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2] [s:12] [s:47] [s:48] [s:48] [s:48] [s:18] [s:15]引用第24楼totals于2006-09-14 21:55发表的“”:
狗狗,对着个蜡像做个拍照的POST,小弟觉得没有什么的。但照片一旦公布了,让公共大众看到了,这就让人觉得你有侮辱该蜡像真人的嫌疑。但是,我坚信,在拍照时,你是本着玩玩的心态,并无侮辱其蜡像真人的意识,摆个拍照的POST,尽管不雅,但并无过错。难道和蜡像拍个照片就是犯有滔天罪行吗?只是,你的照片公开了,大家就觉得,拍这种照片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即使你没有侮辱其蜡像真人的意识,也实施了糟蹋艺术品的行为,而以此来指责你。小弟觉得,这种指责虽然有一定理由,但也不必太过于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