体上犯人还活着。
一个小时过去了,被抽打的马精疲力尽,其中一匹倒下了,人们花了好大的劲帮它重新站起来,人群中发出一阵阵嘘声,桑松满头大汗,焦躁不安。最后,桑松让一名医生请示市政府,得到允许后,一个助手用斧子砍断了四肢和躯干连接处的经脉和肌肉,鲜血溅了助手一身,人们大声叫喊以表示不满。
助手们再次驱赶马匹,这一次,犯人的两条手臂和一条腿被拉断,在马后甩来甩去,鲜血从断口处喷出。只剩下一条腿的犯人头发在几分钟内全部变白,身体抽搐,但仍有呼吸,嘴巴也在嚅动,最后犯人被投到火堆上烧死。
因为行刑的表现不佳,桑松被关进监狱,几个小时后获释。后来他成长为法国最著名的刽子手,先后把国王、王后、丹东、罗伯斯庇尔等一批风云人物送上断头台。
这次行刑吸引了十万观众,租一个广场周围楼房的窗户需要四十个金路易,即八百法郎,而那时,六十法郎可以买到一匹马。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人的四肢比我们想象的坚韧得多,如果不拿出斧头,肢解可能无法收场。相对而言,两匹甚至四匹马拉的战车一定要强劲得多,所以中国人常用车裂。其中商鞅、苏秦等都是给车裂的。
古代法兰克有个奥斯塔西亚王朝的布鲁奥娜女王,她被诺斯特里亚王国俘虏后也被四马分尸而死,也有人说她是被奔马拖死的。欧洲人至今流传着许多表现布鲁奥娜被处死场面的艺术品,我看到过几幅,在艺术家笔下,罹难的女王基本是裸体,年轻美丽性感。曾有人考证说她死时已经年过八十,但这种说法被世人斥为煞风景。
十二、凌迟
最后,让我们推出压台大戏,完全国粹,艺压群芳的死刑方式--凌迟。虽然外国也有把人一刀刀碎割的做法,但聪明睿智的中国人通过深入研究,逐步发展成为一门独特的艺术。
凌迟是辽开始正式写进法律的,在此之前,唐朝就屡有剐的记录,周利用害死敬晖、安禄山害死颜杲卿,都是剐,所谓剐,就是把身上的肉一小片一小片割下来。《宋史》刑法志上说:凌迟是“先断其肢体,乃绝其亢。”亢是指咽喉,这样看来宋朝的凌迟是一种肢解刑,而不是脔割。
世界上最残忍的死刑方式--凌迟
蛇蝎心肠的妲己是始作俑者,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袁崇焕临刑前作诗:
一生事业总成空,举世功名在梦中,
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守辽东。
虽然是肢解,也同上一篇说到的不同,作为凌迟的肢解可以从脚趾头、手指头开始,一点点地割掉,比如《水浒传》里梁山好汉李逵凌迟黄文炳,就是这种方式。至于杨雄割自己偷和尚的老婆,先割舌头,“一刀从心窝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又将这妇人七事件分开了。”这也是凌迟的一种,杨雄是刽子手出身,所以操刀很老练,对付老婆居然也下得了手。
凌迟发展到明朝,终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人们发现一片片脔割皮肉,比连筋带骨割更省力,时间也更久,大太监刘瑾被剐,按例该剐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喝,第一天割357刀,暂时结束时给他喝点粥维持生命,总共剐了三天。后来郑曼被剐,闻宣读圣旨,应剐3600刀,可见刀数并不绝对固定,但这两例都在3000刀以上。如果刽子手技艺不高,可能犯人老早就死去了,或者犯人家属给刽子手一些好处,刽子手也会让他死得痛快些,清代散文家方苞就记录过刽子手索要贿赂的事情。
凌迟一般从胸部开始,依此为上臂、大腿,再到身体各部位,有的直接用小刀脔割,有的把一张鱼网紧紧蒙在犯人身上,用刀削割突出的皮肉。最精致的是用小钩子把皮肉钩起来,每次割指甲大小的一片,有些讲究的刽子手,行刑时有徒弟端着一个托盘,一把小刀和一个钩子组成一对工具,每对对应胸、腹、背、腰、臂、大腿、小腿等不同部位,比外科医生动手术还要复杂。明嘉靖时,有一群宫女勒死皇帝未遂,这当然是弥天大罪,结果就全部凌迟处死了,皇后趁嘉靖昏迷不醒,趁机把一名宠妃也送上了凌迟的刑场。嘉靖苏醒后心中痛恨不已,两年后皇后在一场火灾中神秘死亡。
清朝又把凌迟叫做“寸殛”,但似乎没有行刑几天的记载,大概他们觉得时间太长,监刑官、刽子手、士兵、观众一直守在那里实在太累,同时也不安全,所以倾向于一天内解决问题。到1905年,清政府从法律上废止了凌迟、戮尸、枭首等刑罚,但实际上还有实施。
文明古国的凌迟固然精妙绝伦,礼仪之邦的教化更是入骨三分。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里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明末战乱饥荒,公然屠宰买卖人肉,一个客人在饭店午餐,看到一名少妇赤身裸体,被绑在案板上瑟瑟发抖,于是动了恻隐之心,愿意出双倍的价钱把那少妇赎出来。松绑穿衣时,客人有意无意地触到了她的乳房,少妇正色道:“你救我的命,我终身做牛做马都情愿,但做奴婢可以,决不做你的小老婆!我就是因为不肯事二夫,才被卖到这里,你怎么可以来轻薄我?”说着,她解下衣服,仍裸体躺在案板上,闭着眼等待宰割。屠夫见就要到手的赎身钱又没了,恨得要命,活生生地从她腿上割肉。那少妇哀号而已,终无悔意。
死刑的补充
其实有一些死刑在前面十二篇里尚未录入,有的不大多见,有的出现在现代,有的难以归类,再罗列几条:
割喉:古罗马人比较爱好,杀法同杀鸡有点象。中国古代都有于自杀。
开膛:日本人叫切腹,是一种高贵的死法。波斯人喜欢切开肚子,把肠子缠在绞盘上抽出来。中国比较喜欢挖心。
蒸:妖怪好想这么吃唐僧,后来也有人实践过。
用钩子吊死:比套脖子更痛苦。纳粹用过钢丝。也有用细绳吊住生<!-->殖器、乳房、脚趾等致死的记载。
从高处摔死:除了行刑,也是一种可以伪装成以外或自杀的解决方案。
让动物吃掉:从老虎、狮子、大象、鸟、狼、狗、鳄鱼直到蚂蚁、蛇、蜈蚣应有尽有。
碾压:古代波斯有专门的石磨磨人,罗马用车子轧,中国有用布袋装了沙土压死人。
灌水:古代欧洲用往肚子里灌水的刑罚,从嘴、鼻、肛门和阴道灌都可以。古代叙利亚人则给罗马大将克拉苏嘴里灌熔化的金子,因为克拉苏级别高,处死成本也高,一般是用铅水。刘文彩的故事里我看到过把水换成打气筒。
用两块板夹死:后来就进步到复杂的机械了。
锯:德川幕府把天主教徒的头锯下来,这是比较人道的,因为中亚有横着或竖着锯的,竖的还分从上到下和从往上。法国宗教战争时新教徒发明把绳子绷紧,把人放在上面来回拉,这时候绳子也发挥了锯子的作用。
耙:古代波斯一带一度流行用一个类似猪八戒的铁耙,把人的肉一条条耙下来。传到欧洲,则是把人绑在车轮上,下面放块钉板,轮子一转,钉板可以把肉撕下来。
晒:欧洲中世纪有一种车轮刑,把活生生的人绕在车轮上,暴晒而死。
烟花:在中国土匪盛行那段时间,有一种刑罚是把囚犯被埋在土里只剩一个脑袋,执行的人骑马奔过去,犯人脑袋被马蹄踏裂,血浆脑浆迸裂,美其名曰:烟花。欧洲也有一种类似的死刑,是把犯人埋在土里只露出脑袋,然后在头皮上开个洞,再往里头灌水银,犯人就会觉得奇痒无比,然后就死命扭动身躯,扭呀扭的,最后就会把整个皮给脱下来,然后人就只剩一具没有皮的身体了,最后才慢慢死去。
<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后来的电刑、枪决就不说了,这些是后来才有,也比较人道。
另外,许多死刑是一系列套餐,把几种组合起来。例如凌迟往往先叫犯人骑木驴,再碎割,再肢解,再开膛,最后还要砍头。
<烹 煮>
即「请君入瓮」唐朝武则天当皇帝的时,朝中酷吏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商鞅像
车裂是古代一种残酷的死刑,民间称为五马分尸。人们认为,此刑的执行方法,是将受刑人的头与四肢分别系于五车之上,然后以五马驾车,同时分驰,将肢体撕裂。我们知道,古人总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容受到残害或割裂,许多人一旦获罪,常苦苦哀求“赏个全尸“,而杀人者一个”赏他个全尸的许诺,已是极大的恩惠。但这“五马分尸”,不仅让人“身首异处”,连四肢都各在一方,难怪一些罪犯想起这一刑名,都会不寒而栗,因为这酷刑不仅让死者的最后一刻肉体异常痛苦,精神也倍受煎熬。一般情况下,它专用于谋反、篡逆等大逆不道的人。战国中期的政治家商鞅曾助秦孝公两次变法,奠定秦国兵强国富的基础,却激起旧贵族势力的愤恨,孝公死后,太子秦惠王上台,曾被商鞅割去鼻子的公子虔(太子的老师)诬陷商鞅谋反,秦惠王以车裂之刑杀之。秦王赢政时,宦官嫪毐得宠于太后,结党营私,又因酒后失言,道出他于太后的关系,事后自知罪不可赦,便起兵叛乱。秦王对其恨之入骨,逮获后也处以车裂,夷其三族。此外,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组织者之一马元义、隋朝礼部尚书杨玄感等,都死于此刑。
那么,“五马分尸”之说从何而来呢?有人指出,自汉景帝改革刑法后,景帝以前一些死刑的真相慢慢使人淡忘,最终失传。一些古书几经后人妄改,如《南燕录》中有“车裂嵩于东门之外”一句,在《太平御览》中已被改为“五车裂之”,中华书局的影印本中又成了“以五车裂之”,读者以今视古,难免产生种种误解。此外,民间文学、古典小说对这一刑罚的描绘,起了直接传播作用,如《东周列国志》说商鞅被“五牛分尸”,这是五马分尸俗说的近源,什么时候五牛被五马取代更不可考。但至少在近代,“五马说”已广为流传,以至于洪秀全将“五马分尸”刑当作太平天国正式刑名颁于天下,这是中国法制史上独一无二之例。
农奴主剥下的农奴皮
中国历史上,此刑虽未列入正典,使用率却非常之高。方法也是各式各样,最正宗的仍是用刀。
蹒跚地挪着孤寂的脚步,又一次走到案板前。
今天这是第三次了。
这次是蓝玉——大明朝的开国元勋,鼎鼎有名的凉国公,驰骋南北的大将军。
这次是死剥——也是皇上朱元璋对蓝玉的大恩典了。
兔死狗烹,适得其所,也算是一种归属吧。
一个人活到这个份上,是否也该满足了?
太阳正当顶。冬日的太阳再当顶,也跟凡人一样怕冷,总是哆嗦着躲进云里,迫不得已才露出脸来,况且,即使露出脸,大多也是冷冰冰的,几乎没有一点热气。
口里有点涩,嘴角也发干,伸出舌尖舔了一下,然后扭转整个颈部,示意尸体抬上来。
他为自己感到悲哀。他知颈部这么一转,颏下的皮肉便会因此马上显出几条皱折。他虽看不到这些皱折,却像看到了一模一样。很多年龄相仿的男女,颏下的皮肉都是这样,可怜他们竟浑然不觉。
今天,他满五十岁,他想皱折定会更深。
今天,要剥五张皮,这是天意还是巧合?
五十岁,五张皮!
上午已经剥了两张,都是活生生地剥下,此刻已经绷好,张开,迎着清清淡淡的日光,金黄的,透明的,挂在松梅两树之间,就像两张柔软的乳汁一样的豆腐皮。
松梅之间的那块空地,是他歇气养神的地方。
红梅正绽开,青松也水汪。
空地边上一片竹林, 根根竹皆粗过杯口,根根竹的梢头竿尖栖着一只墨黑的乌鸦。
看着卧在手心的刀。
这刀或许不能叫刀,只能算是一块刀片,薄薄的,桃子形,巴掌大。
这刀,是父亲传给他的,父亲是祖父传给他的,祖祖辈辈,一代一代。
这刀,每天同他睡去,然后一同睁眼醒来。
刚刚接刀的那些岁月,无论春秋还是冬夏,他的屋后悬挂着的总是一些蛙肉鼠肉。
蛙肉是白里透红的。鼠肉是红里透白的。每天望着那些肉串,心里真不是个滋味。
直到那天,他的窗前,晾的是皮而不是肉,这刀才完全归属于他,真正传到他的手上。
直到那时,他才觉得一种淬过火的刀味已从刀尖沁入心脾,使他每次动刀之时,自然而然,神清气定。
尸体摆好了:面向下,背朝上,臂伸展,脚叉开。
不愧是将军,身胚确实大,死了依旧脸色红润,胖得简直是头肥猪。
皮肉也未硬,轻轻拍一拍,微微直颤动,每个部位都充满弹性。
此人真是名不副实:姓蓝名玉,该是秀气!任谁一想这个名字,心里都会浮起一种温润美丽的感觉吧。他却如此五大三粗!
是被勒死的,用的是绸缎,颈皮一点也未勒坏。
想那绞手放下绞索,用绸缎勒这条汉子,心里不免有点滑稽。
皇上要的是整块人皮,而且一点不能损坏!
当然是不会损坏的。他喜欢皇上的这个要求。
皇上的要求使他觉得自己确实不同一般,并非人们平时看他,目光里面含的那样。
人们如何看他的呢?他也不能完全说出。厌恶?惧怕?蔑视?很多。总之,他是一个异类。平时,他也远离他人,一人枯坐梅树之下,或者枯坐松树之下。人的目光使他孤寂,他也觉得人很生疏。
只有逢到剥皮之日,他的心才动了起来,血也随之开始流动。
其他时候,只有孤寂,除了松树,就是梅树,还有竹梢那些乌鸦。
那些乌鸦喜欢吃肉。那些乌鸦需要吃肉。那些乌鸦必须吃肉。
为了保证乌鸦吃肉,他又去捉老鼠青蛙,然后再像儿时那样,开膛,破肚,剔肉,去皮。久而久之,这种活动,也就变成一种乐趣,仰望残月,亦不再孤寂。
孤寂的是无皮可剥,刀闲置着,成了废物。
刀至无用处,坐看云起时,他也像个废物了。
他将手中之刀立起,刀尖直指蓝玉颈部,这是最佳开刀之处。
皮肤无声地裂开了,血也跟着冒出来。一条直线沿着脊梁,一直拉到椎骨尾部,肛门立即分成两份,然后通过大腿内侧,小心转向大腿后面,再向小腿、脚跟延伸。
血竟异常多,剥的似乎不是死尸,而是一个鲜活之人。
这倒正中他的下怀:既可不听活剥惨叫,又像活剥一样痛快!
也有不叫的,叫也不惨叫,比如剥杨冰。
杨冰究竟犯了何罪,他也说不出来一二,但他觉得是个忠臣。
忠臣总惹皇上不快,结果也就死得更快。他们怎么就不明白?
他想,他的松、梅、竹、鸦,已经看得太多太多,一定都是明白的,而人,尤其那些聪明人,反倒一点不明白,他不知道为什么?
杨冰绑到时,见那松树下,放着石灰和稻草,便问是作何用途。
监刑官笑,告诉他:“你的皮,剥下来,先用石灰渍干了,再用丝线密缝好,中间填上这些草后,就送到城门上挂起来。”
杨冰听了也笑道:“奴才,你是瞎了眼!那草——根根是文章,那草——节节是忠肠!”
到底是谁瞎了眼?杨冰还是监刑官?难道还有当今皇上?
他怎么敢这样想!
他想他也不明白。他也不想弄明白。弄明白了又如何?弄明白了就不剥了?对他又有什么好处?他只知道当他这刀割开杨冰的颈皮之后,杨冰开始大骂奸贼,边骂边叫“死得快活!”边骂边嚷“浑身清凉!”待皮剥到前胸之时,只有微弱的声音了,仍能听出在骂人,直到最后砍断脖子才瞪着一双眼睛死去。真是一个执拗之人!那个杨冰!那个杨冰!
血在往下流,流到案板上。
案板虽不高,仅只及阴部,却很厚,足三寸,六块尺宽木板拼成。
每条拼接处,留有一条缝,一共有五条。
血就从这缝中流下,流进案板下的血池。
血池自然小于案板,不过,小得也不太多,仅仅只小一个边缘。
顺着亮晃晃的日光,透过案板上的接缝,便能看清血池表面。
血池的表面呈现暗紫色。鲜血只要滴进池里,立即变成暗紫色了。他也不知为何这样?
血池里的血,不腥也不臭,更不会干涸,无论多么干旱的季节,都不干涸都不臭。
血池是祖辈传下来的,关于它有很多故事,一个更比一个阴森。每个故事的结尾都是血池下面通向地狱。通向地狱的什么地方?父亲说是地狱的血池。人间罪人的所有污血,全都流向那个血池。他很相信故事的结尾,因为案板下的血池,确实很深,深得无底。深得几个人丢下去,都不会冒一个血泡,而且永远不浮上来。那些人都到哪里去了?当然是下地狱去了。不然,定会浮上来的。
“浮上来的,会上天堂。”父亲曾这样告诉他。可惜一个都没有。
“也曾有一个,好险上来了,最后还是掉下去了。”
父亲还曾给他讲过一根蜘蛛丝的故事:
那是有一天,天堂的清晨,释迦牟尼在散步,踱到一个荷池边。池里荷花立即绽放,浮动清香,飘向四方。释迦牟尼停住脚,顺手拨动一片荷叶,荷叶上的晶莹露珠便欢跳着落入池中,溅开一圈一圈涟漪。释迦牟尼善目下垂,余光瞥了一下池底,池底恰好也下接着地狱中的那个血池。于是,无数千古罪人挣扎地狱血池的情形也就清晰地展现在释迦牟尼的眼中了。
罪人中有李姓男子,曾是杀人放火的大盗,却也做过一件善事。那是一次,他隐林中,打算抢劫路过之人,正好身旁一根草上,爬过一只小小蜘蛛。他,伸出手去,想捏死它,却又转念,缩回了手,放了那只蜘蛛一命。释迦牟尼想起这事,打算报偿这一善举。也是造化,他一侧头,正好瞧见一枝荷上有只极乐净土的蜘蛛刚在叶尖挂起银丝。释迦牟尼便伸出佛指轻轻勾起那根银丝,那根银丝也就随风飘向深邃莫测的地狱。
李姓大盗正绝望着,在血池里面咽着污血。无论左右还是上下,全都伸手不见五指。偶有物影暗中浮出,不是剑树,就是刀山,更是令他魂飞魄散。要不就是阵阵呻吟,时起时伏,绵绵不绝。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拼着性命,抬起了头,忽然看见自己头顶垂着一根微亮的蛛丝。他立即伸手一把抓住,使尽全力,往上攀爬。不知爬了好久好久,爬得实在爬不动了,才回转头去向下观望。这一望,他惊呆了。他看见数不清的罪人也在跟着向上攀爬,就像一串蚂蚁一样。
这还得了!一根蛛丝,怎能承受如此多人!
万一断了,自己又会重新坠入那个血池!
他声嘶力竭地大叫起来:“全部松手!全部松手!这根蛛丝是我的!谁也不准爬!”
话未落音,砰的一声,好端端的他的蛛丝就在他的头顶断了。他就像个陀螺似地轱辘辘地不停转着,一头栽进了黑暗的深渊。
他的蛛丝仍飘荡着,时隐时现,闪着微光,在那若有若无的太空。
释迦牟尼默默地看着这一全过程,直到大盗顽石般地沉入地狱血池底时才慢慢转身离开荷池,继续独自一人散步,他那慈祥无比的脸上又添了几丝无奈的愁容。
不在意的是那荷花,依旧绽放,浮动清香。
这时,天堂大概已是接近正午的时分了。
为何突然想起这个已经听过很久的故事?
父亲说了也就说了,他听过了也就忘了,从未如此仔细想过。
父亲是否仔细想过?
因为今天满五十?
五十知天命。他是什么命?杀人剥皮命!
岁月如梭,改朝换代,不知不觉,人已老态。
头发花白了,皱纹横生了,背脊变驼了,腰也弯曲了,没变的好像只有心,不,心也好像在变了,变得有点软弱了。有时,他也突然想这辈子这样度过了,是不是有点太那个。而以前他不想这类莫名的问题的。以前他只认为自己天生就是干这行的:杀人,剥皮,为皇上,为朝廷,与父亲做的没有两样,与祖父做的没有两样。他只是在重复祖辈做过的事情罢了。以后不想重复了?那他还能干什么?什么他都不能干!能干的只有杀人剥皮!有时,他还听人说,他也曾经这样想:杀人杀了就算了,何必还要剥人皮?但,当今皇上喜欢剥皮,就像他从儿时开始就爱剥那蛙皮一样。而,剥人皮,比剥蛙皮,或老鼠等等动物皮,是要更精的技巧的。那皮与肌肉撕开的感觉,不是谁都能体会的。这就是他为何用刀,而不像其他剥皮者用什么灰蠡水浸脱人皮,或者沥青粘脱人皮!他认为那根本就不是剥什么皮!
皇上会下地狱吗?唉,今天他是怎么回事?怎么又敢这样想?皇上怎么会下地狱?皇上不会下地狱!皇上不会下地狱,他只是为皇上做事,他就一定会下地狱?他也不会下地狱吧?
刀在蓝玉的背肋上非常满意地停下来。
背部的皮肉剔开了,现在要剥手臂了。
蓝玉的手臂真是粗,粗得就像两根石柱,肌肉一砣一砣的。
他,兴奋地舔舔上嘴唇,使劲地啐了一口唾沫,嘴唇立即变得血红。
刀从细嫩的腋窝经过,那种感觉就像新婚。
这时,他又觉得自己堂堂正正是一个人!
他是冤枉蓝玉了。蓝玉是名副其实的。
蓝玉的皮肤极为漂亮,又白又亮,又细又平,美得就像一个女人!
他开始是瞎了眼睛!
蓝玉的肌肉更是奇特,红中透出一种蓝色,这蓝不是别的蓝,这蓝正是那种玉蓝,那种隐隐荡漾着的水纹一样波动的玉蓝。那水纹,颤抖着,一忽儿无声地联成一线,一忽儿蝴蝶般呈现扇形,一忽儿又柳絮似地一点一点浸漫开去,眼看就要无边无际。
他,久久屏住一呼一吸,凝视着这玉蓝的神奇。
他,小心翼翼伸出手去,用那指尖,摁了一下,那蓝又圆润地弹了起来。
这是他未遇见过的。他曾剥过多少人,他自己都说不清了,但他从未遇见过蓝玉这般皮肉的。世上竟有这样的皮肉,这样妙不可言的皮肉,他连想都不敢想的。
他对这样美好的皮肉究竟应该如何下刀如何走刀如何收刀才算是没有辜负了呢?
他不知如何是好了。
他呆呆地站立着,愣在案板旁,直到监刑官叫他,问他出了什么事,才猛地一下醒过来。
手臂终于剥好了,松了一口气,后背可以撕皮了!
他将两手慢慢插进已经剔开的皮肉之间,顺着脊椎撕向两侧。
皮肉撕裂的那种声音,一般人是听不到的,他却听得清清楚楚。
每个汗毛孔的分离,撞在他的耳膜之上,响得就像轰隆的惊雷。
撕到关键处,心里更紧张,眼都不敢眨:肩、背、臂的相连之皮薄得真是如同蝉翼,一不小心,若弄破了,又如何向皇上交差?那时的情形不须多想,自然不是他剥皮了,而是人家来剥他了!
谁要来剥他的皮,定看不到几丝肉。他的个子这样矮,而且瘦得皮包骨。
他也不会让人剥!
从小到大,他就明白只有他去剥人家的!
不论王侯还是将相或者各式各样的奴才有朝一日都有可能成为他要剥的对象!
他,慢条斯理地细细撕着,两臂之皮摊在案上,两只蝙蝠翅膀似的。
该剥前面了,双手一转动,蓝玉翻了一个身。
前面要从头皮剥起,然后顺着头皮下撕。
蓝玉的皮肉虽然漂亮,一张脸却有点吓人:暴出的眼,歪斜的嘴,瑟瑟发抖的眉毛,历历如画地写出了心头的恐怖和悲哀,就像他剥的那些青蛙。
他,突然觉得他好可怜,突然想起自己平时坐在梅下的那些时间。
兔死狗烹,鸟尽弓藏,一个人活到这个份上,还有什么意思呢?
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幸亏,幸亏,幸亏,幸亏……
不由自主地停住手,监刑官又叫起来。
继续往下撕,胸肌露出来。
继续往下撕,腹肌露出来。
继续往下撕,腿肌露出来。
最后像剥贝壳似的剥下一个个的指甲,一张十分完整的人皮精美绝伦地剥了下来。
清清淡淡的日影之中,看着案板上的生肉,血淋淋地闪着蓝光,他的眼睛有点倦涩。
他想坐回梅树之下,或者坐回松树之下,闭上双目,养一养神。
后面还有两张人皮正在等着他去剥呢!
五十岁,五张皮,这是天意还是巧合?
一个黑影飘了过来,飘到蓝玉歪斜的嘴上,将根树枝一样的东西准确地插进蓝玉的嘴里,然后,那么轻轻一拽,蓝玉那根可怜的舌头就像一根绳子一样缠到了翠竹的梢尖上。
不用看就知道是那鸦群的领头!
这个家伙爱嚼舌头,鸦群也总让它先吃。
今天还没吃个够吗?再吃就会胀死了!
他一跺脚,一甩手,鸦群哇地一声飞起,漫天飘舞黑色梅花。
美国的死刑电椅
我国的注射死刑执行车
古代刑具
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的68岁老汉王建华,及另外三名死刑犯执行注射死刑。这是西安市首次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第一个被执行注射死刑的执行时间约为1分钟,执行时间最长的为1分30秒,执行全过程历时45分钟。
四名死刑犯被验明正身,押赴注射死刑执行车执行死刑。执行前,法院工作人员向四名被执行罪犯说明注射死刑的过程,四名死刑犯均对注射死刑表示同意。实际执行过程中,四名被执行者表情没有异常。死刑犯被推进执行车,连接好心率测量仪器后,显示屏显示,只有一名罪犯心跳加速,其余三名心律正常。执行结束后,四名罪犯如同睡着一样静静地躺着,没有丝毫痛苦的表情。
从看守所提出罪犯到最后一人执行完毕,共耗时45分钟。据悉,由于设备有限等客观因素,目前每次仅能执行一人。
2种方式
车载方式 固定刑场
死刑执行车价值70万
目前,我国执行注射死刑的方式有两种:一种为车载方式,一种是在固定刑场执行。
3步行刑
打“通道” 注射药品 死亡确认
注射死刑过程全揭秘
开始对四名死刑犯执行注射死刑。首先被执行的罪犯是王建华。现年68岁的王建华表情镇静,执行法警将其固定在注射床上,从打开的后备舱门推上执行车。待注射车停稳,执行开始。
第一步:打“通道”。“专业通道人员”将针头扎入王建华的静脉血管,这与平常打吊针时进行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该过程在执行过程中被称为打“通道”,打“通道”的人即被称为“专业通道人员”,他们经专门培训上岗,基本保证万无一失。此步骤是整个执行中唯一采用人工操作的步骤。
第二步:注射药品。执行过程需要注射两针,采用的药品分别被称为“1号药”和“2号药”。启动注射泵,执行人员对其进行适当调节。待执行号令一发,执行人员的手指在“注射键”上向下用力,“1号药”即刻进入死刑犯体内,随着注射泵压力器的起伏,“2号药”也紧随其后注射进死刑犯体内。几秒钟后,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嘀———”紧接着,仪器里发出连续不断的电子声。此时,打印机开始工作,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
第三步:死亡确认。由法医根据心跳、呼吸等来确认罪犯死亡。执行结束后,死者的尸体被抬下执行车。执行王建华的时间约为1分钟。随后,被执行的三名罪犯中最长执行时间为1分3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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