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我辞职物业管理工作,经过两个月的找工作,在05年10月1我进入地产公司做销售工作。刚进入时,毫无工作经验,只能够找有经验者,经常跟着他们东奔西跑看房子,后来我认识了啊峰。他比我早近来1、2个星期,我与他经常并肩去看房子(偷懒),他很照顾我,我们很谈得来,同事都以为我们咱们“有一腿”。后来过了10天左右,由于我业绩差(没有开过单)被调到其他分行。我们一直保持联系,经常约会看房子。又过了约15天左右,由于业绩差(没有开单)又被调走,我将手头的客户转送给他,我就辞职不做了。在辞职前一个星期左右的时候,由于要做地产必须要考地产证(600元)。他说没有钱,我立即就借给他。过几天,我们相约吃饭并逛街,由于他说没有钱吃饭与参加公司的颁奖会议,我又借给了他400元。当时他也不好意思说,出工资后一定会归还。我说,你有钱再还拉,不急。其实我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地产工作由于没有开单,也没有收入,而且每天吃饭乘车需要30元不定(上班时间9点到夜9点)。借给他的钱,是我问朋友借的。我离开地产公司后几个月就到来PCCW工作,我要存钱交学费啊!我们一直保持每星期5、6个电话联系。后来就一个星期1个电话,甚至更少。06年5、6月时,他才告诉我,他已经结婚了,并有小孩。我当时有些伤心,为何他一直都不告诉我,我与他关系已经超出朋友关系,一直欺骗我没有女友的。后来约在06.7月,我觉得他好久没有联系我,就打他小灵通,他妹妹(不知道是否他老婆)接听,告诉我他不在广州,已经到了肇庆,并在那里发展,不再回来。
我应该怎样才能要回我借给他的钱?????这样的朋友我可以不要了。
我应该怎样才能要回我借给他的钱?????这样的朋友我可以不要了。